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社科系统第30届哲学大会会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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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5·17”重要讲话精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增进全国社科系统学者之间的学术交流、所长之间的工作对话,促进中国特色“哲学与文化”智库建设,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决定于2019年11月在成都市金堂县召开全国社科系统第30届哲学大会暨全国社科院系统哲学所2019年所长联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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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是人的生存方式,新技术的普遍应用正在不断结构化现实生活.随着技术生活的全面展开,风险社会却逐日临近,隐私风险渐成其重要论题.技术对现实生活的全面建构,日益形成对隐私的持续而全面的透视与控制,可能招致"透明社会"的产生,继而引发主体性危机.然而,随着隐私危机的不断蔓延及技术批判向度的缺失,一种无助文化正在滋生,进而引发生存危机.面向困境,反思无助文化,审视生存危机,需要在思想和行动层面积极准备,正视危机以化解风险.为此,不仅需要恢复批判向度,唤醒主体性,更要有保护隐私的社会主张和行动,努力开拓技术发
先秦形名家自觉以“形”作为“名”的根据,儒道自觉超越形名,而走向“形而上”。汉儒一方面将“名”听觉化,另一方面,提出听觉性的“号”,并以“声”作为“名”的根据,以“声”“言”通“意”“心”,时代主题由“名实之辩”转换为“言意之辩”。魏晋玄学家一方面质疑“心”“意”与“声”“言”之间的关联,另一方面,区分“名”“号”与“称”“谓”,由此超越了“声名”,消解了“言意之辩”。以“味”辨物,以“味”作为名的根据随之自觉兴起。从“形”到“声”,再到“味”,构成了中国传统命名根据完整的演变历程,也反映了中国传统思想命
五经是经学的元典,经学的其他典籍都是训解或依附五经而成,经学全部的注疏以至整个中国文化都以五经为根荄;元典为五决定了经学不是一经独尊,而是具有包容性、开放性的学说,经学也因此而能够实现日新不已的自我创新。经学典籍虽众,但核心只有一个,就是围绕人而立论,为人提供人之为人的价值观,这在古人那里称之为常道。所以经学是阐释常道之学说,五经元典具有天经地义的法典性质与地位。中华文化绵延数千年而不绝,古代中华民族精神之魂的铸造,都是经学常道熏陶的结果。
现在流行的《老子》王弼注本,学界早已认识到其底本绝非王弼本人所使用的原本。马王堆帛书、郭店竹简等《老子》的发现都对我们认识这一问题提供了证据。北大汉简《老子》的发现又为我们研究这一问题提供了新的契机。通过比较,可以发现《老子》王弼注本与汉简本在很多地方有着相同之处。就义理方面讲,汉简《老子》在"道"与"天地"及"万物"关系方面、"道"与"万物之始"关系方面以及"下德"的方面都为我们了解王弼注本提供了新的认识。但这并不意味着王弼注本与汉简本源于同一版本系统。本文通过王弼注本与汉简本的
近代哲学之父笛卡尔留给后世的哲学遗产之一,是心灵与身体的关系问题。这个问题至今仍然困扰着哲学家们。当代法国现象学的重要人物马里翁从"感体"概念入手,一改人们对于笛卡尔哲学的二元论理解,提出在笛卡尔的哲学中存在着具有一元论意味的观念,即作为"第一原初概念"的心身统一的"被动思维"。但是对于笛卡尔哲学的这种新诠释不仅是过度的,而且从根本上说也无益于真正解决心身关系难题。相反,坚持笛卡尔哲学固有的构成性旨趣,我们并非不能摆脱笛卡尔哲学乃至一般意义上的哲学在心身关系问题上的困境。超绝发生学正蕴含着这样
在合宜社会语境下,对政治美德和美德政治的探讨需要重新敏锐于一些根本追问,从而不容回避地回答四类问题:谁是政治主体,向谁要求美德;在实现政治美德的现实条件中,哪些前提不容让步;如何确保政治共同体及其制度不致成为阻碍个体成员美德实现与政治参与的额外"构成性运气";以及,既然存在着能力、胜任资格、美德三者之间的循序渐进,它们之间的恰当关联方式是什么,处在不同的能力-美德水平和自我实现阶段的共同体成员之间的恰当义务关系又是什么。为了回应这些根本关注,本文强调一种"承担责任的权利",据此提出一个强判断和一个
明清之际天主教传教士来华,中西思想文化首次发生全面而直接的对话,其中的重要产物之一,是“中国哲学”之名的最初建立。从“中国哲学家”到“中国哲学”,是耶稣会士学问的推进,并凸显出“人文”和“理性”的面向;从“中国哲学”到“中国哲学史”,则开始有自觉的方法论反思,进而开启了成为一门学科之可能性。这是西方知识界对“中国哲学”的认定、理解和研究之最初历程,也就构成了对中国哲学正当性最早的充足证言。“中国哲学”是全球化进程中成立的一门新学问,其实质是“哲学”进入“中国叙事”,它深入参与到了四百年来人们对普遍性哲学的
许可法则是康德后期伦理学著作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涉及普遍的法则如何运用到现实的问题。在1793年《伦理学讲义——维格兰提伍斯》中,康德把许可法则规定为禁令的例外,是实现法权状态的必然手段,这一规定是理解康德其他著作中这一概念用法的基础。同时,《道德形而上学》的法权学说中的许可法则是实践理性对仅仅许可行动的立法,起到扩展自由概念的作用,也对应相应的禁令。此外,康德在德性学说里也讨论过许可法则的概念。由于德性学说是对准则的立法,“决疑论”承担起许可法则的作用,因而学界对许可法则的研究有必要扩展到德性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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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胡塞尔的一组题为“哲学史中的目的论”遗稿为关键文本,来揭示他的哲学史观的基本问题。首先,阐明胡塞尔如何通过揭示哲学理念之始创和再创将整个哲学史阐释为一个目的论性质的发展过程;其次,论证他所谓“哲学史中的目的论”的实质是“理性目的论”;最后,批判性地反思在胡塞尔哲学史观中哲学与哲学史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