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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余映潮老师应约来我校献技,是他的拿手课例莫怀戚的《散步》,这是人教版七年级上册第五单元的一篇散文。
余老师的课堂流程是这样的:
一、理解文意:试着给文章再拟一个标题,表示你读出了课文的味道。
二、朗读课文
(1)中速、深情地朗读课文,好像作者写完文章后欣赏自己的作品一样。
(2)读好文中的波澜,好像你一个人在扮演着故事中的几个角色一样。
(3)朗读课文最后一段,好像你是带着深深的体会给人家作示范朗读一样。
三、以“字、词、句、段对人物的表现作用”为话题,自选文句并联系上下文用简洁的语言进行评点。
说这节课是余老师“拿手”的好课,是因为这节课比较集中地体现了“余式”风格:板块式教学(全课分成三个板块);教给学生基本方法(换题目以“整体感知”、美读的方法、品味语言的方法);点评等。
但我总觉得这节课缺了点什么关键性的东西,虽然一节课45分钟是不可能将文本所有内容一网打尽,但关键性的东西是不能忽略的,这是什么呢?
那就是主题。
“主题”是散文的“灵魂”,“莫怀戚的《散步》是一篇玲珑剔透、秀美隽永、蕴藉丰富的精美散文,也是一曲用580字凝成的真、善、美的颂歌。”(夏雨舟)更准确地说是在颂扬“孝道”。
先是“我”孝:出门散步不忘带上母亲,此一孝;母亲要走大路,儿子要走小路,我选择了母亲的选择,此二孝。再是“妻子”孝,支持我带上母亲散步,支持我“走大路”的选择。三是“儿子”孝,“小路有意思”,但遵从了“我”的选择。
“母亲”呢?我们看看这两个细节:“母亲本不愿出来的。她老了,身体不好,走远一点就觉得很累。”“但是母亲摸摸孙儿的小脑瓜,变了主意:‘还是走小路吧。’” 母亲真的是“身体不好”怕出来吗?更深层的原因是不是怕给儿女“添麻烦”呢?她“变了主意”不就是“爱幼”吗?
这是多么和谐而充满着人性美的画图,读完这篇文章,有如接受了一次道德的洗礼。使人的心灵在亲情、人性、生命这三点构成的轨迹上作了一次愉悦而高尚的旅行。
《散步》写于1985年。作者莫怀戚是为抒发一种“生命的感慨”,最初是缘于一次与美国汉学家柯尔特先生谈话。
柯尔特先生对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孝”,大加赞赏,说中国人的敬老爱幼,是“文化的精髓”,又说英国哲学家培根说过,“哺育子女是动物也有的本能,赡养父母才是人类的文化之举。”
莫怀戚说:“我们自己丢掉的,发达国度的人却拾起来,如获至宝,这使我感慨不已,开始重新正视这份看起来很陈旧已无什么油水的民族遗产。写作的念头就产生了。”
我们学习别人的文章,只见字、词、句、篇、语、修、逻、文,而漠视文章的“魂”,是不是一种“不尊重文本”的表现呢?
恕我直言,一节课、一篇散文、一篇伦理散文,没有去抓“魂”或者说没有很好的去抓,这节课的根基就发生了动摇,余下的再精致的设计也只不过是技术主义的表演而已。从新课程的角度,本单元的几篇文章都是关于亲情的:《风筝》——兄弟情、《羚羊木雕》——同学情、《诗两首》——母爱、《散步》——亲情。忽视单元的主题安排是否也是对文本的不尊重呢?
其实,余老师没有在课堂很好体现《散步》的“魂”并不奇怪,纵观他的课例,大多“工具性”被体现得淋漓尽致,“教的法子”十分精致。我也赞成钱梦龙老先生说的“工具性”是语文的主要属性一说,但“情感、态度、价值观”并不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尤其是初中生,是价值观、人生观形成的关键时期,我等教师不去刻意为之,为语文而语文,怕是有悖“传道授业”之师道也。
“主题”是散文的“魂”,理所当然的应该成为课的“魂”,失却了“魂”的课,再精致,也不过是漂亮的花瓶罢了!
须交代的是:余老师是我敬重的大家之一,几天来的“亲密接触”使我愈加敬重,尤其是其刻苦、严谨治学的精神和随处可见的语言智慧是我等后辈无法望其项背的,今天我能在这里“议论”他,也是基于对他宽容胸怀的信任,否则就是“不敬”了。
余老师的课堂流程是这样的:
一、理解文意:试着给文章再拟一个标题,表示你读出了课文的味道。
二、朗读课文
(1)中速、深情地朗读课文,好像作者写完文章后欣赏自己的作品一样。
(2)读好文中的波澜,好像你一个人在扮演着故事中的几个角色一样。
(3)朗读课文最后一段,好像你是带着深深的体会给人家作示范朗读一样。
三、以“字、词、句、段对人物的表现作用”为话题,自选文句并联系上下文用简洁的语言进行评点。
说这节课是余老师“拿手”的好课,是因为这节课比较集中地体现了“余式”风格:板块式教学(全课分成三个板块);教给学生基本方法(换题目以“整体感知”、美读的方法、品味语言的方法);点评等。
但我总觉得这节课缺了点什么关键性的东西,虽然一节课45分钟是不可能将文本所有内容一网打尽,但关键性的东西是不能忽略的,这是什么呢?
那就是主题。
“主题”是散文的“灵魂”,“莫怀戚的《散步》是一篇玲珑剔透、秀美隽永、蕴藉丰富的精美散文,也是一曲用580字凝成的真、善、美的颂歌。”(夏雨舟)更准确地说是在颂扬“孝道”。
先是“我”孝:出门散步不忘带上母亲,此一孝;母亲要走大路,儿子要走小路,我选择了母亲的选择,此二孝。再是“妻子”孝,支持我带上母亲散步,支持我“走大路”的选择。三是“儿子”孝,“小路有意思”,但遵从了“我”的选择。
“母亲”呢?我们看看这两个细节:“母亲本不愿出来的。她老了,身体不好,走远一点就觉得很累。”“但是母亲摸摸孙儿的小脑瓜,变了主意:‘还是走小路吧。’” 母亲真的是“身体不好”怕出来吗?更深层的原因是不是怕给儿女“添麻烦”呢?她“变了主意”不就是“爱幼”吗?
这是多么和谐而充满着人性美的画图,读完这篇文章,有如接受了一次道德的洗礼。使人的心灵在亲情、人性、生命这三点构成的轨迹上作了一次愉悦而高尚的旅行。
《散步》写于1985年。作者莫怀戚是为抒发一种“生命的感慨”,最初是缘于一次与美国汉学家柯尔特先生谈话。
柯尔特先生对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孝”,大加赞赏,说中国人的敬老爱幼,是“文化的精髓”,又说英国哲学家培根说过,“哺育子女是动物也有的本能,赡养父母才是人类的文化之举。”
莫怀戚说:“我们自己丢掉的,发达国度的人却拾起来,如获至宝,这使我感慨不已,开始重新正视这份看起来很陈旧已无什么油水的民族遗产。写作的念头就产生了。”
我们学习别人的文章,只见字、词、句、篇、语、修、逻、文,而漠视文章的“魂”,是不是一种“不尊重文本”的表现呢?
恕我直言,一节课、一篇散文、一篇伦理散文,没有去抓“魂”或者说没有很好的去抓,这节课的根基就发生了动摇,余下的再精致的设计也只不过是技术主义的表演而已。从新课程的角度,本单元的几篇文章都是关于亲情的:《风筝》——兄弟情、《羚羊木雕》——同学情、《诗两首》——母爱、《散步》——亲情。忽视单元的主题安排是否也是对文本的不尊重呢?
其实,余老师没有在课堂很好体现《散步》的“魂”并不奇怪,纵观他的课例,大多“工具性”被体现得淋漓尽致,“教的法子”十分精致。我也赞成钱梦龙老先生说的“工具性”是语文的主要属性一说,但“情感、态度、价值观”并不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尤其是初中生,是价值观、人生观形成的关键时期,我等教师不去刻意为之,为语文而语文,怕是有悖“传道授业”之师道也。
“主题”是散文的“魂”,理所当然的应该成为课的“魂”,失却了“魂”的课,再精致,也不过是漂亮的花瓶罢了!
须交代的是:余老师是我敬重的大家之一,几天来的“亲密接触”使我愈加敬重,尤其是其刻苦、严谨治学的精神和随处可见的语言智慧是我等后辈无法望其项背的,今天我能在这里“议论”他,也是基于对他宽容胸怀的信任,否则就是“不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