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公民参与司法的重要途径,然而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所确立的人民陪审员与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具有"同等权利"的制度设计妨碍了该制度功能的发挥,甚至导致该制度在运行过程中背离了"司法民主""司法公正"以及"权力制约"的理念。人民陪审员制度应当朝着只让人民陪审员负责事实问题的方向改革,同时以"问题列表"为线索,构建"庭前阅卷程序""庭审发问程序""案件评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