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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省教育厅:闽教发[2004]32号文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经研究,同意将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更名为福建金融职业技术学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福建金融职业技术学院为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职业学校,以全日制高等专科教育为主,同时可开展各种形式的非学历教育。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6000人,今后的发展规模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