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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随着反腐败斗争逐步深入,各地暴露出的集团型窝案明显增多。从媒体披露的国家药监局窝案、三门峡卖官窝案、江西国土系统窝案、大连监狱窝案、广东韶关窝案、湖北襄樊市官场地震等十余起窝案的情况来看,它与以往的个人贪腐案件有着明显的区别,是由个人贪腐发展成群体性的贪腐窝案。在这些地方,往往是办一案牵一串,查一个带一窝。就像刨花生、挖山药蛋一样,一提就是一串串。湖北襄樊市的官场地震,就是随着市委书记孙楚寅落马、从免职到宣判,3年间陆续牵出领导干部70余人,其中市属单位和县(市)一把手30余人,厅级干部11人。确实令人震惊。
成因
这些窝案的生成,不论是在一个单位、一个系统、一个产业集团和地区,它们都是在一个各自不同的利益链的链接下,利用权钱交易形成的贪腐集团,把一个个大大小小的腐败分子结成了一个特殊的利益群体。而湖北襄樊官场地震窝案,是以市委书记孙楚寅为核心形成的一条利益链串起来的。孙楚寅在任襄樊市委书记期间,排斥异己,培植亲信,用资产阶级政客手段建立起一个以他为核心的“志同道合”的关系网,用他那套干部选拔任用体系,取代党章党纪和国法所确立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把襄樊市变成任其横行霸道的“独立王国”。1994年7月,孙楚寅的亲信刘有庆,在任谷城县委书记时,因违规挪用企业流动资金和专项资金40余万元购置高级轿车,被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和《焦点访谈》同时曝光,经中纪委和湖北省纪委立案调查,受到撤职处分。到1996年年底,时隔不到两年,孙楚寅不仅公然启用刘有庆,而且将刘有庆调到自己身边任市委副秘书长;随之,又将刘有庆调任为襄樊学院党委副书记,主持学院工作,提升为副厅级。在孙楚寅的一再庇护下,刘有庆不仅不记取教训,反而更变本加厉,有恃无恐,屡次借学院基建之机,明目张胆接受工程公司的贿赂。迫使学院百余名教职工联名上告,大小字报从校园一直贴到大街上。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些腐败分子能够结成利益链条,绝非短期内能够形成。在这一过程中,身处关键岗位的书记、总经理权力过大,致使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了,群众没法监督,才给他们凭借权力结党营私、发展成为腐败团伙留下了可乘之机。
恶果
在襄樊,刘有庆受处分反被提拔的现实,告诉人们一个歪理:只要有关系,尤其是与市委书记有关系,就一通百通。于是,人们说的是关系,议的是关系,特别是一些趋炎附势、利欲熏心的人,更是到处寻关系拉关系,利用关系往上爬。一张以市委书记孙楚寅为核心的关系网,就这样不断地扩张。从市里到局里再到各县,上下左右,纵横交错,把触角伸向各个领域,伸到襄樊市的各个角落。那些靠拉关系爬上来的,靠金钱买上来的,眼里只认孙书记,不认党和人民;满脑子想的只有票子,从来不想党的事业,更不想民生大计。他们不仅要把自己买官花的本钱捞回来,还想再赚几倍利润。一时间搞的人妖颠倒,是非混淆。广大群众看在眼里,痛在心里。一位人大代表愤愤地说:“孙楚寅给襄樊经济造成的损失,不可估量”,“孙楚寅在位时的官场腐败,几乎把政府搞到瘫痪状态。”
这些以利益链串起来的群体性腐败窝案,上下左右作案者利益都是相连的。抓出张三,就会带出李四,他们之间自然结成了一个互相包庇袒护的反侦察网。按照正常的立案查处程序,要查处一个县的科级领导干部,先要报经这个县的县委批准,而这个县委领导恰是网中人,他不仅会极力把这个事摆平不让你查,还会在第一时间把你告发的问题反馈给被揭发人,互相串通一气,抵制调查。如果上级批复要调查结果,他就走过场搞个授意调查,说什么“反映有因,查无实据”,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即使上级直接派调查组来查,他们也会步步为营,不断设障,串通一气隐瞒事实真相,甚至销毁证据。到了退无可退之地,他们还会拿出“舍车保帅”的杀手锏,待事态平息后再给代为受过者以补偿。2005年,孙楚寅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7年。对于本地爆发的这一震惊全国的“官场地震”重大新闻,《襄樊晚报》只发了个豆腐块大小的消息;当记者到市纪委询问如何汲取教训,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时,得到的却是“领导都去开会了”的答复。凡是记者接触的人,都要求隐去自己的姓名,说“我们要生存”。为什么人们对腐败是这种反应?一位人大代表分析认为:一是家丑不可外扬,怕影响形象;二是腐败分子没有挖干净,保护伞还在起作用;三是想转移百姓视线,尽快掀过这一页。
反思
总结经验,在反腐败斗争中,搞贪腐的不论他职位有多高,涉案金额多大,只要他是孤立的或是相对孤立的,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就有限,如果发展成窝案,对党和政府形象的损害、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就会大得多。综观襄樊等一些窝案的形成,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用人不当。
有鉴于此,在加强干部官德教育的同时,一定要把道德品质作为领导干部任职、升职的一项必要条件,把道德风向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建立健全干部道德监督机制,认真把好三个关:第一,大力推进干部选拔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能直选的就直选,需要委任的,宣布任命时则应向群众阐述自己的执政理念,公开自己的家庭财产,欢迎群众监督。第二,强化对权力运作的监督。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制度,让官员的权力在阳光下操作,让人民群众能够享受“知情权”,执行监督权;同时要尽快完善监督机制,改革被监督者领导监督者的状况,让监督机关能够独立行使监督权。第三,要认真执行干部任期交流、举报、奖惩、辞职等制度,以防止滥用权力,用权力谋私等腐败现象滋生,一旦发现就要立时制止,并给予有效处理和补救,挽回不良影响。
成因
这些窝案的生成,不论是在一个单位、一个系统、一个产业集团和地区,它们都是在一个各自不同的利益链的链接下,利用权钱交易形成的贪腐集团,把一个个大大小小的腐败分子结成了一个特殊的利益群体。而湖北襄樊官场地震窝案,是以市委书记孙楚寅为核心形成的一条利益链串起来的。孙楚寅在任襄樊市委书记期间,排斥异己,培植亲信,用资产阶级政客手段建立起一个以他为核心的“志同道合”的关系网,用他那套干部选拔任用体系,取代党章党纪和国法所确立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把襄樊市变成任其横行霸道的“独立王国”。1994年7月,孙楚寅的亲信刘有庆,在任谷城县委书记时,因违规挪用企业流动资金和专项资金40余万元购置高级轿车,被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和《焦点访谈》同时曝光,经中纪委和湖北省纪委立案调查,受到撤职处分。到1996年年底,时隔不到两年,孙楚寅不仅公然启用刘有庆,而且将刘有庆调到自己身边任市委副秘书长;随之,又将刘有庆调任为襄樊学院党委副书记,主持学院工作,提升为副厅级。在孙楚寅的一再庇护下,刘有庆不仅不记取教训,反而更变本加厉,有恃无恐,屡次借学院基建之机,明目张胆接受工程公司的贿赂。迫使学院百余名教职工联名上告,大小字报从校园一直贴到大街上。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些腐败分子能够结成利益链条,绝非短期内能够形成。在这一过程中,身处关键岗位的书记、总经理权力过大,致使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了,群众没法监督,才给他们凭借权力结党营私、发展成为腐败团伙留下了可乘之机。
恶果
在襄樊,刘有庆受处分反被提拔的现实,告诉人们一个歪理:只要有关系,尤其是与市委书记有关系,就一通百通。于是,人们说的是关系,议的是关系,特别是一些趋炎附势、利欲熏心的人,更是到处寻关系拉关系,利用关系往上爬。一张以市委书记孙楚寅为核心的关系网,就这样不断地扩张。从市里到局里再到各县,上下左右,纵横交错,把触角伸向各个领域,伸到襄樊市的各个角落。那些靠拉关系爬上来的,靠金钱买上来的,眼里只认孙书记,不认党和人民;满脑子想的只有票子,从来不想党的事业,更不想民生大计。他们不仅要把自己买官花的本钱捞回来,还想再赚几倍利润。一时间搞的人妖颠倒,是非混淆。广大群众看在眼里,痛在心里。一位人大代表愤愤地说:“孙楚寅给襄樊经济造成的损失,不可估量”,“孙楚寅在位时的官场腐败,几乎把政府搞到瘫痪状态。”
这些以利益链串起来的群体性腐败窝案,上下左右作案者利益都是相连的。抓出张三,就会带出李四,他们之间自然结成了一个互相包庇袒护的反侦察网。按照正常的立案查处程序,要查处一个县的科级领导干部,先要报经这个县的县委批准,而这个县委领导恰是网中人,他不仅会极力把这个事摆平不让你查,还会在第一时间把你告发的问题反馈给被揭发人,互相串通一气,抵制调查。如果上级批复要调查结果,他就走过场搞个授意调查,说什么“反映有因,查无实据”,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即使上级直接派调查组来查,他们也会步步为营,不断设障,串通一气隐瞒事实真相,甚至销毁证据。到了退无可退之地,他们还会拿出“舍车保帅”的杀手锏,待事态平息后再给代为受过者以补偿。2005年,孙楚寅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7年。对于本地爆发的这一震惊全国的“官场地震”重大新闻,《襄樊晚报》只发了个豆腐块大小的消息;当记者到市纪委询问如何汲取教训,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时,得到的却是“领导都去开会了”的答复。凡是记者接触的人,都要求隐去自己的姓名,说“我们要生存”。为什么人们对腐败是这种反应?一位人大代表分析认为:一是家丑不可外扬,怕影响形象;二是腐败分子没有挖干净,保护伞还在起作用;三是想转移百姓视线,尽快掀过这一页。
反思
总结经验,在反腐败斗争中,搞贪腐的不论他职位有多高,涉案金额多大,只要他是孤立的或是相对孤立的,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就有限,如果发展成窝案,对党和政府形象的损害、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就会大得多。综观襄樊等一些窝案的形成,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用人不当。
有鉴于此,在加强干部官德教育的同时,一定要把道德品质作为领导干部任职、升职的一项必要条件,把道德风向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建立健全干部道德监督机制,认真把好三个关:第一,大力推进干部选拔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能直选的就直选,需要委任的,宣布任命时则应向群众阐述自己的执政理念,公开自己的家庭财产,欢迎群众监督。第二,强化对权力运作的监督。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制度,让官员的权力在阳光下操作,让人民群众能够享受“知情权”,执行监督权;同时要尽快完善监督机制,改革被监督者领导监督者的状况,让监督机关能够独立行使监督权。第三,要认真执行干部任期交流、举报、奖惩、辞职等制度,以防止滥用权力,用权力谋私等腐败现象滋生,一旦发现就要立时制止,并给予有效处理和补救,挽回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