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制下我国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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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在证券交易过程中不仅扮演着组织者的角色,同时也充当着交易活动的监督者,角色的双重性正是其特殊所在.现代意义上的证券市场在我国发展虽仅短短数十年,但我国已向成熟的证券市场模式——注册制开始发展完善了,我国证交所的管理模式行政色彩浓厚,证券发行由核准制向注册制迈进的转变必然会对证交所职能提出新考验.注册制下,证交所充分发挥自律职能,并与政府监管有效平衡,能为证券市场带来长足益处.在注册制转变趋势下,发挥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职能、实现自律监管与政府监管平衡的问题亟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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