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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以2009—2017年A股上市公司中,至少发生一次作为收购方且成功并购的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引入应计盈余管理作为中介变量,对出让方的业绩承诺与否和收购方股价崩盘风险关系进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相较于没有出让方的业绩承诺的情形,存在出让方的业绩承诺会使收购方股价崩盘风险显著增加;相较于没有出让方的业绩承诺的情形,存在出让方的业绩承诺会使收购方应计盈余管理程度更高;应计盈余管理在出让方的业绩承诺与否和收购方股价崩盘风险的关系中起部分中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