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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争议系径直交由法院通过普通民事诉讼程序解决,专业细化的争端解决机制设计缺位。而数位时代的到来使得纠纷中的法律关系更加复杂。为有效解决纠纷,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内部应构建论述沟通机制;并考虑建构诉讼外争议解决机制作为诉讼前置程序,避免法院讼累;还应细化民事诉讼程序设计。期待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争端解决机制的全面发展,最终达到权利人、集体管理组织、使用人,乃至整个社会共赢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