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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印发了《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教高[2008]9号)文件,指出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必须树立依法行医的法律观念,学会用法律保护病人和自身的权益。本文通过对250名在校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能力的调查统计,反映出现在医学院校中医学法律教育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应加强医学生在校基础理论教育阶段、准备临床实习前期、临床实习阶段三个重要阶段的医学法律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