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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物艺术品市场而言,2012年注定是麻烦不断的一年。在经济环境持续对市场施加影响的情况下,艺术品查税风暴更是雪上加霜。不过,文物市场生态遭遇的调整还不止于此。7月2日,国家文物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工作的意见》;7月31日,国家文物局、公安部、海关总署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经营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拍卖公司以及一级文物市场都成为治理整顿的对象。按照相关文件,本次整顿可谓重拳频出。那么,在这些重拳之下,文物艺术品市场会发生健康性的转变吗?
内地拍卖市场可能退步
徐悲鸿《蒋碧薇像》案、“汉代玉凳”案、宋徽宗《瘦金千字文》案等拍卖行业负面事件的社会化影响,使得《关于进一步做好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工作的意见》出台似乎来得顺理成章。
不过,规范行业的条款往往带有杀伤性。在这些新的审核条款中,最具杀伤性的内容,恐怕要算资质审核了。本次新规出台,恰逢拍卖公司资质年审。按照规定,取得《文物拍卖许可证》的企业须聘用5名(含)以上、70周岁(含)以下文博专业高级职称人员,要先完成审核,才能做后续宣传和拍卖,而且必须在所有拍卖图录显著位置刊登相关批复文件。
其实,该5专家条款在2011年已经提出,但当时存在较大争议,很多人对这条“匪夷所思”的条款未予以重视。然而,在今年6月出台的《企业聘用人员申报材料说明》中,这一条款却成为了不容商榷的硬指标。
结果是,符合标准的拍卖公司欢欣鼓舞,未达标的则苦不堪言,到处挖专家填补空缺。9月30日,年审复核大限已过,一些公司的拍卖之路也已宣告终结。问题在于,拍卖公司因不符合专家要求而被划上休止符,这样的措施是否妥当呢?
首先,专家门槛再次抬升,使得符合要求的专家数量锐减,拍卖行将直接面对专家荒的问题。如果专家门槛的提升可以使拍卖行的业务水平上一个台阶,有助于实现拍卖行业的优胜劣汰,那么,这种提升与行业紧张是有价值的。然而众所周知,所谓“符合条件”的专家在拍卖公司形同虚设,往往只是碍于政策限制不得已而为之,那提高这样的门槛所能起到的作用,实在让人怀疑。
荣宝拍卖公司总经理刘尚勇指出:“在市场发展初期,文物局为拍卖公司派驻一些专家帮着把关,提高公司的学术力量,想法是很好的,但是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效果不佳,相信这也是政策制定者始料不及的。因为这5个专家是强行安排的,与公司业务的发展不配套,更大程度上是行政干预,不但没给公司助力,反而增加了额外开支,成了公司的负担。其实拍卖行需要多少专家,是根据公司的业务需求来定的,事实上我们请的专家远远超过5个,但有的公司是做单一业务,根本用不了这么多专家。拍卖市场从1992年起,也就20年的历史,行业的基础还比较脆弱,在这个阶段应该允许充分竞争,市场自然会优胜劣汰,不用操之过急。”
在5专家的问题上,还有另一个规定让不少拍卖企业感觉郁闷,那就是将北京和江苏作为试点。试点内5专家可以由考取《文物拍卖企业专业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代替。消息一出,业内一片哗然,试点之外的拍企负责人更是一直抱怨存在地域歧视。
此外,这种替代做法本身是否合理也颇值玩味。如中央财经大学拍卖研究中心名誉主任(原中国拍卖协会副秘书长)王凤海就认为:“按照《拍卖法》的规定,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应该对拍卖标的依法进行鉴定许可,但却选择了设置行政许可的方式,职责重心偏移严重。不仅要求聘请的5专家形同虚设,而且以考取证书的专业人员取代5专家的条款,让人怀疑有权利寻租的倾向。”
至于新规中“强化征集鉴定责任”“规范拍卖图录管理”“建立企业诚信档案”等条款,资深拍卖师王宁认为,“这些政策限制的多是小公司,本质上就是一个淘汰机制,把一些以赚取图录费为生的杂牌拍卖公司筛选出去,但是采取的方式有些过于简单粗暴。”
如今,在查税风暴等市场压力下,一些内地拍卖公司开始进军港澳,甚至考虑试水海外市场,拍卖企业在内地所处的生存环境并不乐观。
对此,刘尚勇认为:“进军海外,这首先是业务拓展的需要。另一方面,相对来说,海外市场不存在政策的限制。今天内地拍卖市场发展遇到了瓶颈,要做更大的事业,要在世界文化主流之中发挥一些作用,就需要到更大的平台上去发展,但现有的平台是有局限性的,是不能真正做大的。”
面对频出的一系列政策,王凤海也从中读出了担忧:“有关部门热衷于行政审批,而不是市场监管,这种方式很可能将国内的拍卖公司,拍卖人才都挤出去,那北京文化中心的地位是否会受到影响?税收流失、文物流失就更不可估量了。如果这种政策一直推行下去,那文物艺术品市场肯定要退步,这着实令人心痛。从出台的一些政策来看,文物部门的行政能力亟待提高,甚至对《拍卖法》、《文物保护法》的解读都出现错误,比如饱受争议的过云楼藏书之争。中国拍卖的初始阶段是摸着石头过河,但20年过去了,还要走老路,有些管理人员甚至要否定一些取得的成绩,这其实是官僚主义作祟。”
规范古玩城?可能吗
与拍卖新规在争议中执行有所不同,《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经营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几乎是一个让各方都大跌眼镜的文件。《通知》的本意是希望用一种规范的方式重新整顿古玩市场,但这份文件与古玩市场的现实有着相当的距离,不能不让人为其前景担忧。
本文截稿时,该通知已下发近三个月,但记者走访北京古玩城、天雅古玩城,北京琉璃厂等地的结果是,各经营商户大都表示并不知情,也没有看到相关文件。难道这些古玩城并未将《通知》下发至商户吗?记者多次联系各古玩城的管理方,大都表示不便接受采访。
北京古玩城副总经理赵亮接受记者采访后分析认为,“古玩城的优势在于集中经营、便于管理,其本身就是古玩艺术品市场规范发展的一种自发行为。我们将担保制作为市场准入标准之一,以行规民约、诚实守信商德公约对商户行为进行约束,注重行业自律,而且北京古玩城也一直在呼吁加强对古玩市场的规范和监管。我们认为,文物部门可以从宏观角度把握,采用与市场相配合的方式进行监管,更具体的工作交给古玩城去做”。 本次《通知》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文物经营商户的经营资质审批。按照《通知》精神,商户通过经营资质审批之后,才能开展文物经营活动。
对此,赵亮指出:“文物部门应该循序渐进,首先完成对古玩城经营资质的审核。目前古玩城经营者的法律地位尚无明确认定,也没有相应的审核标准和监管机制,导致一些热钱涌入古玩城行业,出现了一些混乱现象。如果由文物部门直接审核商户经营资质,这有点太微观,在政策落实上也存在很大的困难。”
一位经营古玩生意的王先生也对记者表示:“不由古玩城管理者来审核,而由文物部门来审批古玩商户经营资格,手续麻烦不说,商户这么多,执行难度肯定特别大,别说2012年底完成,再有一年也没戏,估计结果也就是维持现状了。”
本次《通知》中还有一项规定,那就是要求对珍贵文物的购买销售记录要作出如实记录,并集中上报文物部门备案。
对此,赵亮觉得有些难以理解:“古玩市场是特种行业,讲求私密性和安全性,更多的是靠口碑和信用来维系。买家或是卖家往往都很低调,不愿意具名。如果是文物公司,也许可以实现上报,但是个人商户就很难做到,也很难实现监管。另外,政策中并没有提到什么是珍贵文物,鉴定标准是什么。如果有标准,那鉴定成本和监督机构也都是很大的问题”。
王先生也深有感触地说:“我在这个行里已经20多年了,这种政策对古玩城的商户而言,根本就没什么影响。现在市场上很难找到好的东西,就算有,也不会拿到明面上来成交,更别提要上报文物部门了。”
至于《通知》中文物部门将加强人员培训和法律宣传的问题,赵亮认为:“文物保护法规的培训是可以的,也是欢迎的,但专业知识的培训可能很难落实,因为古玩市场经营书画、瓷器、玉器、古玩杂项、佛像等大类十几种,小类几百种,文物部门培训什么?怎么培训?谁来培训?这都是问题。古玩主要靠眼力和经验,商户基本上都有自己的专长,实战经验丰富,但这种东西很难量化。如果强制培训,或者考取什么证书,在商户这边肯定会受到抵触的。”
对于赵亮的分析,记者在商户调查中得到了证实。很多商户对于能否通过培训学到他们所需的专业知识表示怀疑,同时对于培训收费持抵制态度。有商户直截了当地表示,如果培训收费就是为了获得一张证书,那这个条款可能就是一项巧立名目的收费。
文物市场呼唤更高水平管理
众所周知,中国文物艺术品市场一直没有形成完备的诚信机制和监管体系。在拍卖公司、文物商店、古玩旧货市场的表面繁荣之下乱象纷呈,在此背景下,出台可行性政策却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文物的交易形式逐渐呈现多样化的趋势,如网络拍卖、保税拍卖、私洽业务、艺术品信托基金和文交所的出现。这些新生事物和错综复杂的市场状况,对相关部门的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如果管理者不能提高认识,还是以老的思路去应对,后果可想而知。
有业内人士指出,“国家文物局作为文物事业性单位,它管不了市场,对市场这块,它主要是监管职责,目前有些错位。但是市场混乱,没人管也不行,如此一来,有些政策出现问题也就不难理解了”。
“政策要放到实践中去验证,但那些已经证明没用的,或者失败的政策调整时间太长,这是问题所在。”刘尚勇说。
王凤海则表示:“管理靠的是权利,服务靠的是能力,文物部门要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与知识水平。在出台政策的时候需要脚踏实地去调研,认真研究,反复斟酌,如果仅凭想当然办事,那出台的政策只能成为一纸空文。文物部门整顿市场的初衷是好的,但是这种以行政方式人为干预市场的思路是错误的。在市场出现问题的时候,究竟应该是堵,还是引,历史早已给出了结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应该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总体规划,合理思路,为自己所管理的企业、受众提供服务,而不是以设置门槛的形式来硬性管理。要做到管理不越位,服务不缺位,积极向服务职能转型,努力减少行政许可,变浮躁为踏实,逐步引导建立行业信用体系,真正实现文物市场的净化。”
内地拍卖市场可能退步
徐悲鸿《蒋碧薇像》案、“汉代玉凳”案、宋徽宗《瘦金千字文》案等拍卖行业负面事件的社会化影响,使得《关于进一步做好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工作的意见》出台似乎来得顺理成章。
不过,规范行业的条款往往带有杀伤性。在这些新的审核条款中,最具杀伤性的内容,恐怕要算资质审核了。本次新规出台,恰逢拍卖公司资质年审。按照规定,取得《文物拍卖许可证》的企业须聘用5名(含)以上、70周岁(含)以下文博专业高级职称人员,要先完成审核,才能做后续宣传和拍卖,而且必须在所有拍卖图录显著位置刊登相关批复文件。
其实,该5专家条款在2011年已经提出,但当时存在较大争议,很多人对这条“匪夷所思”的条款未予以重视。然而,在今年6月出台的《企业聘用人员申报材料说明》中,这一条款却成为了不容商榷的硬指标。
结果是,符合标准的拍卖公司欢欣鼓舞,未达标的则苦不堪言,到处挖专家填补空缺。9月30日,年审复核大限已过,一些公司的拍卖之路也已宣告终结。问题在于,拍卖公司因不符合专家要求而被划上休止符,这样的措施是否妥当呢?
首先,专家门槛再次抬升,使得符合要求的专家数量锐减,拍卖行将直接面对专家荒的问题。如果专家门槛的提升可以使拍卖行的业务水平上一个台阶,有助于实现拍卖行业的优胜劣汰,那么,这种提升与行业紧张是有价值的。然而众所周知,所谓“符合条件”的专家在拍卖公司形同虚设,往往只是碍于政策限制不得已而为之,那提高这样的门槛所能起到的作用,实在让人怀疑。
荣宝拍卖公司总经理刘尚勇指出:“在市场发展初期,文物局为拍卖公司派驻一些专家帮着把关,提高公司的学术力量,想法是很好的,但是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效果不佳,相信这也是政策制定者始料不及的。因为这5个专家是强行安排的,与公司业务的发展不配套,更大程度上是行政干预,不但没给公司助力,反而增加了额外开支,成了公司的负担。其实拍卖行需要多少专家,是根据公司的业务需求来定的,事实上我们请的专家远远超过5个,但有的公司是做单一业务,根本用不了这么多专家。拍卖市场从1992年起,也就20年的历史,行业的基础还比较脆弱,在这个阶段应该允许充分竞争,市场自然会优胜劣汰,不用操之过急。”
在5专家的问题上,还有另一个规定让不少拍卖企业感觉郁闷,那就是将北京和江苏作为试点。试点内5专家可以由考取《文物拍卖企业专业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代替。消息一出,业内一片哗然,试点之外的拍企负责人更是一直抱怨存在地域歧视。
此外,这种替代做法本身是否合理也颇值玩味。如中央财经大学拍卖研究中心名誉主任(原中国拍卖协会副秘书长)王凤海就认为:“按照《拍卖法》的规定,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应该对拍卖标的依法进行鉴定许可,但却选择了设置行政许可的方式,职责重心偏移严重。不仅要求聘请的5专家形同虚设,而且以考取证书的专业人员取代5专家的条款,让人怀疑有权利寻租的倾向。”
至于新规中“强化征集鉴定责任”“规范拍卖图录管理”“建立企业诚信档案”等条款,资深拍卖师王宁认为,“这些政策限制的多是小公司,本质上就是一个淘汰机制,把一些以赚取图录费为生的杂牌拍卖公司筛选出去,但是采取的方式有些过于简单粗暴。”
如今,在查税风暴等市场压力下,一些内地拍卖公司开始进军港澳,甚至考虑试水海外市场,拍卖企业在内地所处的生存环境并不乐观。
对此,刘尚勇认为:“进军海外,这首先是业务拓展的需要。另一方面,相对来说,海外市场不存在政策的限制。今天内地拍卖市场发展遇到了瓶颈,要做更大的事业,要在世界文化主流之中发挥一些作用,就需要到更大的平台上去发展,但现有的平台是有局限性的,是不能真正做大的。”
面对频出的一系列政策,王凤海也从中读出了担忧:“有关部门热衷于行政审批,而不是市场监管,这种方式很可能将国内的拍卖公司,拍卖人才都挤出去,那北京文化中心的地位是否会受到影响?税收流失、文物流失就更不可估量了。如果这种政策一直推行下去,那文物艺术品市场肯定要退步,这着实令人心痛。从出台的一些政策来看,文物部门的行政能力亟待提高,甚至对《拍卖法》、《文物保护法》的解读都出现错误,比如饱受争议的过云楼藏书之争。中国拍卖的初始阶段是摸着石头过河,但20年过去了,还要走老路,有些管理人员甚至要否定一些取得的成绩,这其实是官僚主义作祟。”
规范古玩城?可能吗
与拍卖新规在争议中执行有所不同,《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经营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几乎是一个让各方都大跌眼镜的文件。《通知》的本意是希望用一种规范的方式重新整顿古玩市场,但这份文件与古玩市场的现实有着相当的距离,不能不让人为其前景担忧。
本文截稿时,该通知已下发近三个月,但记者走访北京古玩城、天雅古玩城,北京琉璃厂等地的结果是,各经营商户大都表示并不知情,也没有看到相关文件。难道这些古玩城并未将《通知》下发至商户吗?记者多次联系各古玩城的管理方,大都表示不便接受采访。
北京古玩城副总经理赵亮接受记者采访后分析认为,“古玩城的优势在于集中经营、便于管理,其本身就是古玩艺术品市场规范发展的一种自发行为。我们将担保制作为市场准入标准之一,以行规民约、诚实守信商德公约对商户行为进行约束,注重行业自律,而且北京古玩城也一直在呼吁加强对古玩市场的规范和监管。我们认为,文物部门可以从宏观角度把握,采用与市场相配合的方式进行监管,更具体的工作交给古玩城去做”。 本次《通知》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文物经营商户的经营资质审批。按照《通知》精神,商户通过经营资质审批之后,才能开展文物经营活动。
对此,赵亮指出:“文物部门应该循序渐进,首先完成对古玩城经营资质的审核。目前古玩城经营者的法律地位尚无明确认定,也没有相应的审核标准和监管机制,导致一些热钱涌入古玩城行业,出现了一些混乱现象。如果由文物部门直接审核商户经营资质,这有点太微观,在政策落实上也存在很大的困难。”
一位经营古玩生意的王先生也对记者表示:“不由古玩城管理者来审核,而由文物部门来审批古玩商户经营资格,手续麻烦不说,商户这么多,执行难度肯定特别大,别说2012年底完成,再有一年也没戏,估计结果也就是维持现状了。”
本次《通知》中还有一项规定,那就是要求对珍贵文物的购买销售记录要作出如实记录,并集中上报文物部门备案。
对此,赵亮觉得有些难以理解:“古玩市场是特种行业,讲求私密性和安全性,更多的是靠口碑和信用来维系。买家或是卖家往往都很低调,不愿意具名。如果是文物公司,也许可以实现上报,但是个人商户就很难做到,也很难实现监管。另外,政策中并没有提到什么是珍贵文物,鉴定标准是什么。如果有标准,那鉴定成本和监督机构也都是很大的问题”。
王先生也深有感触地说:“我在这个行里已经20多年了,这种政策对古玩城的商户而言,根本就没什么影响。现在市场上很难找到好的东西,就算有,也不会拿到明面上来成交,更别提要上报文物部门了。”
至于《通知》中文物部门将加强人员培训和法律宣传的问题,赵亮认为:“文物保护法规的培训是可以的,也是欢迎的,但专业知识的培训可能很难落实,因为古玩市场经营书画、瓷器、玉器、古玩杂项、佛像等大类十几种,小类几百种,文物部门培训什么?怎么培训?谁来培训?这都是问题。古玩主要靠眼力和经验,商户基本上都有自己的专长,实战经验丰富,但这种东西很难量化。如果强制培训,或者考取什么证书,在商户这边肯定会受到抵触的。”
对于赵亮的分析,记者在商户调查中得到了证实。很多商户对于能否通过培训学到他们所需的专业知识表示怀疑,同时对于培训收费持抵制态度。有商户直截了当地表示,如果培训收费就是为了获得一张证书,那这个条款可能就是一项巧立名目的收费。
文物市场呼唤更高水平管理
众所周知,中国文物艺术品市场一直没有形成完备的诚信机制和监管体系。在拍卖公司、文物商店、古玩旧货市场的表面繁荣之下乱象纷呈,在此背景下,出台可行性政策却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文物的交易形式逐渐呈现多样化的趋势,如网络拍卖、保税拍卖、私洽业务、艺术品信托基金和文交所的出现。这些新生事物和错综复杂的市场状况,对相关部门的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如果管理者不能提高认识,还是以老的思路去应对,后果可想而知。
有业内人士指出,“国家文物局作为文物事业性单位,它管不了市场,对市场这块,它主要是监管职责,目前有些错位。但是市场混乱,没人管也不行,如此一来,有些政策出现问题也就不难理解了”。
“政策要放到实践中去验证,但那些已经证明没用的,或者失败的政策调整时间太长,这是问题所在。”刘尚勇说。
王凤海则表示:“管理靠的是权利,服务靠的是能力,文物部门要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与知识水平。在出台政策的时候需要脚踏实地去调研,认真研究,反复斟酌,如果仅凭想当然办事,那出台的政策只能成为一纸空文。文物部门整顿市场的初衷是好的,但是这种以行政方式人为干预市场的思路是错误的。在市场出现问题的时候,究竟应该是堵,还是引,历史早已给出了结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应该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总体规划,合理思路,为自己所管理的企业、受众提供服务,而不是以设置门槛的形式来硬性管理。要做到管理不越位,服务不缺位,积极向服务职能转型,努力减少行政许可,变浮躁为踏实,逐步引导建立行业信用体系,真正实现文物市场的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