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通报
2007年5月15日至20日,西南环保督察中心核查组根据举报对攀枝花四个工业园区的部分企业进行了现场采样监测,央视记者全程参与了现场采样监测工作。核查组发现攀枝花的一些企业存在以下严重问题:一是未批先建;二是超标排污;三是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四是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五是非法转移、利用危险废物。核查组认定在环境监管方面当地政府部门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建设项目管理不到位;二是老污染治理不到位;三是环境监管不到位;四是未依法核定征收排污费;五是水环境质量不达标。
随后,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等媒体对核查结果给予了曝光,西南环保督察中心以《简报》(2007年第165期)的形式将核查结果报告了国家环保总局,对攀枝花的环境保护和园区工业建设造成了不良影响。
责任
攀枝花市纪委监察局对存在的问题及造成的影响展开了监管责任调查,迅速查清了有关责任问题。
市环保局局长刘富忠在内的七人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监管措施不力;对园区内建设项目管理、老污染治理、环境监管失察;对排污费征收管理、水环境质量监测的督促指导不力,未严格要求企业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对照各自职责,对刘富忠等五人分别给予记大过处分;对市环保局副局长税军、市钒钛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刘长金两人按照规定程序予以免职。
市环保局对园区内工业项目建设、超标排污、环境安全隐患失察,对污染项目的限期治理任务、危险废弃物的监管力度不够,没有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进行管控,对此次事件的发生和污染问题的存在负有监管责任,向市委、市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并报送市监察局备案。
市钒钛产业园区管委会对环境保护意识不强,对园区内企业的环保宣传工作不深入,对园区内工业建设项目的环保监督工作力度不够,与市环保局的配合、协调不到位,对此次事件的发生和污染问题的存在负有一定责任,向市委、市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并报送市监察局备案。
整改
环保风暴行动——2007年5月20日,攀枝花市委书记赵爱明、市长刘晓华主持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专题研究环保工作,提出五条紧急措施:一是对发现问题的企业,一律实行停产整改并接受调查,在此期间,市、县(区)两级环保部门停止建设项目审批。二是由市环保局牵头,对已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调查核实、取证,依法进行处理。三是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入开展污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暴。四是着眼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五是结合全省开展的环境保护四个专项整治工作,对园区进行彻底整治。目前环保风暴行动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500余人次,检查企业1000余人次,发现存在问题企业35家。并分别采取停产治理、停产建设、限期整改、限产整改、限期完善环保手续、给予严厉处罚等措施。
建立长效机制——為进一步落实环保责任,完善环保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解决环保问题,攀枝花市政府于2007年7月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化和提高了对环保工作的重视,把环保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采取综合措施解决环保问题,贯彻落实环境保护一把手责任制、一票否决制等制度。同时,制定了《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攀枝花市企业环境保护行为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通过以上措施,建立健全环保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污染整治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环保问题。
全面减排任务——为实现“十一五”期间减排任务,攀枝花市制定了全市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并将控制指标分解到各县(区)政府、钒钛产业园区和各大企业。市环保局将加大对省政府挂牌督办的10家工业污染企业和市政府下达的71个限期治理项目督促检查,落实治理进度,倒排治理时间。目前,钒钛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多,环境监管任务重。为进一步强化环保系统机构和职能建设,解决环境监管人员力量薄弱的问题,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攀枝花市环保局钒钛产业园区环保分局正式组建并已经开展工作。这将极大提高钒钛产业园区的环境监测能力和应急指挥监控能力,促进钒钛产业园区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又为园区建设提供更好的服务。针对工作中暴露出的管理问题,市委、市政府及时调整充实了环保局领导班子,切实加强了对环保工作的领导。
2007年5月15日至20日,西南环保督察中心核查组根据举报对攀枝花四个工业园区的部分企业进行了现场采样监测,央视记者全程参与了现场采样监测工作。核查组发现攀枝花的一些企业存在以下严重问题:一是未批先建;二是超标排污;三是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四是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五是非法转移、利用危险废物。核查组认定在环境监管方面当地政府部门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建设项目管理不到位;二是老污染治理不到位;三是环境监管不到位;四是未依法核定征收排污费;五是水环境质量不达标。
随后,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等媒体对核查结果给予了曝光,西南环保督察中心以《简报》(2007年第165期)的形式将核查结果报告了国家环保总局,对攀枝花的环境保护和园区工业建设造成了不良影响。
责任
攀枝花市纪委监察局对存在的问题及造成的影响展开了监管责任调查,迅速查清了有关责任问题。
市环保局局长刘富忠在内的七人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监管措施不力;对园区内建设项目管理、老污染治理、环境监管失察;对排污费征收管理、水环境质量监测的督促指导不力,未严格要求企业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对照各自职责,对刘富忠等五人分别给予记大过处分;对市环保局副局长税军、市钒钛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刘长金两人按照规定程序予以免职。
市环保局对园区内工业项目建设、超标排污、环境安全隐患失察,对污染项目的限期治理任务、危险废弃物的监管力度不够,没有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进行管控,对此次事件的发生和污染问题的存在负有监管责任,向市委、市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并报送市监察局备案。
市钒钛产业园区管委会对环境保护意识不强,对园区内企业的环保宣传工作不深入,对园区内工业建设项目的环保监督工作力度不够,与市环保局的配合、协调不到位,对此次事件的发生和污染问题的存在负有一定责任,向市委、市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并报送市监察局备案。
整改
环保风暴行动——2007年5月20日,攀枝花市委书记赵爱明、市长刘晓华主持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专题研究环保工作,提出五条紧急措施:一是对发现问题的企业,一律实行停产整改并接受调查,在此期间,市、县(区)两级环保部门停止建设项目审批。二是由市环保局牵头,对已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调查核实、取证,依法进行处理。三是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入开展污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暴。四是着眼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五是结合全省开展的环境保护四个专项整治工作,对园区进行彻底整治。目前环保风暴行动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500余人次,检查企业1000余人次,发现存在问题企业35家。并分别采取停产治理、停产建设、限期整改、限产整改、限期完善环保手续、给予严厉处罚等措施。
建立长效机制——為进一步落实环保责任,完善环保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解决环保问题,攀枝花市政府于2007年7月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化和提高了对环保工作的重视,把环保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采取综合措施解决环保问题,贯彻落实环境保护一把手责任制、一票否决制等制度。同时,制定了《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攀枝花市企业环境保护行为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通过以上措施,建立健全环保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污染整治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环保问题。
全面减排任务——为实现“十一五”期间减排任务,攀枝花市制定了全市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并将控制指标分解到各县(区)政府、钒钛产业园区和各大企业。市环保局将加大对省政府挂牌督办的10家工业污染企业和市政府下达的71个限期治理项目督促检查,落实治理进度,倒排治理时间。目前,钒钛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多,环境监管任务重。为进一步强化环保系统机构和职能建设,解决环境监管人员力量薄弱的问题,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攀枝花市环保局钒钛产业园区环保分局正式组建并已经开展工作。这将极大提高钒钛产业园区的环境监测能力和应急指挥监控能力,促进钒钛产业园区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又为园区建设提供更好的服务。针对工作中暴露出的管理问题,市委、市政府及时调整充实了环保局领导班子,切实加强了对环保工作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