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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研究难在哪里?首先要解决的,就是美这种现象,或者审美欣赏这种活动是否有规律可循?美学这门学科,到底应不应该存在?多数学者主张美本身是有规律的,是值得研究的。但也有人主张美学本身应该取消,因为每个人对美都有自己独特的判断,要想从中找出某种普遍的、带规律性的东西,根本就不可能。
其实美是有规律可循的,与“款风”设计有内在的联系。而且美的存在是明显的客观现象,每个人也都有自己亲身的审美体验。比如说,谁都喜欢观赏黄山,谁找对象都愿意找一个漂亮的。而且对这个漂亮的标准,大家的想法基本上是相似的,不会差很多。退一步讲,即使真的每个人的审美判断各个相同,没有一丝一毫的共同性,那么,也应该探讨、解释一下这种想象产生的原因。
一、美感起源
从审美发展的角度对美感起因的解释,在美学史上有下列几种典型的说法。
1.模仿说
认为美感产生于对于客观对象的模仿。这是对美感起因的最早的解释。例如亚里士多德认为,人与动物的差别之一就是善于模仿,人类最初的知识就是从模仿外界对象而感知的,人又模仿的过程中感到快乐,
2.游戏说
认为美感产生于人的游戏活动。康德、席勒、斯宾塞等人都持有这种看法。审美是没有功利目的的,它与游戏一样只是求得自由和快乐,故美感即来自于“游戏冲动”。
3.巫师宗教说
认为美感是从一种神性崇拜中获得的。原始民族由于缺乏科学知识对一些自然力量产生敬畏之情,也因为对巫术和宗教有一种强烈的信赖 。例如用动物形象作部落图腾,佩戴花草以祛除病灾,在画的动物形象上刻上箭头期待狩猎成功等等。一些美学家、人类学家认为,这样的方式正是人类最初获得的对对象的美感。
4.劳动实践说
认为美感产生于劳动过程。这是一种被认为是历史唯物论的说法。历史唯物论认为,生产实践活动是人类的基本活动。人类首先要满足自身的物质需要,因此这种生产实践活动主导了其他一切活动,包括审美活动。格罗塞、普列汉诺夫等人列举了一些事实,例如,原始民族的舞蹈、绘画、装饰、文字起源于劳动;劳动启示了审美对象的形式、审美创作技巧和美感。
二、产品审美本质
产品的功能是针对人的需要而存在的,这样产品的功能就与人形成了一定的价值关系。价值反映出产品的功能,是按照主体的尺度,满足主体需求的产品属性。它说明产品设计是对主体内在尺度(人自身结构、限定性和规律)和客体(产品)内在尺度的统一。把客体(产品)满足人的需要的多种可能性转化为现实的价值属性,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
产品的价值属性是多方面的,“实用功能”的价值表现是经济价值,“精神功能”的价值表现则是认识价值、伦理价值和审美价值。产品的“审美价值”是产品能满足人的审美需要而引起主体审美经验的属性。需求是人存在和发展的必然因素,它反映着人的本质和限定性,可转为人的行为动机,从而使需要得到某种满足。因此,价值是以需求的满足为主要标志的。
自我意识是把人类自身作为意识的对象,以人类的尺度来看待世界。自我实现则是在客观规律的制约下追求人的解放和全面发展。审美正是以人的感觉为尺度对世界的观察,由此而产生情感判断,并进而影响人的实践活动,使人以审美理想为目标在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中实现美的创造。
人的审美体验中,总是融合着以前的各种功利性的情绪体验,而形成鲜明的价值取向。因此,审美价值成为各种价值关系的一种综合直观表现,成为真善美的统一。
产品以它的外在形式向人们提供一定信息,表明它是什么,意味着什么,或者传达更多的信息,在设计美学中称为产品的认知功能。认知功能是人通过感觉器官接受来自产品的各种刺激,形成整体知觉,再产生相应的概念或表象的心理过程而实现的。所以,它属于一种心理功能或精神功能。
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即“象征的功能”和“展示的功能”。
1.“象征的功能”
产品的外在形式除直接显示它自身是什么之外,还可以作为一种符号表明它意味着什么。如某些产品可以暗示其拥有者的职业、社会地位、经济状况、文化教养等。这种功能有助于从产品识别来了解人的社会角色,称之为“社会功能”。
产品的外观形式或某些形式因素也可以用来表达一定的思想、观念、态度或愿望,成为一种象征或隐喻。
人们在利用物质产品满足自己的物质生活需要的过程中,对于衣食住行等一切产品的色彩、造型和款风的选择,无一不是在审美的形式下,自觉或不自觉地追求着某种象征寓意,表现出某种价值观念和生活理想,借以塑造出一个富于个性的自我形象。所以,人们往往利用产品的象征和隐喻的功能力求达到一种“自我实现”。
生活在同一时代、同一地区的人们,在共同劳动和社会交往中,不仅以自然语言,还以一种“产品语言”,即以各种产品的形式因素构成的符号系统为媒介,进行思想交流,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这样,就形成了各种仪式、礼节、风俗,而它们留下的历史成果就是一个民族、一个时代特有的文化。
2.“展示的功能”
这是产品的另一种认知功能,它直接以图像、音响或概念的符号来系统地展示、描述或传播人类更为复杂的思维成果。具有展示功能的产品,认知功能必然是它的主要功能,而它的实用功能仅仅是充当传达信息的物质载体。如,属于视觉传达的产品包装、产品广告、产品橱窗、产品展览陈列、产品报刊杂志等,都具有这种展示的功能。它们有时不局限于自身所处的现场,还可借助于广播、电视、互联网这些媒介向更大范围的公众传播它们所要展示的内容。随着现代社会日趋走向信息化,这种展示的认知功能将对人类发挥日益广泛的深刻影响。
产品的认知功能不仅由作为客体的产品的物质属性来决定,它还有赖于作为主体的认知功能。产品对人的认知功能和人对产品的认知功能,都是人在追求一定的实用功能中形成的。
一种产品的功能如果满足了人的物质需求,它的形式就在人的脑中与这种功能联系在一起,逐渐形成一种模式,这种模式通过社会的文化机制传承下来,就成为人们识别使用和创造这一类新产品的内在尺度。产品的形式不只表明它自身是什么,而且还会成为人与人之间某种特定关系的标志。产品的认知功能,就是这样通过人的社会实践,在实用功能的历史基础上形成的。
三、结语
产品通过外在款风和内在功能的享受,使人得到美的享受,即产品的审美功能。产品的审美功能具有普遍性、新颖性、简洁性。产品是满足大众需要的物品,只是具备大众化的审美情趣才能实现其审美功能;美的属性往往需要在熟悉与陌生之间寻找平衡点。
作者系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教师
其实美是有规律可循的,与“款风”设计有内在的联系。而且美的存在是明显的客观现象,每个人也都有自己亲身的审美体验。比如说,谁都喜欢观赏黄山,谁找对象都愿意找一个漂亮的。而且对这个漂亮的标准,大家的想法基本上是相似的,不会差很多。退一步讲,即使真的每个人的审美判断各个相同,没有一丝一毫的共同性,那么,也应该探讨、解释一下这种想象产生的原因。
一、美感起源
从审美发展的角度对美感起因的解释,在美学史上有下列几种典型的说法。
1.模仿说
认为美感产生于对于客观对象的模仿。这是对美感起因的最早的解释。例如亚里士多德认为,人与动物的差别之一就是善于模仿,人类最初的知识就是从模仿外界对象而感知的,人又模仿的过程中感到快乐,
2.游戏说
认为美感产生于人的游戏活动。康德、席勒、斯宾塞等人都持有这种看法。审美是没有功利目的的,它与游戏一样只是求得自由和快乐,故美感即来自于“游戏冲动”。
3.巫师宗教说
认为美感是从一种神性崇拜中获得的。原始民族由于缺乏科学知识对一些自然力量产生敬畏之情,也因为对巫术和宗教有一种强烈的信赖 。例如用动物形象作部落图腾,佩戴花草以祛除病灾,在画的动物形象上刻上箭头期待狩猎成功等等。一些美学家、人类学家认为,这样的方式正是人类最初获得的对对象的美感。
4.劳动实践说
认为美感产生于劳动过程。这是一种被认为是历史唯物论的说法。历史唯物论认为,生产实践活动是人类的基本活动。人类首先要满足自身的物质需要,因此这种生产实践活动主导了其他一切活动,包括审美活动。格罗塞、普列汉诺夫等人列举了一些事实,例如,原始民族的舞蹈、绘画、装饰、文字起源于劳动;劳动启示了审美对象的形式、审美创作技巧和美感。
二、产品审美本质
产品的功能是针对人的需要而存在的,这样产品的功能就与人形成了一定的价值关系。价值反映出产品的功能,是按照主体的尺度,满足主体需求的产品属性。它说明产品设计是对主体内在尺度(人自身结构、限定性和规律)和客体(产品)内在尺度的统一。把客体(产品)满足人的需要的多种可能性转化为现实的价值属性,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
产品的价值属性是多方面的,“实用功能”的价值表现是经济价值,“精神功能”的价值表现则是认识价值、伦理价值和审美价值。产品的“审美价值”是产品能满足人的审美需要而引起主体审美经验的属性。需求是人存在和发展的必然因素,它反映着人的本质和限定性,可转为人的行为动机,从而使需要得到某种满足。因此,价值是以需求的满足为主要标志的。
自我意识是把人类自身作为意识的对象,以人类的尺度来看待世界。自我实现则是在客观规律的制约下追求人的解放和全面发展。审美正是以人的感觉为尺度对世界的观察,由此而产生情感判断,并进而影响人的实践活动,使人以审美理想为目标在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中实现美的创造。
人的审美体验中,总是融合着以前的各种功利性的情绪体验,而形成鲜明的价值取向。因此,审美价值成为各种价值关系的一种综合直观表现,成为真善美的统一。
产品以它的外在形式向人们提供一定信息,表明它是什么,意味着什么,或者传达更多的信息,在设计美学中称为产品的认知功能。认知功能是人通过感觉器官接受来自产品的各种刺激,形成整体知觉,再产生相应的概念或表象的心理过程而实现的。所以,它属于一种心理功能或精神功能。
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即“象征的功能”和“展示的功能”。
1.“象征的功能”
产品的外在形式除直接显示它自身是什么之外,还可以作为一种符号表明它意味着什么。如某些产品可以暗示其拥有者的职业、社会地位、经济状况、文化教养等。这种功能有助于从产品识别来了解人的社会角色,称之为“社会功能”。
产品的外观形式或某些形式因素也可以用来表达一定的思想、观念、态度或愿望,成为一种象征或隐喻。
人们在利用物质产品满足自己的物质生活需要的过程中,对于衣食住行等一切产品的色彩、造型和款风的选择,无一不是在审美的形式下,自觉或不自觉地追求着某种象征寓意,表现出某种价值观念和生活理想,借以塑造出一个富于个性的自我形象。所以,人们往往利用产品的象征和隐喻的功能力求达到一种“自我实现”。
生活在同一时代、同一地区的人们,在共同劳动和社会交往中,不仅以自然语言,还以一种“产品语言”,即以各种产品的形式因素构成的符号系统为媒介,进行思想交流,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这样,就形成了各种仪式、礼节、风俗,而它们留下的历史成果就是一个民族、一个时代特有的文化。
2.“展示的功能”
这是产品的另一种认知功能,它直接以图像、音响或概念的符号来系统地展示、描述或传播人类更为复杂的思维成果。具有展示功能的产品,认知功能必然是它的主要功能,而它的实用功能仅仅是充当传达信息的物质载体。如,属于视觉传达的产品包装、产品广告、产品橱窗、产品展览陈列、产品报刊杂志等,都具有这种展示的功能。它们有时不局限于自身所处的现场,还可借助于广播、电视、互联网这些媒介向更大范围的公众传播它们所要展示的内容。随着现代社会日趋走向信息化,这种展示的认知功能将对人类发挥日益广泛的深刻影响。
产品的认知功能不仅由作为客体的产品的物质属性来决定,它还有赖于作为主体的认知功能。产品对人的认知功能和人对产品的认知功能,都是人在追求一定的实用功能中形成的。
一种产品的功能如果满足了人的物质需求,它的形式就在人的脑中与这种功能联系在一起,逐渐形成一种模式,这种模式通过社会的文化机制传承下来,就成为人们识别使用和创造这一类新产品的内在尺度。产品的形式不只表明它自身是什么,而且还会成为人与人之间某种特定关系的标志。产品的认知功能,就是这样通过人的社会实践,在实用功能的历史基础上形成的。
三、结语
产品通过外在款风和内在功能的享受,使人得到美的享受,即产品的审美功能。产品的审美功能具有普遍性、新颖性、简洁性。产品是满足大众需要的物品,只是具备大众化的审美情趣才能实现其审美功能;美的属性往往需要在熟悉与陌生之间寻找平衡点。
作者系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