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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以党的十六大为时间点,在回顾自十六大以来文化体制改革发展纪实的基础上,剖析2012年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继续前行的主要着力点,为文化体制改革目标的有效实现提供个人微薄之力。
关键词:发展纪实;体制改革;目标;
文化,是一种生产力,是国家的血脉与灵魂,是民族凝聚力、创造力的重要源泉,是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从2002年党的十六大作出深化文化改革、第一次将文化分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战略部署,到2012年,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把“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继续推动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作为2012年主要任务之一,十年来,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经历了一场波澜壮阔的深刻革命,文化体制,改革纵深前行中。
一、十年,文化体制改革发展纪实
同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教育体制改革等一样,文化体制改革也是伴随着改革开放出现的,1979年,第一家音乐茶座在广州的出现,市场开始向文化领域渗透;1988年,文化市场管理法规的颁布,确立了文化市场的概念;2000年,“文化产业”一词被正式写入中央文件,2002年十六大以来,结合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生动实践,进一步发展并最终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文化体制改革思想。自此,中央文化体制改革思想进入了加快发展的新阶段。
2007年的十七大确定了从“四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战略高度来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2008年,根据国家统计局报告,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了7630亿元,与2004年相比增加4190亿元,文化产业增加值相当于同期GDP的2.43%,与2004年相比提高0.3个百分点。2009年,我国第一部文化产业专项规划——《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审议通过,标志着文化产业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性产业。
2010年,胡锦涛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从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文化的重要地位与作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顺应当今时代发展要求,进一步深入开展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 拉开了加快推进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大幕……2011年底,从文化部获悉,我国共有公共图书馆2884个,文化馆(含群众艺术馆)3264个,乡镇(街道)文化站40118个,村文化室20余万个,基本实现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覆盖。
二、2012,文化体制改革奋然前行
现阶段,我国的文化产业发展已经进入“爆发”期,国有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取得了决定性进展。出版、发行、影视制作等行业基本完成了转企改制的任务,对于中国来讲,2012年,文化体制改革处在了重要的时间节点,伴随着众多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成功实施,文化产业的发展空间与能力均发生了很大变化,如何将文化体制改革继续往纵深方向发展,使文化产业尽快成为支柱性产业,成为我国当下面临的主要任务,笔者认为,当前应从以下几点着手:
(一)保障机制活力,杜绝“穿新鞋走老路”
文化企业体制转企变身成功之后,深层次的机制变革变提上议程,成为摆在每一个文化企业面前的新课题。由于文化体制改革打破了原事业单位的财政国家保障,因此改革的第一个目的便是要员工有积极性、有干劲。同时,文化体制改革要坚持市场和公益两大价值取向,市场取向通过市场这双无形之手来推动文化产品的丰富化,满足群众多样化的需求,文化企业改革后首先要搞活机制,调动其自身积极性,更加主动地面对市场;公益取向需要通过政府这双有形之手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继续完善,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而衡量改革成败的标准则应为老百姓是否喜欢,市场是否支持。
文化企业的机制搞活,应从分配机制、用人机制、管理机制以及核心竞争机制来入手,做到切实、准确、细致,其最核心的点在于,实现企业利益与职工利益的双赢,企业与职工双赢的实现有利于推动国家与民生发展。
(二)壮大文化产业,广建文化强市
针对现阶段社会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应从群众关注度着手,科学解疑释惑,有效凝聚共识,同时健全突出事件应急报道与舆论引导机制,确保每个市做到及时准确回应社会所关切问题。强化公共文化惠民工程的实施,进一步丰富群众文化活动,在各级市集中推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人民喜闻乐见的优秀影视剧、舞台剧以及文学、美术、音乐等文艺精品,创造生产一批能够体现该市地域文化特点、展现市民时代风貌、能够给人民带来丰精神享受的文化作品。
(三)强化立法,提供法律保障
从我国文化领域现阶段实际情况出发,已经出台了文物保护法、出版管理条例以及著作权法等相应法律法规,但从我国文化立法的整体状况来看,与国家整个法制建设相比仍较为薄弱。
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遵循文化法制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加强文化法制建设。”在面对众多知识产权保护缺位,侵权以及恶性竞争的问题下,加强文化立法是保障文化发展与繁荣的必要条件,在目前文化交流日渐活跃和文化类型众多的大环境下,应加强文化立法与经济立法、行政立法和社会立法的衔接呼应。
(四)增强资金扶持力度,拓宽投融资渠道
近年来,我国对于确保文化产业良性发展的资金投入逐年加大,2008年开始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并投入10亿元资金,2009年与2008年持平,2010年该项资金投入增加至20亿元,根据统计局资料,截止2011年底,专项资金已累计投入60亿元,累计所支持项目为1000多个。而我国的文化企业多为中小企业,如果只依靠财政资金收效甚微,所以应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拓宽投资主体与渠道,构建完善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制。同时,从文化企业自身特点出发,可设定相应的特色股权激励机制,根据无形资产重、有形资产轻的特点,优化文化企业的门槛设置。
根据今年两会人大代表的提议,针对我国中小文化企业投融资困难的问题,笔者认为可成立相应的文化产业银行,从而有效解决中小文化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困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