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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对财产安全以及公民安宁生活的保护,《刑法修正案(八)》将入户盗窃、扒窃、携凶器盗窃与数额较大的盗窃、多次盗窃并列入罪,这显然是一件利国利民的智举,但是许多伴随而来的问题也进入了人们视野,例如入户盗窃中的“户”该如何界定的问题就是我们目前亟需解决的问题。只有解决好了这个问题才能真正理解入户盗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