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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统计信息是经济社会信息的主体,是科学研究与决策的基础,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作用。多年来我国统计信息失真现象相当严重并且危害极大。因此,深入分析统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并积极探讨防治对策具有十分紧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统计信息;失真;原因;对策
统计作为定量分析的实用性工具,具有信息、咨询和监督三大职能,而信息职能是咨询和监督职能的基础。统计信息是经济社会信息的主体,是科学研究、管理、预测和决策的必要依据,与每个人的工作和生活息息相关,对促进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有重要作用。有效的统计信息必须具备真实、可靠、准确、及时、完整的特性。然而多年来,我国统计信息失真(包括虚假、错误、不准确、不可靠、不及时、不完整等)现象从宏观到微观都相当普遍且危害严重,轻者违反了统计的科学性及其规律性,重者甚至于违法乱纪、混淆视听、误导公众;不但危害着社会科学研究的生存与发展,而且损害了公众权益,影响了宏观调控和微观决策的科学性,破坏了经济社会整体的健康运行;既违背了实事求是和诚信原则,败坏了社会风气,又助长了腐败行为,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同时还导致了国内外对统计数据的不信任,引起很多麻烦。因此,有效治理统计信息失真问题是一项十分紧要的任务,只有在深入分析统计信息失真原因的基础上积极探讨防治措施,才能保证提高统计信息质量。
一、产生统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原因
1、无意识的行为引起的失真。主要是指由于人们的认识能力、业务水平、工作态度、方式和手段等客观条件的限制而导致的统计信息失真:(1)统计人员业务能力、思想认识、工作态度、责任心、职业道德等综合素质不高。(2)被调查者的素质和态度(不理解、不合作、随意应付等)。(3)领导认识不到位、对统计工作不重视。(4)工作手段和数据采集方式落后(抽样调查没有成为统计主体,层层上报、全面报表太多等)。(5)统计信息传递渠道质量较差。这些情况都会造成统计数据质量问题。
2、有意识的行为造成的失真。主要是指由于人们为了某种目的、有意识地故意编造虚假数据而造成的统计信息失真,即“浮夸虚报,弄虚作假”,具体包括:篡改、虚报、瞒报、伪造、编造等形式。近年来,“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现象没得到有效治理,一些领导干部为了彰显“政绩”、向上要钱向下收费、掩盖工作中的失误和问题,常按个人或小集团意愿编造虚假数据。这是统计信息失真的直接原因和最大原因,也是引起公众不满的主要原因。当前行政干预由直接转向间接、由公开转向隐蔽,“横向比较要先进,纵向比较要前进”,“统计要为政府服务,要为领导服务”,这样的暗示诱导和压力,最可能造成统计信息失真。
3、法律制度不完善导致的失真。一是统计制度改革滞后,统计指标和标准体系不科学,口径不统一,不利于国际对比,二是法治水平低,监督惩治不力,这也助长了统计造假的腐败风气。
二、防治统计信息失真的基本对策
1、建立科学的干部考核制度。这是走出“官出数字、数字出官”怪圈的治本之策。首先修订切实可行有差别的考核目标;其次完善干部实绩考核统计制度;最后建立干部政绩公议制度,扩大干部考核的民主性。这样可改变过去领导干部“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的弊端,提高干部考评的公开化、民主化程度。
2、推进统计制度改革。一是要形成新的国家统计制度和统计体系,树立新的统计信息质量观和工作效益观;二是要加强基层统计建设,提高信息源头质量;三是要实施科学的统计调查方法,推行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以经常性抽样调查为主体、以重点调查和科学推算为补充的综合方法体系;四是要加强信息自动化建设,提高统计信息处理能力。这些都是保证统计信息质量的前提条件。
3、积极发展民间统计(非政府统计)。除政府统计外,可以由企事业、社会团体或非法人单位及个人以自己名义或接受委托而进行统计,打破政府对统计信息的垄断,对统计作假进行釜底抽薪,与官方统计数字进行对比,依靠市场力量增加统计信息透明度,使统计信息面向社会、为公众服务。
4、运用综合手段,加大惩治力度。一是对违法人员依法处理后一律清出统计队伍。二是对违法领导从重从快处罚。三是从经济上处罚责任人。这样,可以使行政、法律和经济手段有机结合,共同发挥作用。
5、加强统计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首先要加强教育提高统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责任感,强化信息质量是统计工作生命线的观念。其次要通过培训提高统计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再次要严格考核、持证上岗。最后要提高统计人员的工作独立性。
6、健全法治,加强监督。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改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局面,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制观念,重新树立统计的法律尊严。其中一个关键的重点就是通过法律加强管理,建立起完善有效的监督体系,对统计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提高统计的民主性、公开性和科学性。
关键词 统计信息;失真;原因;对策
统计作为定量分析的实用性工具,具有信息、咨询和监督三大职能,而信息职能是咨询和监督职能的基础。统计信息是经济社会信息的主体,是科学研究、管理、预测和决策的必要依据,与每个人的工作和生活息息相关,对促进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有重要作用。有效的统计信息必须具备真实、可靠、准确、及时、完整的特性。然而多年来,我国统计信息失真(包括虚假、错误、不准确、不可靠、不及时、不完整等)现象从宏观到微观都相当普遍且危害严重,轻者违反了统计的科学性及其规律性,重者甚至于违法乱纪、混淆视听、误导公众;不但危害着社会科学研究的生存与发展,而且损害了公众权益,影响了宏观调控和微观决策的科学性,破坏了经济社会整体的健康运行;既违背了实事求是和诚信原则,败坏了社会风气,又助长了腐败行为,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同时还导致了国内外对统计数据的不信任,引起很多麻烦。因此,有效治理统计信息失真问题是一项十分紧要的任务,只有在深入分析统计信息失真原因的基础上积极探讨防治措施,才能保证提高统计信息质量。
一、产生统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原因
1、无意识的行为引起的失真。主要是指由于人们的认识能力、业务水平、工作态度、方式和手段等客观条件的限制而导致的统计信息失真:(1)统计人员业务能力、思想认识、工作态度、责任心、职业道德等综合素质不高。(2)被调查者的素质和态度(不理解、不合作、随意应付等)。(3)领导认识不到位、对统计工作不重视。(4)工作手段和数据采集方式落后(抽样调查没有成为统计主体,层层上报、全面报表太多等)。(5)统计信息传递渠道质量较差。这些情况都会造成统计数据质量问题。
2、有意识的行为造成的失真。主要是指由于人们为了某种目的、有意识地故意编造虚假数据而造成的统计信息失真,即“浮夸虚报,弄虚作假”,具体包括:篡改、虚报、瞒报、伪造、编造等形式。近年来,“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现象没得到有效治理,一些领导干部为了彰显“政绩”、向上要钱向下收费、掩盖工作中的失误和问题,常按个人或小集团意愿编造虚假数据。这是统计信息失真的直接原因和最大原因,也是引起公众不满的主要原因。当前行政干预由直接转向间接、由公开转向隐蔽,“横向比较要先进,纵向比较要前进”,“统计要为政府服务,要为领导服务”,这样的暗示诱导和压力,最可能造成统计信息失真。
3、法律制度不完善导致的失真。一是统计制度改革滞后,统计指标和标准体系不科学,口径不统一,不利于国际对比,二是法治水平低,监督惩治不力,这也助长了统计造假的腐败风气。
二、防治统计信息失真的基本对策
1、建立科学的干部考核制度。这是走出“官出数字、数字出官”怪圈的治本之策。首先修订切实可行有差别的考核目标;其次完善干部实绩考核统计制度;最后建立干部政绩公议制度,扩大干部考核的民主性。这样可改变过去领导干部“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的弊端,提高干部考评的公开化、民主化程度。
2、推进统计制度改革。一是要形成新的国家统计制度和统计体系,树立新的统计信息质量观和工作效益观;二是要加强基层统计建设,提高信息源头质量;三是要实施科学的统计调查方法,推行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以经常性抽样调查为主体、以重点调查和科学推算为补充的综合方法体系;四是要加强信息自动化建设,提高统计信息处理能力。这些都是保证统计信息质量的前提条件。
3、积极发展民间统计(非政府统计)。除政府统计外,可以由企事业、社会团体或非法人单位及个人以自己名义或接受委托而进行统计,打破政府对统计信息的垄断,对统计作假进行釜底抽薪,与官方统计数字进行对比,依靠市场力量增加统计信息透明度,使统计信息面向社会、为公众服务。
4、运用综合手段,加大惩治力度。一是对违法人员依法处理后一律清出统计队伍。二是对违法领导从重从快处罚。三是从经济上处罚责任人。这样,可以使行政、法律和经济手段有机结合,共同发挥作用。
5、加强统计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首先要加强教育提高统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责任感,强化信息质量是统计工作生命线的观念。其次要通过培训提高统计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再次要严格考核、持证上岗。最后要提高统计人员的工作独立性。
6、健全法治,加强监督。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改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局面,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制观念,重新树立统计的法律尊严。其中一个关键的重点就是通过法律加强管理,建立起完善有效的监督体系,对统计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提高统计的民主性、公开性和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