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 绿水 致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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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4月20日下午,沿着蜿蜒起伏的山路,驱车一个多小时,温家宝总理来到了江西省武宁县罗坪镇长水村。宁静的小山村因为总理的到来异常热闹起来。
  夕阳西下,暮色降临。在村口的空地上,村民们坐在长条板凳上,亲热地把总理围在中间。几米开外,三十多株上百年的红豆杉巍然屹立,放眼望去青山翠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村里有哪些新变化?”温家宝拉着村支部书记余锦冰的手问道。
  余锦冰回答说:“我们村都实行林权制度改革了。2004年底开始,动手比较早。最大的变化是‘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
  温家宝高兴地说:“这三句话说得好!一定要写到报纸上。这是最高概括。关键在‘人定心’,‘人定心’才知道爱护林子、发展林业。”
  村民们连连点头:“人心定,我们林农吃了一颗定心丸。”
  
  林改春风 唤醒沉睡的山林
  
  武宁县素有“八山一水半分田,半分道路和庄园”之称,是江西省重点林业县。长水村位于武宁的山区深处,总体格局是山多田少,人均拥有耕地仅有7分,而人均拥有山场面积近70亩。上世纪80年代初,这个村的绝大部分集体山林以自留山和责任山的方式分山到户,虽然在名义上落实了经营责任主体,但实际上由于林木处置权和收益权没有落实到位,大部分山林仍由集体处置。集体山林归属不清、权责不明、利益分配不合理、林农负担过重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林业的发展。
  当年,在长水村流传着这样的民谣:“我山不能我种,我种不能我砍,我砍不能我卖,我卖不能我得”、“砍一根毛竹得一双筷子,卖一方木头得一条凳子”、 “屋上盖的是杉树皮,床上垫的是禾秆堆,身上穿的是粗布衣”、“山是集体的,树是干部的”。由于集体山林产权不明晰,政策不稳定,自己的山没有砍伐权,农民只能守着金山挨饿。
  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江西、福建等省在全国率先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一场涵盖我国百分之七十国土的重大改革由此拉开序幕。
  2004年9月,以“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春风吹到了长水村。
  “两坚持”、“两尊重”是这场林改的原则——坚持权益平等,通过均股、均山、均利等形式使每个村民平等享有集体山林权益;坚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尊重历史,保持自留山稳定不变,已分到户的责任山稳定不变,落实林改前荒山“谁造谁有”政策不变;尊重群众意愿,林农自主选择产权明晰的形式,使广大林农真正成为改革的主体。
  长水村全村1920人,仅有耕地面积1380亩,却有山林面积12.4万亩。通过这次林改全村除12000亩风景林外山场全部分山到户。林改中,实行了“两取消,两调整,一规范”的政策:即取消木竹农业特产税,取消市、县、乡、村所有木竹收费项目,调整育林基金平均计费价格,调整集体林育林基金分成比例,规范增值税、所得税征收范围。这样,林产带来的效益就能直接回到林农口袋里。这个以林为生的山村,一下子焕发了勃勃生机。
  
  长水村四组村民张绪红记得,为了弄清山林权属和各农户的山场界址,村组干部们跑遍了长水的每一座山头每一道弯,常常是白天在山野踏界,晚上在灯下填表。
  长水村三组村民组长卢世焱记得,当他拿到林权证时,开心地笑着对儿子说:“这可是本名副其实的绿色存折啊。”
  长水村七组村民黄芸流着眼泪说:“林改好呀!我们再也不用为卖一根木头偷偷摸摸了,我们现在看着自己的山心里既踏实又高兴。”
  长水村党支部书记余锦冰说:“现在农民对于自己的林地都特别上心。管林、护林、造林、育林的事,不用催促都抓得很紧。为了防止森林火灾,清明节上山祭奠,都要提着水桶。”
  林改前,村民没有造林积极性,每次政府组织造林都生怕树苗分多了,干部在现场时,林农就磨洋工,干部一离开,马上把树苗藏起来,有的甚至把树苗烧掉。林改后,林站发下来的树苗大家争着要,只要是空地,林农都要把它栽上树木,有些村民甚至自己花钱购买苗木进行栽植。从2005年至2007年,先后有100多个林农自发上山造林,栽种树木和毛竹2000多亩,五组村民卢治林一家造林就有50多亩。
  山还是那块山,树还是那些树,可林农现在对它像对自己的孩子一样,倾注了深情,荒山植树、次林改造,成为林农的自觉行动。林改前后的两重天,充分表明了林权制度改革深入人心,真正起到了调动农民积极性的作用。
  
  调处纠纷 林改演奏和谐乐章
  
  林改前,武宁县经历了乡村林场造林、灭荒造林、山上再造、跨世纪绿色工程和林业重点工程等几个阶段,加上库区移民多次搬迁,出现许多插花山,林地的权属情况相当复杂,长水村也不例外。随着上山勘界、张榜公示等林改环节的推进,长水村大量山林纠纷暴露出来。
  余锦冰说:“林权制度改革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林农的关怀,是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干得好,我们有功,干不好,我们有罪。”
  话好说,但做起来就没那么容易了。山林纠纷是利益之争,只有找到双方都能认同的方案才能最终化解。由于这些纠纷都是长久累积下来的,有的是村与村之间的,有的是组与组之间的,还有家庭内部的,如果调处不好,分山到户就只能是一句空话。
  最初纠纷各方都只是观望。为了做好调处工作,余锦冰以牺牲自身利益解开了第一个纠纷。他为了调处本组与四组、五组的山场纠纷,无私地拿出自己名下的40多亩山场让给对方,使多年无法解决的矛盾化于无形。
  根据江西省委、省政府的林改政策,有纠纷的山林暂不纳入林改,等纠纷调处好了才能林改。山林纠纷调处能手卢世炎说:“与其为一点地界纠缠不休,不如早日解决纠纷永享‘绿色银行’的好处。”
  
  卢世炎所在的三组有与外乡5起、外村3起、外组3起山林纠纷,共计达11宗,涉及1000多亩山林,在解决这些纠纷时他总结出“重证据、摆事实、互调换、讲感情”的经验。三组林改理事会发动群众,约请户主促膝谈心,既尊重历史又尊重事实,讲一点感情作一点让步,对管理不方便的山场进行调换。通过这些群众自己的“土办法”,最后将这些因插花山、界址不清等引起的、时间久,用行政、法律手段很难调处的山林纠纷一一化解。
  在调处山林纠纷的过程中,村党支部、村委会和各村民小组理事会发挥重要作用。四组与三组有100亩的山林纠纷,双方互不相让,眼看就要发生械斗。紧急关头,镇林改领导小组组长、党委书记卢贻梁和村支书余锦冰冒着倾盆大雨赶到,耐心做双方工作,终于妥善解决纠纷。
  张绪红激动地对记者说:“2005年4月的一天,余锦冰带着几名工作人员,冒雨骑着摩托车去小组看山场,一不小心,摩托车在泥地上滑倒,他连人带车掉进了几米深的港沟,当人们把他背上来时,他浑身是血,在场所有人都吓坏了。村民们说,看到村干部为林改这样拼命,我们那点纠纷也就不算什么了。”
  “如此复杂的改革,长水村广大林农不但没有出现一起上访,而且自我调解纠纷,解决许多多年连司法部门也无法解决的积怨,这得益于省委、省政府在改革中坚持还权于民,让利于民。说到底,这场改革以人为本,得到林农的衷心拥护!”挂点武宁县的江西省林业厅纪检组长李正生说。
  林改期间,长水村共调处各类山林权属纠纷98起,涉及山林面积3749亩。山林纠纷的调处为确权发证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增进了村民之间的情感,保证了林改的顺利推进。
  
  林权证 让林农吃下定心丸
  
  长水村的村民都知道一句话,那就是“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明晰了林业产权,等于让林农吃下了定心丸。
  
  “武宁林改着力做好明晰产权工作,给林农发放铁证。在输机发证环节,实行县、乡、村三级审核,严格把关,力争为广大林农送上踏踏实实、安安心心的林权铁证。”武宁县委书记董金寿告诉记者。
  今年4月,长水村六组发生这样一件新鲜事。村民卢咸生、何远光、余静春等人不但放弃了上面下达给自己的木材采伐指标,还联名提出建议,要求政府以后少下达木材采伐指标。
  山成了自己的山,树成为自己的树,分到的山林就是自家的“绿色银行”,需要细心地管护,合理地开发。现在,竹山比较多的小组已经基本不砍伐木材了,多取竹少伐木已成为长水村普遍的共识。这同原来的“有指标争着砍,没指标偷着砍”简直是天壤之别。
  长水村三组的村民张友斌,因为家里人口多,分到了1000多亩山林,其中有600多亩杉木、杂木林。至今,老张没有上山砍一根木头,甚至村里给他的砍伐指标也退还了。“都是长了三四百年的树木,舍不得砍呀!可以留给子孙后代的,别人也拿不走!”抚摸着手中的林权证,老张对我们说:“承包经营权,50年不变,受国家法律保护。温总理说了,50年过后再延长承包期,就是永久不变!”
  税费减免、放活经营让林农们迅速致富了!林改前,卖一方杉木,林农要交“两金”115元,“两税”31元,向乡村交各种管理费、资源费25元。同时,林业部门的“独家经营”又赚取了林农的销售差价135元,交完各项税费,林农只得到180元,再扣除劳动力等成本,林农的收入所剩无几。而林改后,林农销售一立方杉木,比以前分别增收350元;销售一根标准毛竹,收入12元,比以前增收7元。
  长水村一组组长但召阳家住长水村最偏僻的深山里,记者驱车半个多小时,来到但召阳所在的杨坑。这里溪水潺潺、山林青翠,让人如同置身世外桃源。但召阳告诉记者,他有5个孩子,有3个孩子学习都非常好,过去由于没有钱,大女儿只读到中专,大儿子也只读到初中。“如果有钱,我怎么也要供孩子把书读下去。”曾做过11年乡村教师的但召阳无奈地说。
  但召阳一家7口人,林改后分得1000多亩山场,由于税费减免,但家的收入成倍地增长,不仅还清了林改前的3万多元债务,还送小儿子上了大学。林改后,但召阳除了山林的收入,还制板笋、养蜂。他告诉记者,林改后,林子密了,山上花多了,他养的蜂越来越多,现在他家有100箱蜂,光养蜂收入一年就有一万余元。每年山上的板笋收入也可达2万元。最近,正在河北科技师院读书的儿子打来电话想继续考研,但召阳二话没说就答应了。他开心地告诉记者,现在日子好过了,儿子就是要读博士他也不会皱眉头。
  余锦冰说,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推进,这两年,长水村悄然形成了一股“回乡潮”。 以前外迁、办了“农转非”的农民,看到家乡的变化,也纷纷要求回迁。2004年林改后,全村共有12名村民征得村组和群众同意,办理了“非转农”,重新迁回了长水村。
  长水村四组村民卢军过去在广州做服装设计,月收入1000多元。长期在外打工,让卢军对家乡的思念越来越浓。听到林改的消息,他立即回家,用多年的积蓄买了一辆车,跑起了运输。卢军告诉记者,如今他的小日子过得特别舒心,自己正准备翻盖过去的旧房子。
  “孤儿”卢位宝告别了在南昌摆地摊、打零工的苦日子,回家当起了320亩山林的林场主。去年仅靠销售木竹和板笋,收入就达7万元。他把家里的老房子翻修一新,还清了欠款,还买了一辆“长安之星”,成为山村的“有车一族”。
  打工十年的卢辉回来了。他把自己在外闯荡多年的全部积蓄投到了山场上,去年又远赴浙江请来毛竹低产改造技术工人,投入5万元改造自家毛竹林。在他的带动下,毛竹低产改造在长水村蔚然成风。
  孙隆泰是长水村的乡村医生,过去因为村民看病欠款太多,以致他离开了长水村,把家搬到了九江市。现在,孙隆泰已经向村里提交了申请,要求把自己在九江的城市户口重新迁回长水村。指着不远处郁郁葱葱的山林,孙隆泰有些兴奋,他说重新回来当农民,要好好经营自己的100多亩林地,它是家里幸福生活的保障。
  林改后,山林从“集体的”变成了“自己的”。农民吃了定心丸,对林业也舍得投入了,对山林的观念也发生了变化。第三村民小组的31户农民共同投入40多万元,修了20多公里林区公路,家家户户把路修到了自己的山场,不但降低了运输成本,还起到了防火隔离带的作用。
  
  深化改革 让资源变成资本
  
  
  明晰产权是林改的第一步。但是分完了山,发完了证并不是万事大吉了。接下来怎样引导林农提高对林业科技的认识,保证林农手里有发展的本钱,如何建立林业发展、林农增收、生态改善的长效机制等一系列问题都凸显出来。
  江西省委书记孟建柱说:“江西省从林改一开始就实行了乡村财政转移支付,要坚持不懈推行,要在还山育林的同时真正还利于民。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我们省将进一步加大对林业重点县的产业支持力度。”
  江西省林业厅厅长刘礼祖认为,要不失时机地推出配套改革措施,充分释放改革效能。要建立健全林权要素市场,为林农提供办证、贷款、资产评估等各项服务。不一定就是砍木头就能变钱,不要砍木头也可以变钱。如果林权证能够像房产证一样拿着可以到银行办理抵押贷款,整个资本就活了。
  在武宁县林业产权交易中心记者目睹了一宗林地林木流转的公开拍卖过程。拍卖标的是武宁县新宁镇烟溪村二组村民成家旺所属的56亩山林15年的经营权。产权交易中心拍卖现场人头涌动,每一个手拿号牌的买家都仿佛志在必得。在江西省华瑞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师的主持下,各位买家一次次举牌,使这块起拍价22400元的林地最终以41000元成交。
  竞拍成功的江西艺邦木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购买这块林地是要作为公司基地,以使企业未来的发展能够不受资源的限制。
  长水村七组的朱忠仁、黄芸夫妇是最支持林改的,当年朱忠仁是林改小组成员,妻子黄芸为了让丈夫安心林改,不仅把家里的活都包了,还每天晚上陪丈夫填表,为丈夫做夜宵,成为村里有名的林改夫妇。他们手拿林权证向记者说:“如今有了林业产权交易中心,我们农民手上的林权证就像你们城里人的房产证一样了。”
  原来朱忠仁、黄芸夫妇的一双儿女在江苏昆山办了一个商标厂,由于企业刚刚起步,资金周转困难,所以他们夫妇便筹划着用林权证进行抵押贷款帮孩子一把。黄芸告诉记者,他们的林地经过评估价值近50万,按规定可以贷到20多万元,那时孩子们的商标厂就能度过资金的难关了。
  江西省林业厅林政处处长严成说:“林业产权交易中心是林改的配套改革,它以林农为主体,林农可以在这里依法将拥有的林木所有权进行转让、买卖和变现,并可用林权证申请办理抵押贷款,使资源变资本,盘活整个山林。林地就像林农手中的‘支票’、‘股票’一样,自己做主、自由流转、自由交易,促进了林地向大户集中,走上集约化、规模化经营之路。”
  长水村党支部副书记、木竹销售服务协会会长钱阳术告诉记者,林改后,曾有一些竹木贩子利用林农市场信息不灵通的机会,故意压低价格,使林农受损。2005年4月,在广大林农的要求下,长水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成立了木竹销售服务协会。协会成立后及时向林农发布市场信息,根据行情制定竹木收购最低保护价。同时,针对各家各户采伐指标不多、运销成本过高的现象,协会还组织木竹收购和销售,把以前的分散经营变为集中经营。
  
  长水村的张绪红是四组的能人,过去在外地做木材生意认识了不少木材客商,看到村里成立了木竹销售服务协会,就主动把自己的客户都介绍给了协会,让村里的乡亲能够在竹木销售中得到更多的利润。
  当记者问他,自己的客户给了协会,那自己的生计将来如何安排时,张绪红胸有成竹地说:“林改后,我们的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现在我们正筹划着与外部的企业进行联合旅游开发,到时我们用山林入股,然后到自己的企业中工作,那时再也不会被别人叫做打工仔了。”
  张绪红的家坐落在长水村的中部,这里周围山林滴翠,溪流欢舞,自然风光和生态都非常好,如果开发旅游应该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张绪红带记者来到河边,向记者讲述自己心中的理想:“等旅游开发进入实施阶段后,我们会组织一些施工队配合旅游区进行建设;旅游区建好后,我们还可以到旅游公司工作、自主搞一些农家乐,那时我们的生活会比现在更好!”
  林改的最终目的,是要把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结合起来,使山更绿、水更清、农民更富、环境更好。记者站在长水村的山头,看峰峦秀耸、林木参天,同时分享着村民因林改收益带来的喜悦。
  在长水村党支部书记余锦冰的家里,余锦冰的妻子告诉记者,自从余锦冰做了支书以后就很少帮家里干活了。他每天总是很早就出门,很晚才回家,为了村里的事耽误了家里的活计。每年春节,他总是挨家挨户去拜年,感谢大家的支持,问一问大家还有什么困难,从上任开始从没有间断过。为此,这位有近20年农村工作经验的老实人对妻子显得有些愧疚。他说:“既然大家信任我,投了我的票,我就要对得起大家。”
  余锦冰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林改前,卖一支标准毛竹除去各种税费只能收4.5元,现在可收12.5元,全村每年可卖毛竹20万支,纯增收入160万元;现在卖一立方米木材比林改前净增300元,全村每年可卖木材1300立方米,纯增收入39万元。竹木收入人均增长2000元。
  三年光阴荏苒,一场山乡巨变。在长水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如同土地家庭承包改革一样,将林农的活力充分激发出来,也使林业走上了一条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之路。在结束采访离开长水村时,记者看到青山如黛,细雨中的竹林树木郁郁葱葱,它们仿佛在扬手送别,也仿佛招手欢迎。送别昔日的忧伤和悲苦,笑迎今天的美丽与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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