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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教学面临着诸多问题,其中较为突出的是学生对课程不感兴趣。学界对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已有很多研究,本文从一个新的视角出发,提出了将中国法制史由一门专业课程改造为一门专业教育与通识教育相结合的课程。这种做法不仅能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也能加强学生的通识教育,更有助于法学专业学生克服简单的"法条主义"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