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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那个时候,一心沉醉在泰坦尼克的末日烟花里的黄澜,
想要的并不是细水长流,她想要的是耗尽全部力气的一辈子都刻骨铭心的爱。
(哎 你好)
“这是我到尼泊尔的第三天,为了能拍一张雾气中的城市,我已经很久没睡个好觉。”
“俄国的乡下,这里的菜量比我们东北还足,我一个人吃不完,只好顺便叫上餐馆里的大狗。听主人说,这狗叫Lily。”
“拍了一个对我微笑的孩子,他的母亲很高兴,邀我去他们家喝下午茶。”
“在希腊,真是闲散的好地方。晒脱了皮,又长胖了四斤,但是啤酒和烤肉非常美味,心情愉悦。以后想来这里养老。”
“我还在肯尼亚,为了拍长颈鹿Echo,天天在火炉下坚持着。我现在最想要的是一个浴室,当然,最好还来一打啤酒(冰镇的)。”
黄澜扑哧一声笑出来,将明信片翻转一看,果然是夕阳下的几只长颈鹿,落日余晖,光线褪成温柔的红晕,稀稀拉拉的灌木藏进阴影里,而那几只长颈鹿,正悠闲地衔着余晖离开。她一直认为这种动物比例失调,行为笨拙,这时却觉得它们看起来优雅,带着善意神情似的。
又细细地将明信片看一遍,她才将它夹进书里。
从三年前,黄澜便开始断断续续地收到这些精致又风尘仆仆的明信片。
来自不同的地方,带着不同的邮戳与问候,或许称不上问候,大部分都是一个人倾诉似的话,简单地介绍当地风景或是自己的现状,寥寥数语,但是从不间断。
一开始,黄澜以为是寄错了地址,可是这些明信片上,却又清清楚楚地写着自家的住址,她只好把他当做是上一任住户的朋友,却没想过他一寄就是三年,贯穿了她的整个高中。
寄信人落款是苏长河,男生的笔迹,相当地洒脱。他大概从事摄影工作,全球跑,寄来的明信片都很具当地风情,却看不出他要倾诉的这个人和他是什么关系。他从不用称呼,总是简单说着自己的情况,或是路上的风景。如果是写给父母,显然不够温情郑重,给妻子,也没有流露出脉脉情意,给朋友,但是从未述说思念关心。
到后来,隔几个月便可收到的明信片,对黄澜来说,俨然成了期待的礼物。像是平淡生活中唯一的一点激情,虽然短暂如烟火,却可以长久回味。
她更是常常地想象真正的收信人是谁。
大概是苏长河暗恋已久的人,他一直爱着她,她却不爱他,于是他选择了一份行走的工作,始终在路上,心却牵绊在这里,所以坚持寄明信片回来,不肯说太多,只是简单地说些自己的生活,想要把自己看到的,都和她分享。
也有可能是相恋的爱人,他心性不羁,不愿被这小房子困住,于是选择去拥抱这更宽广的大世界,那个女子却说要一直在这里等他回来。他怕她孤单,一直寄着明信片,却不知道她已经离开。
诸如此类的小故事,被黄澜杜撰了又杜撰。她用尽自己所有的浪漫细胞,用缠绵悱恻的爱情编织成一个个故事,那些明信片成了其中一个故事存在的依据。
正在春花秋月年纪的黄澜,是那样期待一场惊心动魄的爱情。因为她的生活像一池死水般平静,甚至她的男友李商祺,也沉闷木讷得搅不起一丝波澜。
(让我来照顾你好不好)
黄澜记不起自己是怎么喜欢上李商祺的了。
似乎那个时候正在热播日剧《一吻定情》,小小年纪的女生,最开始的爱情启蒙教育都是来自电视剧,更何况那个时候的柏原崇好看得像个美梦。那时候女生扎堆都是讨论昨天晚上的剧情,似乎所有女生也都喜欢上了冷淡不喜欢说话的男生。
而李商祺就是传说中的冷淡少年,好巧不巧地,他甚至还有一点点的好看。就是这样喜欢上他的吧。不温不火,和他牵着手走到一起。放到十年后,黄澜恨得牙咬咬地想要打当时的自己,“狗屁的浪漫可以当饭吃吗!这样对你的男人现在用显微镜去找都找不到!你的脑门是被门挤了吧!”
可是那个时候,一心沉醉在泰坦尼克的末日烟花里的黄澜,想要的并不是细水长流,她想要的是耗尽全部力气的一辈子都刻骨铭心的爱。
(帮我给她寄明信片好吗)
在收到苏长河的明信片,知道他不久要回国,回到这个城市的时候,黄澜鬼使神差地和李商祺分了手。
“今年我就上大学了,他回来一定会来这里的。”毫无逻辑的两句话,却让黄澜的心起了波澜。
李商祺不是不诧异的,甚至一向内敛的他,这次的诧异已经显到了脸上。
黄澜看得心头一酸,低下头去,用微不可闻的声音说:“对不起。”
“是我哪里做错了吗?”
“……没有,是我的错,我觉得我们不适合。再加上,我们考的大学也不一定在一个城市。”她说得毫无底气,只能尽量将这些理由堆在面前。
李商祺没说话,看着对面肩膀缩成一团的女生,她在骗自己,他知道,他明明准备报和她一样的学校,他甚至已经开始规划这个十一的出游计划,他不曾开口,却以为她会一直在他身边。现在看来,是自己一厢情愿了吧。
“是认真的吗?还是耍小性子?这次我走了,真的不会回来了。”
“……对不起。”女生的头垂得更低。
黄澜不知道还可以说什么,难道告诉他是因为一个从未见过面的男人吗。她只能低着头,看着面前小小的咖啡杯。过了一会儿,听见椅子推开的声音,他站起来时衣料细微的摩擦声,还有从头顶传来的,男生特有的清冷的声音,“那我走了,好好保重。”
黄澜依旧低着头,因为不知为什么,她竟然哭了。
李商祺最后深深地看一眼,推门走出了咖啡馆,他觉得心里空落落地,像是三年前看见那个小小的女生倚着楼下的路灯望着自己家的时候一样,他不知道这样算不算难过,他只是想,要去喝点酒,还要找个朋友出来说点什么。
他摸出手机,看见不知什么时候镜头发来的短信,“我回国了,照了很多,快来帮我选些好的,要出集子。”
他苦笑一下,拨回去,电话通了,他却在“滴——滴——”的等待音中恍惚地出了神。这个被他叫做镜头的人,本名叫苏长河,还是三年前认识的,是摄影师,两人都爱在同一家数码店买设备,后来就认识了,那时候店里最好的一个长焦镜头刚刚被他买下,那个苏长河迟了几步,只好来求他转让,说自己马上要出国,来不及再去找,只要他愿意转让,自己可以加钱。他记得自己被软磨硬泡了很久,终于答應,却不要苏长河加钱,只是有一个附加条件,“帮我给一个人寄明信片,你去的地方多,买些有当地风情的明信片寄回来,邮资我出。”
“好。这个简单,我买了寄就是。只是地址是什么,我要写什么呢?”
李商祺顺溜地背出地址,又看他写下。“搞这些小动作,是你的小女朋友?”
李商祺没说话,脸上有一丝微红,却还是点了点头,“你随便写些见闻就好,先不要说是我的主意。小女生都喜欢这些浪漫的东西。”
“到时候我们上大学了给她说,算是个惊喜。”他想着,有一点开心地笑起来。
编辑|阮竹
想要的并不是细水长流,她想要的是耗尽全部力气的一辈子都刻骨铭心的爱。
(哎 你好)
“这是我到尼泊尔的第三天,为了能拍一张雾气中的城市,我已经很久没睡个好觉。”
“俄国的乡下,这里的菜量比我们东北还足,我一个人吃不完,只好顺便叫上餐馆里的大狗。听主人说,这狗叫Lily。”
“拍了一个对我微笑的孩子,他的母亲很高兴,邀我去他们家喝下午茶。”
“在希腊,真是闲散的好地方。晒脱了皮,又长胖了四斤,但是啤酒和烤肉非常美味,心情愉悦。以后想来这里养老。”
“我还在肯尼亚,为了拍长颈鹿Echo,天天在火炉下坚持着。我现在最想要的是一个浴室,当然,最好还来一打啤酒(冰镇的)。”
黄澜扑哧一声笑出来,将明信片翻转一看,果然是夕阳下的几只长颈鹿,落日余晖,光线褪成温柔的红晕,稀稀拉拉的灌木藏进阴影里,而那几只长颈鹿,正悠闲地衔着余晖离开。她一直认为这种动物比例失调,行为笨拙,这时却觉得它们看起来优雅,带着善意神情似的。
又细细地将明信片看一遍,她才将它夹进书里。
从三年前,黄澜便开始断断续续地收到这些精致又风尘仆仆的明信片。
来自不同的地方,带着不同的邮戳与问候,或许称不上问候,大部分都是一个人倾诉似的话,简单地介绍当地风景或是自己的现状,寥寥数语,但是从不间断。
一开始,黄澜以为是寄错了地址,可是这些明信片上,却又清清楚楚地写着自家的住址,她只好把他当做是上一任住户的朋友,却没想过他一寄就是三年,贯穿了她的整个高中。
寄信人落款是苏长河,男生的笔迹,相当地洒脱。他大概从事摄影工作,全球跑,寄来的明信片都很具当地风情,却看不出他要倾诉的这个人和他是什么关系。他从不用称呼,总是简单说着自己的情况,或是路上的风景。如果是写给父母,显然不够温情郑重,给妻子,也没有流露出脉脉情意,给朋友,但是从未述说思念关心。
到后来,隔几个月便可收到的明信片,对黄澜来说,俨然成了期待的礼物。像是平淡生活中唯一的一点激情,虽然短暂如烟火,却可以长久回味。
她更是常常地想象真正的收信人是谁。
大概是苏长河暗恋已久的人,他一直爱着她,她却不爱他,于是他选择了一份行走的工作,始终在路上,心却牵绊在这里,所以坚持寄明信片回来,不肯说太多,只是简单地说些自己的生活,想要把自己看到的,都和她分享。
也有可能是相恋的爱人,他心性不羁,不愿被这小房子困住,于是选择去拥抱这更宽广的大世界,那个女子却说要一直在这里等他回来。他怕她孤单,一直寄着明信片,却不知道她已经离开。
诸如此类的小故事,被黄澜杜撰了又杜撰。她用尽自己所有的浪漫细胞,用缠绵悱恻的爱情编织成一个个故事,那些明信片成了其中一个故事存在的依据。
正在春花秋月年纪的黄澜,是那样期待一场惊心动魄的爱情。因为她的生活像一池死水般平静,甚至她的男友李商祺,也沉闷木讷得搅不起一丝波澜。
(让我来照顾你好不好)
黄澜记不起自己是怎么喜欢上李商祺的了。
似乎那个时候正在热播日剧《一吻定情》,小小年纪的女生,最开始的爱情启蒙教育都是来自电视剧,更何况那个时候的柏原崇好看得像个美梦。那时候女生扎堆都是讨论昨天晚上的剧情,似乎所有女生也都喜欢上了冷淡不喜欢说话的男生。
而李商祺就是传说中的冷淡少年,好巧不巧地,他甚至还有一点点的好看。就是这样喜欢上他的吧。不温不火,和他牵着手走到一起。放到十年后,黄澜恨得牙咬咬地想要打当时的自己,“狗屁的浪漫可以当饭吃吗!这样对你的男人现在用显微镜去找都找不到!你的脑门是被门挤了吧!”
可是那个时候,一心沉醉在泰坦尼克的末日烟花里的黄澜,想要的并不是细水长流,她想要的是耗尽全部力气的一辈子都刻骨铭心的爱。
(帮我给她寄明信片好吗)
在收到苏长河的明信片,知道他不久要回国,回到这个城市的时候,黄澜鬼使神差地和李商祺分了手。
“今年我就上大学了,他回来一定会来这里的。”毫无逻辑的两句话,却让黄澜的心起了波澜。
李商祺不是不诧异的,甚至一向内敛的他,这次的诧异已经显到了脸上。
黄澜看得心头一酸,低下头去,用微不可闻的声音说:“对不起。”
“是我哪里做错了吗?”
“……没有,是我的错,我觉得我们不适合。再加上,我们考的大学也不一定在一个城市。”她说得毫无底气,只能尽量将这些理由堆在面前。
李商祺没说话,看着对面肩膀缩成一团的女生,她在骗自己,他知道,他明明准备报和她一样的学校,他甚至已经开始规划这个十一的出游计划,他不曾开口,却以为她会一直在他身边。现在看来,是自己一厢情愿了吧。
“是认真的吗?还是耍小性子?这次我走了,真的不会回来了。”
“……对不起。”女生的头垂得更低。
黄澜不知道还可以说什么,难道告诉他是因为一个从未见过面的男人吗。她只能低着头,看着面前小小的咖啡杯。过了一会儿,听见椅子推开的声音,他站起来时衣料细微的摩擦声,还有从头顶传来的,男生特有的清冷的声音,“那我走了,好好保重。”
黄澜依旧低着头,因为不知为什么,她竟然哭了。
李商祺最后深深地看一眼,推门走出了咖啡馆,他觉得心里空落落地,像是三年前看见那个小小的女生倚着楼下的路灯望着自己家的时候一样,他不知道这样算不算难过,他只是想,要去喝点酒,还要找个朋友出来说点什么。
他摸出手机,看见不知什么时候镜头发来的短信,“我回国了,照了很多,快来帮我选些好的,要出集子。”
他苦笑一下,拨回去,电话通了,他却在“滴——滴——”的等待音中恍惚地出了神。这个被他叫做镜头的人,本名叫苏长河,还是三年前认识的,是摄影师,两人都爱在同一家数码店买设备,后来就认识了,那时候店里最好的一个长焦镜头刚刚被他买下,那个苏长河迟了几步,只好来求他转让,说自己马上要出国,来不及再去找,只要他愿意转让,自己可以加钱。他记得自己被软磨硬泡了很久,终于答應,却不要苏长河加钱,只是有一个附加条件,“帮我给一个人寄明信片,你去的地方多,买些有当地风情的明信片寄回来,邮资我出。”
“好。这个简单,我买了寄就是。只是地址是什么,我要写什么呢?”
李商祺顺溜地背出地址,又看他写下。“搞这些小动作,是你的小女朋友?”
李商祺没说话,脸上有一丝微红,却还是点了点头,“你随便写些见闻就好,先不要说是我的主意。小女生都喜欢这些浪漫的东西。”
“到时候我们上大学了给她说,算是个惊喜。”他想着,有一点开心地笑起来。
编辑|阮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