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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时间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以我国上市公司2006年至2007年间公布的年度报告披露时间为对象,从公司治理机制角度研究公司信息披露及时性问题。结果表明,在公司治理机制中的第一大股东持股东比例、设立审计委员会和领导权二元性对年报及时性存在重要影响,而董事会成员持股、实际控制人性质和独立董事比例对年报及时性的影响不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