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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农药监管工作,不断规范农药市场秩序,根据《北京市2011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今年北京市将继续实行农药生产企业联系人制度。北京市农业局主管局长、市农业局粮经处、市农药检定所和有关区县农药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均与农药生产企业建立了联系关系。联系人向企业承诺,宣传农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督导检查法律法规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