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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发的证券集体诉讼将中国赴美上市公司推到了风口浪尖,市场对董事责任险的关注度也空前高涨。
2011年以来,在美国上市的中国企业已有近30家遭受了集体诉讼。频发的证券集体诉讼将中国赴美上市公司推到了风口浪尖,市场对董事责任险的关注度也空前高涨。近日,记者来到董事责任保险经纪服务的领导者中怡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采访了金融及专业责任总监唐可安先生(Mr. Tom Cain)。
唐可安先生是目前唯一一个常驻中国大陆的外籍董事责任险专家,拥有近30年的董事责任险及金融保险从业经验。2006年以来为中国董事责任险的普及和组建中怡董事责任险团队立下了汗马功劳,因其工作上的卓越表现,即将升任怡安亚洲区金融及专业责任险总监。
唐可安先生分析,在这波证券类集体诉讼事件中,中国概念股在海外频遭沽空,涉案公司不少为通过反向收购上市的公司。同时,此轮信任危机也一度引发业界对于中国公司通过此种方式海外上市的质疑。究其原因,既有公司层面的问题,又有外界原因。此类方式上市公司为数众多且良莠不齐,多为中小型民营企业,而有的公司确实存在问题,如公司内部治理不足,夸大营运及收益的状况,可能存在造假行为,对小股东未尽到告知义务,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等等,因此给了做空机构以可乘之机。当然,此次事件也有积极的一面,让这些民营企业有了一个快速学习的过程,更好地了解了美国的司法环境,严格遵守美国的证券法,使得公司的管理更加透明。
董事责任保险,是指公司董事及高管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因工作疏忽或不当行为导致第三方遭受经济损失,从而被索赔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时,由保险公司予以补偿的一种责任保险。据唐可安先生介绍,董事责任保险是职业责任保险项目下最重要的子险种之一,从性质上讲,属于一种特殊的职业责任保险。它是一件舶来品,发端于20世纪30年代的英国,60年代以后得到了较快的发展。英国伦敦劳合社在1934年推出了董事和高管人员责任保险,开启了该险种的先河。20世纪80年代以来,董事和高管人员责任保险在西方发达国家逐渐得到了资本市场的青睐,并成为了保险公司的一项重要业务。
在西方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绝大多数的上市公司都为自己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了董事责任保险。据有关调查显示,在上市企业中98%的美国公司和88%的加拿大公司都购买了董事责任保险,其中的科技、生化科技类和银行类公司更是高达100%。在我国香港地区,董事责任保险的购买率也达到了60%至70%。在中国大陆,2002年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安保险公司签订的保单则成为中国大陆首份董事责任险保单。在董事责任保险项下,保险公司承保的损失包括:庭外和解金额、法庭判决金额、律师抗辩费等。在美国一个典型的证券类诉讼案件中,以上每一项都可能耗费几百万美元。
唐可安先生表示:“升职后,我将在香港工作,但并不是离开中国市场和客户。中国是我们的业务重点,也是怡安全球战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业务增长点。中国四大国有银行有三家是我们的客户,这表明我们已经将业务拓展到国有大型企业,这也体现了怡安的战略眼光和市场地位。现阶段很多私募、投行、律师事务所、咨询服务机构都将地区总部设在香港。另外,拥有董事责任保险较高核保权限的决策者也在香港,今后我们可以更便捷的与这些机构保持紧密联系与合作,可以更好地支持中国大陆的业务开拓,进一步提高怡安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巩固我司金融及专业责任险部门的市场地位。”
2011年以来,在美国上市的中国企业已有近30家遭受了集体诉讼。频发的证券集体诉讼将中国赴美上市公司推到了风口浪尖,市场对董事责任险的关注度也空前高涨。近日,记者来到董事责任保险经纪服务的领导者中怡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采访了金融及专业责任总监唐可安先生(Mr. Tom Cain)。
唐可安先生是目前唯一一个常驻中国大陆的外籍董事责任险专家,拥有近30年的董事责任险及金融保险从业经验。2006年以来为中国董事责任险的普及和组建中怡董事责任险团队立下了汗马功劳,因其工作上的卓越表现,即将升任怡安亚洲区金融及专业责任险总监。
唐可安先生分析,在这波证券类集体诉讼事件中,中国概念股在海外频遭沽空,涉案公司不少为通过反向收购上市的公司。同时,此轮信任危机也一度引发业界对于中国公司通过此种方式海外上市的质疑。究其原因,既有公司层面的问题,又有外界原因。此类方式上市公司为数众多且良莠不齐,多为中小型民营企业,而有的公司确实存在问题,如公司内部治理不足,夸大营运及收益的状况,可能存在造假行为,对小股东未尽到告知义务,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等等,因此给了做空机构以可乘之机。当然,此次事件也有积极的一面,让这些民营企业有了一个快速学习的过程,更好地了解了美国的司法环境,严格遵守美国的证券法,使得公司的管理更加透明。
董事责任保险,是指公司董事及高管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因工作疏忽或不当行为导致第三方遭受经济损失,从而被索赔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时,由保险公司予以补偿的一种责任保险。据唐可安先生介绍,董事责任保险是职业责任保险项目下最重要的子险种之一,从性质上讲,属于一种特殊的职业责任保险。它是一件舶来品,发端于20世纪30年代的英国,60年代以后得到了较快的发展。英国伦敦劳合社在1934年推出了董事和高管人员责任保险,开启了该险种的先河。20世纪80年代以来,董事和高管人员责任保险在西方发达国家逐渐得到了资本市场的青睐,并成为了保险公司的一项重要业务。
在西方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绝大多数的上市公司都为自己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了董事责任保险。据有关调查显示,在上市企业中98%的美国公司和88%的加拿大公司都购买了董事责任保险,其中的科技、生化科技类和银行类公司更是高达100%。在我国香港地区,董事责任保险的购买率也达到了60%至70%。在中国大陆,2002年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安保险公司签订的保单则成为中国大陆首份董事责任险保单。在董事责任保险项下,保险公司承保的损失包括:庭外和解金额、法庭判决金额、律师抗辩费等。在美国一个典型的证券类诉讼案件中,以上每一项都可能耗费几百万美元。
唐可安先生表示:“升职后,我将在香港工作,但并不是离开中国市场和客户。中国是我们的业务重点,也是怡安全球战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业务增长点。中国四大国有银行有三家是我们的客户,这表明我们已经将业务拓展到国有大型企业,这也体现了怡安的战略眼光和市场地位。现阶段很多私募、投行、律师事务所、咨询服务机构都将地区总部设在香港。另外,拥有董事责任保险较高核保权限的决策者也在香港,今后我们可以更便捷的与这些机构保持紧密联系与合作,可以更好地支持中国大陆的业务开拓,进一步提高怡安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巩固我司金融及专业责任险部门的市场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