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关键词〕 中国;古代;市场经济
〔中图分类号〕 G633.51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 1004—0463(2007)
08(A)—0034—01
如果《管子》有史料价值,则中国自夏朝起就有私有制和市场经济了。据《管子》记载,夏朝有一次连续五年发大水,贫民不得不卖子求生,而禹王用历山的金铸货币,将孩子从高利贷者手中赎回;商朝有一次连续七年大旱,汤王用庄山的金铸货币,赎回被贫穷的父母卖掉的孩子。这表明,此时私有制已经确立,劳动力或人已经成为商品交换的对象,货币已经出现,私有财产已经“神圣不可侵犯”,以至君王都不能改变交易。到春秋战国时期,各国的商业网已经形成。《管子》的说法是:“万乘之国必有万金之贾,千乘之国必有千金之贾。”(《管子·轻重甲》)即一个国家的人口越多,市场越大,则大商人的资产越多。管仲为齐桓公的宰相,其垄断了当时的盐铁批发生意,建立了国家粮库,用国家商业挤压私人商业,形成了一种计划和市场相结合、垄断和竞争相结合、国营和私营相结合的经济体制,这使得齐国经济发展,国库充实,能够成为春秋五霸。这一时期最著名的商人有前越国大臣、后下海经商的范蠡——其被后人称为商人的鼻祖(《史记·越王勾践世家第十一》);用12头牛犒劳秦军、通报军情的郑国商人弦高(《史记·秦本纪》);赵国阳翟富商吕不韦(《史记·吕不韦列传第二十五》)等。
秦统一六国后,随即统一度量衡、货币和文字,建立宽达25丈的驰道和直道,修建灵渠,沟通长江和珠江水系,为全国范围的物资运输和交换奠定了制度和物质基础。当然,此时,商业还不发达。但是,汉高祖平定天下后,秦奠定的市场经济的制度和物质基础得到了有效利用,市场迅速发展起来。汉朝吸取秦的教训,轻敛薄赋,只收6.67%的农业税,客观上这只能支撑一个宰相坐牛车的小政府。在对待商业的态度上,汉初崇尚黄老哲学,放任无为,不抑兼并,相当于现今的“新自由主义”政策,结果,市场活动强烈,土地迅速集中到少数大地主手中,“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大地主避税能力强,国家税收进一步减少,这迫使晁错提出了“纳粟拜爵”政策。到汉武帝时期,大地主们都有了爵位,但国家粮库又空了,边境又告急,不得已,国家只好征收6%的财产税。如果富人们隐瞒税收,一经告发,则财产一半给告发者,另一半收归国库。一时间,“杨可告缗遍天下,中家以上大抵遇害”。
这是中国历史上一段极其重要的经历。从西汉初期放任自由的经济政策,一转到西汉中期的抑商政策,统治者懂得了商人具有积聚社会财富的强大力量,必须“重农抑商”,才能平衡商人和农民的利益。从此,历届政府都将重农抑商作为基本国策。这里必须作一些说明的是,我将大商人和大地主都看作是商人,是“重农抑商”的对象,为什么?市场经济的前提是产权私有,存在分工和交换,而土地和劳动力则是最大宗的资产。当土地和劳动力都可以任意买卖时,说明市场交换的范围已经从生活资料深入到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形成了生产要素市场。能够购买、拥有和经营生产要素的,则是大商人。至于说这种生产要素是工厂,还是土地,还是劳动力,从市场经济的眼光看,则并不重要。事实上,重农抑商政策的重要内容就是抑制土地兼并,即抑制生产要素向大地主手里集中。可见,重农者,重视实际从事生产的农民和农业,抑商者,既抑制城市商业流通,亦抑制农村土地兼并。其实,做丝绸、粮食、皮毛生意的大商人,本身也可能是田连阡陌的大地主,反之亦然。
重农抑商政策是否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呢?从短期看,应该如此。由于重农抑商,资本积累速度会放慢。但是,从长期看,则恰好相反。如果采用放任自由政策,则一个王朝将在30、50年内完成两极分化过程,引发农民起义,中断土地兼并和资本积累的过程。如果采用重农抑商政策,则王朝寿命可能长达200、300年,相应的其资本积累周期将放长,积累规模将变得更加巨大。
落实重农抑商政策的主要社会机制是“士农工商”的社会地位序列。流行观点认为,士农工商的社会序列致使商人地位低下,总想改换门庭,买官置地,从而阻碍了扩大再生产,阻碍了商业、经济和技术的发展。我不否认古代商人有这种倾向。但是,由于“士”的社会地位高于“商”,这产生了另一种促进生产和技术进步的倾向。混合经济体制的关键问题是如何防止权钱勾结,或者说提高权钱勾结的门槛。在“士农工商”序列下,当官的士人有社会地位和尊严感,在商人的金钱诱惑面前有一定的抵抗力。如果把士和商的位置颠倒过来,那么士就守不住相对于巨商大贾的清贫。可见,“士农工商”序列实际上使社会上存在着两套价值系统,一套是面向长远和整体利益的治国平天下的士人价值系统,一套是面向个人眼前利益的商人价值系统。两套价值系统既相互渗透,又相互制衡,使社会取得了稳定和发展的平衡。
〔中图分类号〕 G633.51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 1004—0463(2007)
08(A)—0034—01
如果《管子》有史料价值,则中国自夏朝起就有私有制和市场经济了。据《管子》记载,夏朝有一次连续五年发大水,贫民不得不卖子求生,而禹王用历山的金铸货币,将孩子从高利贷者手中赎回;商朝有一次连续七年大旱,汤王用庄山的金铸货币,赎回被贫穷的父母卖掉的孩子。这表明,此时私有制已经确立,劳动力或人已经成为商品交换的对象,货币已经出现,私有财产已经“神圣不可侵犯”,以至君王都不能改变交易。到春秋战国时期,各国的商业网已经形成。《管子》的说法是:“万乘之国必有万金之贾,千乘之国必有千金之贾。”(《管子·轻重甲》)即一个国家的人口越多,市场越大,则大商人的资产越多。管仲为齐桓公的宰相,其垄断了当时的盐铁批发生意,建立了国家粮库,用国家商业挤压私人商业,形成了一种计划和市场相结合、垄断和竞争相结合、国营和私营相结合的经济体制,这使得齐国经济发展,国库充实,能够成为春秋五霸。这一时期最著名的商人有前越国大臣、后下海经商的范蠡——其被后人称为商人的鼻祖(《史记·越王勾践世家第十一》);用12头牛犒劳秦军、通报军情的郑国商人弦高(《史记·秦本纪》);赵国阳翟富商吕不韦(《史记·吕不韦列传第二十五》)等。
秦统一六国后,随即统一度量衡、货币和文字,建立宽达25丈的驰道和直道,修建灵渠,沟通长江和珠江水系,为全国范围的物资运输和交换奠定了制度和物质基础。当然,此时,商业还不发达。但是,汉高祖平定天下后,秦奠定的市场经济的制度和物质基础得到了有效利用,市场迅速发展起来。汉朝吸取秦的教训,轻敛薄赋,只收6.67%的农业税,客观上这只能支撑一个宰相坐牛车的小政府。在对待商业的态度上,汉初崇尚黄老哲学,放任无为,不抑兼并,相当于现今的“新自由主义”政策,结果,市场活动强烈,土地迅速集中到少数大地主手中,“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大地主避税能力强,国家税收进一步减少,这迫使晁错提出了“纳粟拜爵”政策。到汉武帝时期,大地主们都有了爵位,但国家粮库又空了,边境又告急,不得已,国家只好征收6%的财产税。如果富人们隐瞒税收,一经告发,则财产一半给告发者,另一半收归国库。一时间,“杨可告缗遍天下,中家以上大抵遇害”。
这是中国历史上一段极其重要的经历。从西汉初期放任自由的经济政策,一转到西汉中期的抑商政策,统治者懂得了商人具有积聚社会财富的强大力量,必须“重农抑商”,才能平衡商人和农民的利益。从此,历届政府都将重农抑商作为基本国策。这里必须作一些说明的是,我将大商人和大地主都看作是商人,是“重农抑商”的对象,为什么?市场经济的前提是产权私有,存在分工和交换,而土地和劳动力则是最大宗的资产。当土地和劳动力都可以任意买卖时,说明市场交换的范围已经从生活资料深入到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形成了生产要素市场。能够购买、拥有和经营生产要素的,则是大商人。至于说这种生产要素是工厂,还是土地,还是劳动力,从市场经济的眼光看,则并不重要。事实上,重农抑商政策的重要内容就是抑制土地兼并,即抑制生产要素向大地主手里集中。可见,重农者,重视实际从事生产的农民和农业,抑商者,既抑制城市商业流通,亦抑制农村土地兼并。其实,做丝绸、粮食、皮毛生意的大商人,本身也可能是田连阡陌的大地主,反之亦然。
重农抑商政策是否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呢?从短期看,应该如此。由于重农抑商,资本积累速度会放慢。但是,从长期看,则恰好相反。如果采用放任自由政策,则一个王朝将在30、50年内完成两极分化过程,引发农民起义,中断土地兼并和资本积累的过程。如果采用重农抑商政策,则王朝寿命可能长达200、300年,相应的其资本积累周期将放长,积累规模将变得更加巨大。
落实重农抑商政策的主要社会机制是“士农工商”的社会地位序列。流行观点认为,士农工商的社会序列致使商人地位低下,总想改换门庭,买官置地,从而阻碍了扩大再生产,阻碍了商业、经济和技术的发展。我不否认古代商人有这种倾向。但是,由于“士”的社会地位高于“商”,这产生了另一种促进生产和技术进步的倾向。混合经济体制的关键问题是如何防止权钱勾结,或者说提高权钱勾结的门槛。在“士农工商”序列下,当官的士人有社会地位和尊严感,在商人的金钱诱惑面前有一定的抵抗力。如果把士和商的位置颠倒过来,那么士就守不住相对于巨商大贾的清贫。可见,“士农工商”序列实际上使社会上存在着两套价值系统,一套是面向长远和整体利益的治国平天下的士人价值系统,一套是面向个人眼前利益的商人价值系统。两套价值系统既相互渗透,又相互制衡,使社会取得了稳定和发展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