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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府日前发布修订后的《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首次规定今后商品房销售以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然而总面积下降的同时,单价却相应提升了,由此更引发了人们对于新政让高房价“火上浇油”的担心。此举是不是又一次的“折腾”呢?
北京的小丁和天津的小王是大学同学,两人都打算明年结婚,所以正忙着挑选婚房。
小丁看中了北京海淀区的一个楼盘,告诉朋友小王:“我看中的这套房子,要2万元/平方米。”天津的小王告诉他:“我最近跑了不少楼盘,也看中了一套,要17000元/平方米。”
两人聊着聊着,到后来才猛然发现,说的其实根本不是一回事。原来,小丁说的2万元/平方米,是按照套内面积计价的;而小王说的17000元/平方米,却是按照建筑面积计价的。如果把小丁看中的房子也按照建筑面积来计价,其实单价要比小王的房子还要低呢!
如此“鸡同鸭讲”的笑话,或许很快就会真的发生了。
北京商品房计价方式推新政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公布修订后的《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规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房的预售,或完成初始登记的现房销售应当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但是独栋别墅、整栋楼房和车库(位)转让可以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也可以按照建筑面积计价或者按照套(单元)计价,而经适房和两限房销售则仍然按建筑面积计价和结算房价款。
另据了解,为了落实新办法的实施,开发商应当在预售场所、商品房坐落地显著位置以及其他能够使购房人明确知晓的方式公示商品房预售面积测绘技术报告书,以及共用建筑面积处置情况。同时,开发商还应当方便购房人查询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并将购房人所购商品房的面积实测数据表提供给购房人。
为此,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将对本辖区预售项目的施工现场和售楼场所进行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日常巡查。违规开发商将被责令限期整改并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或施工企业动态监管系统。
另据记者了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可以有三种计价方式。第一种是按套(栋、幢)计价,不管面积大小,不计每平方米单价;第二种是按建筑面积计价,即购房人购得的房屋所有权面积是套内面积加上公有共用部分应该分摊的面积即公摊面积,房价则是全部面积乘以单价;第三种是按套内面积计价,房屋公有共用面积的成本已摊入单价,购房时不再计算。
其实早在2006年6月,重庆市就通过《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将“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依据”这一条明确列入,在全国最先强制推行套内面积计价。
现在北京成了自重庆之后,全国第二个以套内面积计算房价的城市。而由于北京的特殊地位,不排除有更多房地产市场比较成熟的城市会跟进这一政策。
担心房价“火上浇油”
北京新政的出台,事关千万购房者的切身利益,因此也引起了全国的关注。不少有过买房经历的人们都表示,目前房地产市场的确普遍存在建筑面积打“闷包”的情况,缺乏专业测量技术的购房者无法准确得知自己到底在公摊面积上花了多少钱。这一政策的出台有利于保障购房人的权益。因为按套内面积计算房价,能避开说不清楚且容易发生争议的公摊面积,防止开发商利用公摊面积赚取不该得的利润。购房人可以更容易了解房屋单价和真实面积。
但也有不少人认为,修改计价规则客观上会造成房屋单价大幅上涨,给已经高烧不退的房价火上浇油。
市民王静就愤愤不平地表示:“按照套内面积计价,不但会抬高房价,还会限制楼体内部的设计布局,得不偿失,多此一举。要知道,开发商都是无利不起早的,既然公摊面积不算在房价里,那他们就会绞尽脑汁降低公摊面积,想尽办法降低这部分的成本,这样一来,房子的整体品质肯定会下降!”
另一位北京市民张先生则认为,因计算方式调整而导致的房屋单价的上涨,将会引发民众对房价继续上涨的严重恐惧心理,并催使他们进一步非理性地争相买房,“本来房价就在涨,这下按套内面积计价,价格可就蹿得更高了”!
北京的小丁和天津的小王是大学同学,两人都打算明年结婚,所以正忙着挑选婚房。
小丁看中了北京海淀区的一个楼盘,告诉朋友小王:“我看中的这套房子,要2万元/平方米。”天津的小王告诉他:“我最近跑了不少楼盘,也看中了一套,要17000元/平方米。”
两人聊着聊着,到后来才猛然发现,说的其实根本不是一回事。原来,小丁说的2万元/平方米,是按照套内面积计价的;而小王说的17000元/平方米,却是按照建筑面积计价的。如果把小丁看中的房子也按照建筑面积来计价,其实单价要比小王的房子还要低呢!
如此“鸡同鸭讲”的笑话,或许很快就会真的发生了。
北京商品房计价方式推新政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公布修订后的《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规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房的预售,或完成初始登记的现房销售应当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但是独栋别墅、整栋楼房和车库(位)转让可以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也可以按照建筑面积计价或者按照套(单元)计价,而经适房和两限房销售则仍然按建筑面积计价和结算房价款。
另据了解,为了落实新办法的实施,开发商应当在预售场所、商品房坐落地显著位置以及其他能够使购房人明确知晓的方式公示商品房预售面积测绘技术报告书,以及共用建筑面积处置情况。同时,开发商还应当方便购房人查询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并将购房人所购商品房的面积实测数据表提供给购房人。
为此,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将对本辖区预售项目的施工现场和售楼场所进行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日常巡查。违规开发商将被责令限期整改并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或施工企业动态监管系统。
另据记者了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可以有三种计价方式。第一种是按套(栋、幢)计价,不管面积大小,不计每平方米单价;第二种是按建筑面积计价,即购房人购得的房屋所有权面积是套内面积加上公有共用部分应该分摊的面积即公摊面积,房价则是全部面积乘以单价;第三种是按套内面积计价,房屋公有共用面积的成本已摊入单价,购房时不再计算。
其实早在2006年6月,重庆市就通过《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将“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依据”这一条明确列入,在全国最先强制推行套内面积计价。
现在北京成了自重庆之后,全国第二个以套内面积计算房价的城市。而由于北京的特殊地位,不排除有更多房地产市场比较成熟的城市会跟进这一政策。
担心房价“火上浇油”
北京新政的出台,事关千万购房者的切身利益,因此也引起了全国的关注。不少有过买房经历的人们都表示,目前房地产市场的确普遍存在建筑面积打“闷包”的情况,缺乏专业测量技术的购房者无法准确得知自己到底在公摊面积上花了多少钱。这一政策的出台有利于保障购房人的权益。因为按套内面积计算房价,能避开说不清楚且容易发生争议的公摊面积,防止开发商利用公摊面积赚取不该得的利润。购房人可以更容易了解房屋单价和真实面积。
但也有不少人认为,修改计价规则客观上会造成房屋单价大幅上涨,给已经高烧不退的房价火上浇油。
市民王静就愤愤不平地表示:“按照套内面积计价,不但会抬高房价,还会限制楼体内部的设计布局,得不偿失,多此一举。要知道,开发商都是无利不起早的,既然公摊面积不算在房价里,那他们就会绞尽脑汁降低公摊面积,想尽办法降低这部分的成本,这样一来,房子的整体品质肯定会下降!”
另一位北京市民张先生则认为,因计算方式调整而导致的房屋单价的上涨,将会引发民众对房价继续上涨的严重恐惧心理,并催使他们进一步非理性地争相买房,“本来房价就在涨,这下按套内面积计价,价格可就蹿得更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