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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11月,邓小平在与日本前首相中曾根康弘谈到我国政治体制改革要达到一个什么目的时明确指出:政治体制改革“要向着三个目标进行”。“第一个目标是始终保持党和国家的活力”;“第二个目标是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第三个目标是调动基层和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的积极性”。以“活力”、“效率”、“积极性”为核心内容的这个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也就是机构改革的基本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