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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国家财政部日前表示,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买社保的,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