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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建立以区县(市)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街道)为实施主体、村为管理主体的责任体系,确保农村垃圾分类收集、投放清运、资源化处理到位。计划到2018年底,全市完成137个涉农乡镇(街道)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农户生活垃圾源头分类率达到80%以上,资源化减量化处理比例达到70%以上,垃圾减量50%以上。其中今年完成55个乡镇(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