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2年7月21日,“灵宝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审批,标志着带有地区性特征的苹果有了自己正式名号,凡灵宝境内生产的、达到一定规格标准的苹果都可以使用这一带有鲜明特色的商标。
自国家允许以地理名称注册产品商标时,灵宝市就积极通过各种渠道征集“灵宝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009年4月,通过互联网征集到“灵宝苹果”商标标识作品60余幅,经过公众评定和专家评审组集体研究讨论,确定出1幅品牌特色鲜明的商标于2009年9月27日上报国家工商总局。今年4月20日,该商标在网上初审公告,期限3个月,7月21日进行注册公告,专用权期限至2022年7月20日。
灵宝苹果从1921年引进栽植,以其色泽鲜艳、香味浓郁、酸甜适口、耐贮耐运而著称,多次在全国历届水果鉴评会上屡获金奖,先后荣获“中华名果”、 “河南省十大最具影响力地理标志产品”、“中国名牌农产品”、“中国十大名优苹果”、“第八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金奖产品”、“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百强”等称号,品牌价值达43.27亿元,稳居全国县级水果品牌价值第一位;灵宝苹果还成功加入了全球最具影响力的地理标志组织 ——欧瑞金;今年5月份,灵宝苹果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顺利通过国家认证,被列入首批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
灵宝市因地理特性和栽植苹果享有“亚洲第一高山果园”、“苹果之乡”的美誉。是国家确定的出口苹果质量安全示范区、优质苹果商品生产基地、无公害苹果生产示范基地和优势苹果产业带,先后荣获“中国优质苹果基地(县)市”、“中国优质果品基地十强县(市)”、“中国果菜加工十强县(市)”等称号。目前,全市苹果面积90万亩,产量100万吨,产值19.5亿元;建立国家苹果精品果基地2000亩、GAP(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果品基地2200亩、有机苹果基地1430亩、出口苹果基地67.5万亩、创建国家标准果园4个共5500亩,在全国县级是绝无仅有的。
自国家允许以地理名称注册产品商标时,灵宝市就积极通过各种渠道征集“灵宝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009年4月,通过互联网征集到“灵宝苹果”商标标识作品60余幅,经过公众评定和专家评审组集体研究讨论,确定出1幅品牌特色鲜明的商标于2009年9月27日上报国家工商总局。今年4月20日,该商标在网上初审公告,期限3个月,7月21日进行注册公告,专用权期限至2022年7月20日。
灵宝苹果从1921年引进栽植,以其色泽鲜艳、香味浓郁、酸甜适口、耐贮耐运而著称,多次在全国历届水果鉴评会上屡获金奖,先后荣获“中华名果”、 “河南省十大最具影响力地理标志产品”、“中国名牌农产品”、“中国十大名优苹果”、“第八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金奖产品”、“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百强”等称号,品牌价值达43.27亿元,稳居全国县级水果品牌价值第一位;灵宝苹果还成功加入了全球最具影响力的地理标志组织 ——欧瑞金;今年5月份,灵宝苹果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顺利通过国家认证,被列入首批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
灵宝市因地理特性和栽植苹果享有“亚洲第一高山果园”、“苹果之乡”的美誉。是国家确定的出口苹果质量安全示范区、优质苹果商品生产基地、无公害苹果生产示范基地和优势苹果产业带,先后荣获“中国优质苹果基地(县)市”、“中国优质果品基地十强县(市)”、“中国果菜加工十强县(市)”等称号。目前,全市苹果面积90万亩,产量100万吨,产值19.5亿元;建立国家苹果精品果基地2000亩、GAP(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果品基地2200亩、有机苹果基地1430亩、出口苹果基地67.5万亩、创建国家标准果园4个共5500亩,在全国县级是绝无仅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