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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我们习惯了被围墙包围。可是在欧美国家,不只普通住宅区是开放的,就连富豪别墅也常常是开放式,不设置任何围墙。他们的心为何如此之大?
西邻是个白眼狼
且说有一天,一位好友来我家玩。第二天,我西边的邻居敲门找我,让我朋友赔他的车。他说,我朋友昨天停车没小心,刮蹭了他的汽车。我答应他,当天下午我就到朋友那儿去问个究竟。若确有此事,我了解那位好友,他一定会办理赔偿手续的。无论如何,我明天早上十点都会带他去邻居家洽谈此事。
下午,我风风火火地赶到好友那儿,劈头盖脸道:“你为啥刮蹭了别人的车却不言语一声?搞得我像你的犯罪同伙似的!”他挠了半天脑袋,才嘟囔道,他昨天在我家门口停车时,确实有点不顺利,但他真的不知道刮蹭到别人的车了。
当天晚上,我正要洗洗睡呢,两位警察来了。原来我那位高邻当天下午竟然带着证人到警察局报案去了。警察问我,我那好友是否答应赔偿损失?我呆了,立马带着两位警察到邻居家当面对质。我说:“出尔反尔呀,咱们不是说好了,明天早上十点来你家洽谈赔偿之事吗?”他躲到警察后边一声不吭。
警察走后,我躺在床上睡意全无。我发誓,从今以后,再也不每天下午帮那个邻居遛他的大黑狗了!在荷兰,遛一小时的狗五到八欧元,我饶上兔耳朵、羊下水等等给那大黑狗买的零食,免费给邻居遛了五年的狗,换来了一只披着西装的白眼狼。
第二天,我带着好友去白眼狼家填写赔偿表,再次问他:“你干吗派警察来,狐假虎威地坑我?”他说,他担心我赖账。我惊讶道:“咱们是邻居啊!中国有两句俗语,远亲不如近邻,兔子不吃窝边草,我再想赖账,也不会拿你开涮呀!”
邻居的沉默如同无声的警钟,把我给敲醒了。是了,邻居没错,是我不识时务。我在荷蘭这么多年,咋还没看清楚形势?
东邻只吃不帮忙
又一天,天刚蒙蒙亮,我的一位荷兰读者就带着她的吉娃娃不请自来了。她非要进屋和我小叙一番不可。她只是读过我的小说,我们素不相识,所以我没答应她的要求。这位姑奶奶便和她的狗在我家门口大喊大叫和狂吠乱扑。
我慌了神,跑到东边的邻居家求救。邻居说:“找我干吗?打112,让警察来管,这是他们的职责。”我顿时透心凉。这家邻居没少得我的好处,只要我包饺子、烙馅饼,回国带北京稻香村的点心来,都屁颠屁颠地跑去送给他们尝鲜。
我心里正凉着呢,那位读者恼羞成怒,开始踹我的门了。我六神无主,只好真的打了112。警察来后,先是检查那位读者的身份证,然后与警察总署通电话。总署调出她的档案查看之后再通知警察,没发现她有犯罪记录。于是警察劝她带着吉娃娃到附近海边去散散心、消消气。读者骂骂咧咧地走后,警察递给我一张传单,我定睛一看,传单上的号码是受害者咨询热线。俺啥时成受害者了?咨哪门子的询呀?
自工业化起,从农村涌入城市的欧洲贫民,在陌生的环境里举目无亲、孤立无援。按理说,他们应该穷帮穷、亲帮亲吧,就像过去进城谋生的中国农民那样。但是不然,正如荷兰俗语所说:“你管你,我管我,上帝管大家。”在荷兰等欧洲国家,人与人的正常交流,人帮人,甚至人坑人的行为,早已随着个人主义的精致化和人际关系的法律化,而淡出历史舞台了。邻居只是一个地理位置概念,没有任何感情或道德伦理色彩。在我西边那位邻居的眼里,我跟路人甲路人乙没啥区别,都有坑他、拐他、骗他的动机和潜力;至于我东边那位,我有事希望他帮忙,门儿都没有。
没有围墙有心墙
我的另一家邻居,本来好好的,可突然女的出轨,男的借酒浇愁,他们的两个孩子放羊没人管。女儿今天把头发染成天蓝色,明天往鼻孔里穿个银环;儿子今天学抽烟,明天踏着滑板车横冲直撞。我看着心急如焚。其实我很想和他们谈谈,试图帮他们一把,但前面那些经历让我不敢多管闲事。
后来听说他们雇佣了“劝架专业户”———婚姻咨询调解公司,来盘活他们僵硬的夫妻关系。我觉得蹊跷,便问一位荷兰朋友:据说那男的父母大人健在,还有六个兄弟姐妹,女的爹娘就住在附近,为什么不请双方的家人来调停?荷兰朋友反问道,他们夫妻俩的事情,跟双方的父母和兄弟姐妹有半毛钱关系吗?
感谢这位荷兰朋友,他无意中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从祖国带来的对感激之情的定义需要修改了。我给东边邻居送中国饺子和馅饼,给西边邻居遛大黑狗,那是我一厢情愿,谁也没逼着我去做,这跟邻居在关键时刻帮不帮我、坑不坑我,是两码事。这里的人很有原则性,一码是一码,两件事不能混为一谈。
这些事让我更清楚地看到荷兰等许多欧洲国家邻里关系的异化。法律虽然能保护居民的安全,但如果让它完全代替邻居与邻居、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和沟通,就不靠谱了。
在荷兰等许多欧洲国家,人与人之间有着一道厚厚的“心理围墙”。“他人即地狱”的思维,邻里关系的过度法律化,以及人与人关系的异化,导致街区内的居民各自为政,互不干涉,互不帮助。一旦有事,甚至连相互使坏,都常让第三方———警察等公检法部门来出面。美国前总统小布什曾呼吁国民“多对话少诉讼”,其原因用脚后跟都能想出来,不是吗?
欧洲居民小区为何不建围墙?大家不抱团,缺乏集体认同感,小区四周建围墙围谁去呀?当摆设呀?
西邻是个白眼狼
且说有一天,一位好友来我家玩。第二天,我西边的邻居敲门找我,让我朋友赔他的车。他说,我朋友昨天停车没小心,刮蹭了他的汽车。我答应他,当天下午我就到朋友那儿去问个究竟。若确有此事,我了解那位好友,他一定会办理赔偿手续的。无论如何,我明天早上十点都会带他去邻居家洽谈此事。
下午,我风风火火地赶到好友那儿,劈头盖脸道:“你为啥刮蹭了别人的车却不言语一声?搞得我像你的犯罪同伙似的!”他挠了半天脑袋,才嘟囔道,他昨天在我家门口停车时,确实有点不顺利,但他真的不知道刮蹭到别人的车了。
当天晚上,我正要洗洗睡呢,两位警察来了。原来我那位高邻当天下午竟然带着证人到警察局报案去了。警察问我,我那好友是否答应赔偿损失?我呆了,立马带着两位警察到邻居家当面对质。我说:“出尔反尔呀,咱们不是说好了,明天早上十点来你家洽谈赔偿之事吗?”他躲到警察后边一声不吭。
警察走后,我躺在床上睡意全无。我发誓,从今以后,再也不每天下午帮那个邻居遛他的大黑狗了!在荷兰,遛一小时的狗五到八欧元,我饶上兔耳朵、羊下水等等给那大黑狗买的零食,免费给邻居遛了五年的狗,换来了一只披着西装的白眼狼。
第二天,我带着好友去白眼狼家填写赔偿表,再次问他:“你干吗派警察来,狐假虎威地坑我?”他说,他担心我赖账。我惊讶道:“咱们是邻居啊!中国有两句俗语,远亲不如近邻,兔子不吃窝边草,我再想赖账,也不会拿你开涮呀!”
邻居的沉默如同无声的警钟,把我给敲醒了。是了,邻居没错,是我不识时务。我在荷蘭这么多年,咋还没看清楚形势?
东邻只吃不帮忙
又一天,天刚蒙蒙亮,我的一位荷兰读者就带着她的吉娃娃不请自来了。她非要进屋和我小叙一番不可。她只是读过我的小说,我们素不相识,所以我没答应她的要求。这位姑奶奶便和她的狗在我家门口大喊大叫和狂吠乱扑。
我慌了神,跑到东边的邻居家求救。邻居说:“找我干吗?打112,让警察来管,这是他们的职责。”我顿时透心凉。这家邻居没少得我的好处,只要我包饺子、烙馅饼,回国带北京稻香村的点心来,都屁颠屁颠地跑去送给他们尝鲜。
我心里正凉着呢,那位读者恼羞成怒,开始踹我的门了。我六神无主,只好真的打了112。警察来后,先是检查那位读者的身份证,然后与警察总署通电话。总署调出她的档案查看之后再通知警察,没发现她有犯罪记录。于是警察劝她带着吉娃娃到附近海边去散散心、消消气。读者骂骂咧咧地走后,警察递给我一张传单,我定睛一看,传单上的号码是受害者咨询热线。俺啥时成受害者了?咨哪门子的询呀?
自工业化起,从农村涌入城市的欧洲贫民,在陌生的环境里举目无亲、孤立无援。按理说,他们应该穷帮穷、亲帮亲吧,就像过去进城谋生的中国农民那样。但是不然,正如荷兰俗语所说:“你管你,我管我,上帝管大家。”在荷兰等欧洲国家,人与人的正常交流,人帮人,甚至人坑人的行为,早已随着个人主义的精致化和人际关系的法律化,而淡出历史舞台了。邻居只是一个地理位置概念,没有任何感情或道德伦理色彩。在我西边那位邻居的眼里,我跟路人甲路人乙没啥区别,都有坑他、拐他、骗他的动机和潜力;至于我东边那位,我有事希望他帮忙,门儿都没有。
没有围墙有心墙
我的另一家邻居,本来好好的,可突然女的出轨,男的借酒浇愁,他们的两个孩子放羊没人管。女儿今天把头发染成天蓝色,明天往鼻孔里穿个银环;儿子今天学抽烟,明天踏着滑板车横冲直撞。我看着心急如焚。其实我很想和他们谈谈,试图帮他们一把,但前面那些经历让我不敢多管闲事。
后来听说他们雇佣了“劝架专业户”———婚姻咨询调解公司,来盘活他们僵硬的夫妻关系。我觉得蹊跷,便问一位荷兰朋友:据说那男的父母大人健在,还有六个兄弟姐妹,女的爹娘就住在附近,为什么不请双方的家人来调停?荷兰朋友反问道,他们夫妻俩的事情,跟双方的父母和兄弟姐妹有半毛钱关系吗?
感谢这位荷兰朋友,他无意中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从祖国带来的对感激之情的定义需要修改了。我给东边邻居送中国饺子和馅饼,给西边邻居遛大黑狗,那是我一厢情愿,谁也没逼着我去做,这跟邻居在关键时刻帮不帮我、坑不坑我,是两码事。这里的人很有原则性,一码是一码,两件事不能混为一谈。
这些事让我更清楚地看到荷兰等许多欧洲国家邻里关系的异化。法律虽然能保护居民的安全,但如果让它完全代替邻居与邻居、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和沟通,就不靠谱了。
在荷兰等许多欧洲国家,人与人之间有着一道厚厚的“心理围墙”。“他人即地狱”的思维,邻里关系的过度法律化,以及人与人关系的异化,导致街区内的居民各自为政,互不干涉,互不帮助。一旦有事,甚至连相互使坏,都常让第三方———警察等公检法部门来出面。美国前总统小布什曾呼吁国民“多对话少诉讼”,其原因用脚后跟都能想出来,不是吗?
欧洲居民小区为何不建围墙?大家不抱团,缺乏集体认同感,小区四周建围墙围谁去呀?当摆设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