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普·罗斯:美国文坛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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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年80岁的菲利普·罗斯(Philip Roth)是当代美国最具影响力的犹太裔作家。从1959年凭借短篇小说集《再见吧,哥伦布》(Goodbye,Columbus)一举成名,到2012年宣布退出文坛,在长达50多年的漫长创作生涯中,罗斯共出版著作31部,赢得了几乎所有的文学奖项——除了久候不至的诺贝尔奖,他也是唯一一个活着时其全部作品就被收入“美国文库”的作家,被誉为“Living Literary Legend”(活着的文学神话)。
  菲利普·罗斯1933年出生于新泽西州纽瓦克市的一个中产阶级犹太人家庭,1954年毕业于宾夕法尼亚州巴克内尔大学,1955年获芝加哥大学文学硕士学位后留校教英语,并攻读博士学位,但在1957年放弃学位学习,专门从事写作。1960年,罗斯到艾奥瓦大学作家班任教,两年后成为普林斯顿大学的驻校作家。他还在宾夕法尼亞大学担任过多年的比较文学课程教学,1992年退休后继续写作。罗斯的作品深受读者和批评家的青睐,如《遗产》(Patrimony,1991)获全国书评家协会奖,《夏洛克战役》(Operation Shylock,1993)获福克纳奖,《萨巴斯剧院》(Sabbath’s Theater ,1995)获全国图书奖,《美国牧歌》(American Pastoral,1997)获普利策小说奖。此外,罗斯还获得过美国犹太人书籍委员会的达洛夫奖、古根海姆奖、欧·亨利小说奖和美国文学艺术院奖,并在1970年被选为美国文学艺术院院士。可以说,罗斯很早就跻身于美国一流作家行列,正如批评家欧文·豪所说:“那些许多作家需要终其一生刻意追求的东西——独特的声音、稳妥的节奏、鲜明的主题——菲利普·罗斯似乎立刻就全部把握了。”
  在早期的作品中,罗斯特别关注来自各地的犹太人,这些人的希望与成就之间有着巨大差距,而他总能以同情和理解的笔调叙述他们在现实生活中的挫折与困惑。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放手》(Letting Go,1962)便是探索20世纪50年代美国社会道德价值观的现实主义作品。罗斯在这部作品中揭露的是一种“长期累积、可以转让、可以流通”的罪恶,它往往成为小说中犹太人背后的“原动力”,令他们爬得高也跌得重。罗斯承认,“静坐示威的滑稽演员”弗兰兹·卡夫卡已经教会他“怎样将罪恶感当作喜剧话题”。他还将性意识与犹太特性联系起来,或者说是用性意识来反映犹太特性,凸显其荒诞派风格。在长篇小说《波特诺伊的怨诉》(Portnoy’s Complain,1969)中,他描写了一个犹太孩子以手淫和追逐非犹太女子为反抗策略,寻求性格自由发展的途径,但在犹太传统的代表——自己母亲的长期压抑下,未能遂愿。罗斯也因此遭到犹太社区和保守的犹太知识分子的猛烈抨击,不过他也因祸得福,该书被《纽约时报》评为1969年度畅销书,反而增大了其知名度。和同时代的其他犹太作家一样,罗斯擅长使用幽默和反讽的手法,通过人物的言行嘲弄社会传统、伦理道德和乡土风俗。他的荒诞小说《乳房》(The Breast,1972)揭示了现代社会中人的异化,以极度夸张的手法表现内心压抑的情欲:主人公从半夜到凌晨4点钟,突然变成一只巨大的重达155磅的乳房,而人们一定会以为只有“在梦中或达利的画里才能看到此般情形”。罗斯从身份危机的角度审视人际关系和社会环境,用由人到物的变化说明生存的艰辛。
  《波特诺伊的怨诉》发表后,罗斯的声望如日中天,但也惹来争议无数,这使他觉得有必要创造出一个虚构的代言人来替他解围,那就是内森·祖克曼,也是个犹太裔作家,在写了一部小说《卡诺夫斯基》后声名狼藉(此书的情节疑似《波特诺伊的怨诉》)。祖克曼至今已出现在罗斯的十余部作品中,或许可以被视为其创造者的某种减压阀门。批评家迈克尔·伍德认为祖克曼是罗斯的“另一个本我”。这个替身让罗斯得以抒写他自己的情感和智思生活,同时又避免耽溺于赤裸裸的自传。早些时候,祖克曼是相当活跃的角色,其性生活和教授生涯都错综复杂,以致难以想象竟只是出自某作者的想象。随后,在《反生活》(The Counterlife,1987)中,祖克曼死于心脏病——但或许也未曾死。肯定的是,他后来又出现了,但已经不复是那个满心淫欲、周游世界、自我主义的色狼和文学工作者了,而是一位睿智冷峻的观察家,叙述了《美国牧歌》和《人性污点》。
  作为一名犹太作家,从创作初期开始,罗斯的作品就比艾萨克·辛格、伯纳德·马拉默德等作家具有更多的现代化和美国化色彩。他对犹太人和犹太生活的关注主要表现在他强调了以往犹太作家所忽视的那些方面,特别是犹太传统中的落后、虚伪成分,但是他仍然是一位普遍受欢迎的作家。究其原因,主要是他改变了创造主题,融入了包括种族身份、性别问题甚至是二战犹太人的悲惨遭遇在内的历史文化内涵,大大开拓了文学叙事的视野,并借用了后现代叙述手法表达人的自我反思,探询人类心灵的共性问题。而罗斯喜欢运用历史题材进行创作的特点在他后期的作品中体现得更为明显。他的“美国三部曲”《美国牧歌》(American Pastoral,1997)、《我嫁给一个共产党人》(I Married a Communist,1998)和《人性的污点》(The Human Stain,2000)完整地呈现了战后美国的社会图卷,三部作品分别以50年代麦卡锡白色恐怖、60年代越战时的社会变迁和1998年克林顿白宫性丑闻为背景,书写了生活在1945年二战后美国社会政治变动下的普通人所经受的家庭动荡和个人悲剧。在这些作品中,罗斯渐渐从犹太族裔犹太性等元素扩展开来,用更广泛的视野,关注了包括犹太人、黑人等美国各少数族裔所遇到的共同问题。
  《美国牧歌》的故事情节并不复杂,小说叙述了从大萧条到20世纪末一个体面的犹太企业家美国梦破灭的遭遇。塞莫尔·利沃夫是人人仰慕的棒球明星,循规蹈矩的他在毕业后拒绝球探挖掘,选择念完大学并承继家业,娶了新泽西小姐为妻,成为一个成功的手套工厂老板。他爱他新进入的美国新大陆,但是到了1968年,他所钟爱的年仅16岁的女儿梅丽,却在这动荡的反越战时代,成了激进的炸弹客,并最终毁了利沃夫一家。在《美国牧歌》中,罗斯以通俗流利的语言描绘了长达一个世纪左右的美国历史,然而带给读者的却是一种现代社会中强烈的无助感。从小说的主题构建可以看出,罗斯已将自己文学创作中关注的焦点从美国犹太人的生存状况扩展到全人类的未来。   作为罗斯“美国三部曲”的最后一部,小说《人性的污点》讲述了一个为追求美国梦而将自己的黑人身份逾越为白种犹太人,最后却为社会所流放,陷入了身份悖论中的悲剧故事。原大学校长兼古典文学教授科尔曼·西尔克因把两个从不上课的黑人学生叫做“幽灵”,而被指责“犯了种族主义错误”并被学校解职。他的妻子艾丽丝由于无法忍受这种精神折磨而突然中风去世。而最为可悲的是,科尔曼原本是一个黑人,为了能够事业有成并踏入上层社会,他割裂了自我与家庭的关系,背叛了父母和兄弟姐妹,掩埋了真实的黑人血统,以犹太人的身份参军、入学、成家立业。放弃了自己原有的黑人身份,从所属的黑人族裔中自我流放出来的科尔曼的种族和身份决定了他的归宿像小说叙述者内森所说,“他作为一名犹太人下葬,而且,如果我猜得正確的话,作为一名犹太人,遭到杀害。假扮者遇到的又一个问题”。无论科尔曼以真实的黑人身份生存,还是以假扮的犹太人生存,他都无法摆脱命运的悲剧。罗斯在故事的叙述中一再暗示了他对于身份,尤其是族裔身份的看法——在一个种族和身份至关重要的国度里,任何形式的逃离和逾越都无法到达安宁的精神处所。值得一提的是,在叙事手法方面,在罗斯的“美国三部曲”尤其是《人性的污点》中,祖克曼已经不再是故事的承载者,而是退到旁边成了故事的旁观者和叙述者。这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罗斯视野的放宽。他将原来放在犹太人身上的重点拓展到整个美国社会,走出单个族裔的局限,通观多族裔、多元化的社会普遍问题,这也才更符合他给小说定的标题中所包含的“人性”,是所有生活在这个身份社会中的所有的族裔、所有的社会人和所有的自然人。
  2004年,罗斯出版了他继“美国三部曲”之后的又一部重要作品《反美阴谋》(The Plot Against America)。在这部作品中,罗斯试从一个犹太青年的视角对二战的一系列事件进行了重构:飞行员出身的查尔斯·林德伯格被假定为击败了争取第三次连任的罗斯福,当选了美国第33届总统。林德伯格是反犹势力的一个代表,他上台后即实行了一系列倒行逆施的政策——在国内推行分化消解犹太社群的政策,在国外与希特勒签约结盟——给国家政治和美国普通人的生活带来巨大的冲击和改变,最后导致国家发生动乱,林德伯格驾机逃离,罗斯福重新主政。罗斯以令人可信的叙述,让人们看到一个国家是如何因某个人为的失误而渐渐沦入黑暗,一个原本具有光荣传统的民族如何一步步地堕落的景象;它向人们揭示了历史非常脆弱的一面:那熠熠耀眼的民族记忆其实是很容易被腐蚀的。尽管罗斯在《反美阴谋背后的故事》中一再地强调,“把《反美阴谋》看成是对现实社会的映射是错误的,我想做的事情只是重新构建了1940—1942年的这段历史,想象着在1940年的大选中林德伯格成为了美国总统而不是罗斯福”,但仍有很多人觉得这是一部映射美国现实社会的小说,如评论家库切就认为,“小说一旦脱离作者,阐释权就到了读者手中。而这些故事的是真是假,我们已无法控制。作者再怎么声明自己的意图也无济于事。”
  2005年,在好友索尔·贝娄去世的第二年,72岁的菲利普·罗斯出版了他的第27部长篇小说《凡人》(Everyman),小说的主题是每一个人都难以逃脱的疾病与死亡。《凡人》是一部在情节上难以归纳、或者情节简单得无需归纳的小说。因为主人公没有名字,是千百万美国普通男人中的一个。罗斯故意没有给“他”取名字,而是“让他与别人的关系来定义他,跟父母的关系,跟哥哥的关系,跟几个妻子的关系,跟女儿的关系。也许我们都觉得自己是由名字定义的,其实,我们是由我们与相识之人的关系所定义的。那定义了我们是谁”。小说并无悬念,一开场就是主人公的葬礼。在葬礼上,书中的重要人物渐次登场。用罗斯的话说,他就是要让读者“体验难逃那种命运的感觉”。小说主人公“他”自幼喜爱美术,并读了美术学院,但无力抵抗父母的意愿,进广告公司最终成为创意总监,也算事业小成。但是,“他”是生活的失败者。难以满足的欲望导致“他”几次婚外恋和三段失败的婚姻,留下两个仇视“他”的儿子和一个深爱“他”的女儿。而将这样一个凡人的一生穿插起来的,就是他的疾病、衰老乃至最终的死亡。
  《凡人》看起来是一部悲哀和压抑的小说,但是,罗斯写作的技巧和他使用语言的方式,却使这部作品透着愉快的格调。2006年《凡人》出版不久,罗斯相继获得美国笔会/纳博科夫终生成就奖和首届索尔·贝娄终生成就奖。《凡人》本身也为作者捧回第三座美国书评人协会小说奖,使他成为唯一三次获得该奖的作家。
  罗斯曾这样描述自己作为一个作家的要求和回报:“这是一份工作,是一份辛苦的工作。……它做起来总是很费劲、很令人沮丧、也很麻烦。但当一部作品到达一定阶段时,写作就不再是繁重和艰难的任务了,你进到了一种写作的节奏中,并且你能够把握它了。之后就没有比这更愉快的事了,这时候写作让人无比快乐。”而这也恰恰为他在2012年宣布封笔做出了最好的注解:“我已经将我拥有的天赋发挥到了极致。”
  从20世纪50年代在美国文坛崭露头角,到2010年出版最后一部小说《复仇女神》(Nemesis),罗斯一直以其风格多变、主题深刻、题材多样的文学作品,表现着美国中产阶级犹太人的生活和生存境遇,对20世纪后半叶的美国历史做深入的透视和呈现。虽然有批评说他的作品“犹太味太重”、“性描写太多”、“笔调过分插科打诨”,但是,菲利普·罗斯的确是一个庞杂和丰饶的、能够代表美国的作家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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