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事皆是阴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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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文化
  人类为什么要喝酒?主要是天生的孤独感,有寂寞心。寂寞要找安慰,找来找去,找到了酒。从生理学和医学角度讲,酒可以使血液加快循环,让大脑出现空白,凡大脑出现空白时,即成为愉悦。酒是这样,性是这样,毒品也是这样。只不过毒品对人的神经系统伤害太大,所以要禁止。人死亡时,大脑空白,以此类推,死亡应该不是一件十分痛苦的事情。酒让人不再寂寞,于是酒成为人们的好伙伴。
  中国酒的历史很长,中国人会种粮食的同时,就应该会生产酒了——粮食堆积在那里发酵,就产生了最初的酒。酒最初在中国出现的时候,人们视它为非凡之物。为什么?不仅因为酒是粮食精华,而且先民认为,酒具有魔幻作用。早期人们认识世界的能力弱,总把事情的原因归结为某种神秘力量。以这样的方式去认识酒,人们认为酒中藏有鬼神,能左右人的行为,所以对酒高看一眼。
  商朝是酒的黄金时代。商朝相对比较富庶,时兴胡吃海喝,成语“肉林酒池”就出自那个时候,意思是指商朝人喝酒,就像喝池中的水一样。商朝人祭礼,喜欢请神喝酒;周朝人祭礼,喜欢请神吃饭。所以,商的礼器多为酒器,周的礼器多为食器。
  从汉字可以看出,凡是结构中带有酒坛子——“酉”或“酋”的字,多与酒有关。有些字的结构里即使没有酒坛,却也脱不了干系,例如儒家文化命根子的“礼(禮)”。“礼”是从另一个带酒坛子的“醴”字引申出来的。醴就是米酒,古人讲究“酒以成礼”,祭祀时怎样用醴,盛在什么杯子里用,由谁斟酌,由谁敬献,都有严格的规定,这就叫作“献礼”。孔子出生于春秋时的鲁国,那一脉本是商朝的遗老遗少,自然很讲究这一套礼仪,于是儒家就格外重视这个“礼”。
  儒家重视酒的礼仪和规矩,道家呢,则注重弘扬酒的内在精神。酒有自由性的一面,跟道家的主张相吻合。道家从一开始起,就跟酒有天然的貼近性。庄子悼念亡妻,一边敲打着瓦缶一边唱歌,从行为和内容看,应该是喝了酒的,喝了酒之后,才会如此冷静从容地看待生死。庄周是一个热爱自由之人,宁愿做烂泥塘里摇头摆尾的自由乌龟,也不做昂头阔步受人束缚的千里马。这些主张,散发着饮酒的气息。春秋战国期间的中国文化,一直有真挚的自由倾向,是高蹈的,是尊贵的,充满着浓郁的酒香。
  魏晋名士喜欢饮酒,他们说:“酒正使人人自远。”什么意思?就是酒让人远离世俗,超然物外,精神达到自由。他们又说:“三日不饮酒,觉形神不复相亲。”什么意思?还是觉得不喝酒的话,精神必为世俗观念所束缚,得不到解放和自由。这当中的代表人物,当属刘伶,刘伶一辈子喜欢喝酒,曾著有《酒德颂》:“兀然而醉,豁尔而醒,静听不闻雷霆之声,熟视不睹泰山之形。不觉寒暑之切肌,利欲之感情。俯观万物,扰扰焉,如江汉之载浮萍。”这种“至人”境界,既是迷幻,也是佯狂,明显有酒的气息在里面。《世说新语》里记王孝伯说:“名士不必须奇才,但使常得无事,痛饮酒,熟读《离骚》,便可称名士。”做名士不必真才学,只要做出无事闲散的样子,酒往死里喝,《离骚》背熟,就可以了。这是大实话,把酒跟自由意志相混淆的知识人,一直以来就有很多。
  与官人、商人、匠人、农人相比,文人与酒,发出的声响更大。一部中国文学史,几乎页页都散发出酒香——曹操爱酒,陶潜爱酒,李白是手不离盏的“酒仙”,杜甫“性豪业嗜酒”,被郭沫若谥之为“酒豪”……李白诗:“古来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这话说得绝对了,实际情况是,只有作诗作文同时又喝酒的人,才能千古留芳。诗文和酒,相互衬托,相得益彰,缺一不可。
  唐诗之后是宋词,宋词中,同样一派纸醉金迷。南宋叶梦得在《避暑录话》中说“凡有井水处,皆能歌柳词”,这是对北宋著名词人柳永的赞美。通俗的说法是:凡有酒水处,必有柳永词。这是指饮酒一定要有词曲相伴,对酒当歌,人生几何,有酒方成席,有曲方成局。中国古人在酒意中追求独特的生命情调,或于盎然春色中,长亭烟柳,酒幡飘飘,独自把盏,看舍外风景;或于萧瑟秋风中,渔舟唱晚,沽酒自酌,极目苍天,群雁南北。酒造就了独特的文化和心境,也创造了一种美的氛围,人在这种氛围中,诗意地栖息。
  酒发酵了诗文,也发酵了相关文化,比如花样百出的酒令。酒令不是无聊的产物,它的诞生,像是酒有了美好的引子,也像是佛陀微笑时手中的那枝金婆罗花。《红楼梦》中,一干聪明的小女子,不喝酒可爱,喝了酒更可爱,各式各样的酒令尤为可爱,连湘云的烂醉如泥,也娇憨如仙女一般。
  酒文化中的精彩部分,主要是文人创造的,所以文不离酒,酒不离文,凡好诗好文,必有酒的影子。这一点就不多说了。中国文化人即使不钟情酒,也很少有排斥酒的。鲁迅不善饮,不过那首《自嘲》诗“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却是在郁达夫做东的宴席上作成的。郁达夫酒量不大,却极嗜酒,曾有“大醉三千日,微醺又十年”之句。不管什么时代,只要文人雅集,必定要有酒。酒不像茶,茶越喝越雅淡,喝到最后,把自己都化为一缕轻烟;酒则不一样,喝到后来不分彼此,感情越来越浓烈,你是我的星星,我是你的月亮。丰子恺就曾写道:“世间最好的酒肴,莫如诗句。”
  酒带来了酒神精神。什么是酒神精神?就是超乎现实之上的那一份自由、激情和追问。酒神精神和日神精神一直相对应:阿波罗(日神)原则讲求实事求是、理性和秩序;狄俄尼索斯(酒神)原则则与狂热、过度和不稳定联系在一起,是高蹈的理想主义和浪漫主义。这样的组合,是一阴一阳的关系,也是一外一内的关系。日神精神和酒神精神代表着人类的两种追求:日神精神走向外在,故追求成功;酒神精神走向内心,故期望超越。尼采说:“酒神精神喻示着情绪的发泄,是抛弃传统束缚回归原始状态的生存体验,人类在消失个体与世界合一的绝望痛苦的哀号中获得生的极大快意。”人类因酒神精神通向艺术,又由艺术通向美和自由,这是一条高贵的精神之路。自由、艺术和美是三位一体的,它们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由酒神精神来触摸它,是酒的幸运。
  中国文化的初期,是具备日神精神和酒神精神的。日神精神,是理性;酒神精神,是情怀。屈原的《楚辞》,就是酒神精神:绮丽完美,花团锦簇,更有忧愤和狂喜,有越乎凡众的放肆和想象;孔子的《论语》呢,有强大的探究力和克制力,一种永不妥协的恪守和实践精神,这其实就是日神精神。先秦的中国文化是很完美的,儒家的理性,与道家的自由相得益彰,一阴一阳像双桨一样,承载着中国人精神世界的一路前行。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中国人的双桨被慢慢腐蚀,不过日神和酒神精神依旧昼伏夜行。一直到苏东坡时,中国人还有着强烈的酒神精神,苏东坡《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有酒在身,就敢天问了。这就是酒神精神,与屈原《九歌》一脉相承的酒神精神。   中国的酒,不管是古代的米酒,还是现在的高度酒,大部分由粮食酿造,这符合中国古代农业社会的特点,也符合吃五谷杂粮成长的中国人的生理特点。欧洲的酒,大多以水果酿成。西方的酒文化,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少五谷杂粮人间烟火的缘故,似乎更具有虚幻和象征意义,酒神精神,也更饱满更纯粹。中国有酒文化,缺少的,是澎湃的酒神精神。中国人喝酒喜欢以菜相伴,甚至喧宾夺主,菜压酒一头,没有丰富的菜,是不喝酒的。酒与菜的结合,让喝酒更多地回归到日常,成为俗世生活的一部分,难荡涤出酒神精神。猜拳等酒场风俗出现,更让喝酒的主题发生变化——喝酒不再让人幽思和缅怀,而是让人耽于热闹和世俗:“一品当朝,两榜利呀,三星照呀,四季红呀,五魁首呀,六六顺呀,八仙寿呀,快得利呀,全福寿呀,喜相逢呀……”从酒令就可以看出,酒席上散发的,全是俗世精神。酒的气息不是轻盈而上,而是沉郁下行,渗透于腑脏及感官。酒神精神,也因此难以弘扬。
  明清之后,中国文化下行,酒文化也下行,日神精神转化为蝇营狗苟的功名利禄,酒神精神随之更加孱弱。中国人不敢问天了,平时置身于礼教的低矮檐下,不敢发问;喝了酒之后,血脉偾张,仍不敢问不会问。一直到新文化运动之后,鲁迅在《狂人日记》中,才出现这样惊悚的句子:“黑漆漆的,不知是日是夜。赵家的狗又叫起来了。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这样的句子,算是重新恢复了天问。不过声音仍弱小,暗夜之中,很难传得远。
  中国文化,虽然有酒相伴,长期以来酒神精神缺失,少有清醒和质疑,多是糊涂和狷狂。对于绝大多数中国人来说,酒都是当成麻醉剂喝了。现在的酒文化,越来越多地变成了人情世故,带有越來越重的功利性——世间难见酒仙和酒神,倒是酒鬼和酒徒,变得越来越多。官场是什么样子,酒场就是什么样子;社会是什么样子,酒场就是什么样子。很多地方的酒场,充斥着虚伪和谎言——先是僵尸一般排座次,随后逐次敬酒,一整场的谄媚、效忠、欺骗、浪费……一场酒喝下来,能把人累个半死。
  神仙文化
  神仙文化来自幻想。幻想得有参照物,于是就必须跟人间社会对应。地上有皇帝,有大臣,有地方官;天上就有了玉皇,半空中就有了城隍,地下就有了阎罗王。这些,都是权力的对应。有权的幻象,叫神,中国的神是人世官吏的翻版,他们一样在办公,充满官僚气息,也有地位高低;没权的幻象,叫仙,像是世间的闲人,饮酒弈棋,成天吃喝玩乐,恰恰是清客的化身。
  神正襟危坐,不好玩,不开心;仙自由散漫,富有才子气息,散漫、自由、温和、调皮。
  神仙文化主要由读书人虚拟,主要是没有考中功名、科举失意的读书人。读书人有自恋情结,便按自己的形象去创造——中国的仙有秀才气,懒惰做作,性情散淡,不好恶斗狠,也不情欲旺盛,只是饮酒弈棋,无所事事。
  神仙之中,仙的地位高于神,仙的境界也高于神。
  至于鬼怪,传统形象是穿着花花绿绿的衣裳,拿着钢叉,赤足、长角、蓝脸,身上画满鳞片,像没有进化好的兽人。鬼怪对应的,应是社会中的粗人。
  最早对神仙文化论述较多的,是道家、儒家、墨家,《道德经》《列子》《庄子》《墨子》《礼记》等著作中,都有神仙文化的成分。后来儒、道、墨各走各的路,道家求神求仙求长生不老一路,变成了道教。道教以“道”为最高信仰,“道”入人间,成为“德”,故万物既尊道而贵德;聚则为神,散则为气……这一番道理普通百姓难以理解,于是道教不得不拟人化来阐述,各路神仙纷纷出台。道德有差,神仙有别。早期道教经典《太平经》将神仙分为六等:一为神人,二为真人,三为仙人,四为道人,五为圣人,六为贤人。六路神仙各有分工:神人主天,真人主地,仙人主风雨,道人主教化吉凶,圣人主治百姓,贤人辅助圣人理万民录也,给助六合之不足也。
  这一个分法,跟《庄子》所说不一样,庄子称:“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意味神人之上,还有至人。什么是至人,就是到了极致的人,极致是什么?其实就是“空”。空空如也的情况,还管什么?什么都不想管,什么都不愿管,什么都懒得管。
  中国的神仙,最早依据《山海经》,以蓬莱为目标,把长生不老的梦寄托在海上。秦始皇听信徐福的话,派童男童女东渡,结果上了一个很大的当;汉武帝也做过海上梦,相信很多齐国方士,可一直没有找到海上的神仙。汉朝以后,人们对大海失望,掉头向西,转向陆地上的山。山成为中国神仙文化的归宿,中国人好奇心全转向山岳,认为一切好东西,都藏在山中,人们要寻仙访药,逃避尘世,得去山里;要想长生不老,也得往山里跑;各色宗教人士,像道士、和尚等,一起往山里跑,修筑寺院,建造庙宇,占山为“王”,把最好的山岳,慢慢瓜分了。
  中国文化模糊,中国的神话故事也不严谨。神话故事中,自相矛盾、漏洞百出的有很多。佛教东传之后,中国的道教,曾经制定出神仙的“谱牒”,不过一直缺乏权威,还是你说你的,我说我的。魏晋之时,道教分上清派、灵宝派、天师派三派。上清派以陶弘景《真灵位业图》中的神谱为榜样,奉元始天尊、元始天王、太上大道君、金阙帝君等为最高神;灵宝派以元始天尊、太上老君地位为最尊;天师道则尊老子为最高神。三派各行其是,在最高神问题上彼此不完全认同。随着道教的发展和各派的互相交融,大概在南北朝末期,出现了统一的最高尊神“三清”,即元始天尊、灵宝天尊、道德天尊。三清神的出现,标志着道教神仙谱系的最终定型。后来出现的古代话本小说《封神榜》,即是以这个谱系来确定神仙地位的。
  有神仙就有神仙故事。中国的神仙故事,流传最早的,是应劭著于公元175年左右的《风俗通义》;又有《列仙传》,世谓刘向所著,实际上是公元二到四世纪一位道士所撰。同时的作品还有葛洪的《神仙传》,以及干宝的《搜神记》。后来陶潜又著《搜神后记》。到了唐代,沈汾将葛洪的书加以发挥成为《续神仙传》。宋代宋太宗任上,有李昉的《太平广记》。由于中国人对于神迹和法术兴趣一直浓郁,有关神仙的故事,一直层出不穷,即使是晚清和民国,还有新出炉的神仙故事。   古希腊、古罗马的神,不像神,像人,是人的“加强版”,基本上是人形,只是力气更大,箭术更准,除此之外,就没有什么了。中国的神仙,很多已不具人形,有七十二变三十六变;法术也更大,能呼风唤雨、草木皆兵。《山海经》共有四百多个神,人形神与非人形神,大约是一比四。中国古代神话中地位较为突出的伏羲、女娲是“伏羲鳞身,女娲蛇躯”,蚩尤是“铜头铁额,人身牛蹄,四目六手”,西王母是“其状如人,豹尾虎齿而善啸,蓬发戴胜”。至于孙悟空、猪八戒什么的,都不是人了,不过却有“人心”,终成“佛心”。
  古希腊、古罗马的神也跟人一样,有七情六欲,喜欢争风吃醋、好恶斗狠。中国的神与仙呢,与凡人拉开一段距离,不食人间烟火,不贪污腐败,不贪图名誉地位。尤其是中国的仙,带有强烈的美学意味,境界更高,没有情欲,较为完美,代表着文人的最高理想。
  古希腊、古罗马神话,以“众神之主”宙斯为中心,组成了奥林匹斯众神体系,各神之间,分工明确:众神之主宙斯,天后赫拉,冥王哈德斯,海神波塞冬,智慧女神雅典娜,太阳神阿波罗,狩猎与月亮女神阿尔忒弥斯,美与爱女神阿弗洛狄忒,战神阿瑞斯,火与工匠之神赫菲斯托斯,农事和丰产女神德墨忒尔,酒神狄俄尼索斯……众神各守其职,掌管着天地间的一切事物。中国的神仙,分工并不明确,大家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有活同干。中国神仙分工的不明确,与古希腊、古罗马之神分工的明确,还是来自各自的社会——与中国的农业社会相比,商业社会和城市的社会分工要明确得多。古希腊、古罗马社会的状态,反映到天上,就形成了一帮带有商人气息的神。
  中国神仙文化,基本上是善恶分明的“主旋律”:神仙基本上是好的,只有鬼怪才是壞的。中国的鬼怪成不了什么大气候,只是像小丑一样,做一些上房、抛石、掀瓦、撒沙之类的勾当,用以蛊惑人心,或者夺人魂魄。鬼怪一般都不是神仙的对手,神仙经常以捉小鬼为乐趣,就像猫捉老鼠又戏谑老鼠一样。我看过民间戏剧《钟馗捉鬼》,看着台上小鬼无缘无故被捉拿得哇哇直叫,突然感到格外忧伤——生之为人,可怜;死后为鬼,更可怜。
  西方的神文化,进入到基督教阶段,变成“二元论”,更像是警戒灵魂的手段:正的一方有上帝,邪的一方有魔鬼。魔鬼不是恶,而是人类世界的一切障碍。《浮士德》中浮士德和魔鬼打赌,主要目的是考验人的灵魂。“浮士德难题”其实是人类共同的难题——人一方面追寻人生的价值和意义;另一方面,人又无法逃避“灵”与“肉”的折磨,无法平衡欲望和道德的矛盾。生之为人,永远有两难选择。宗教不注重惩罚,因为惩罚是法律的事情,宗教的目的在于提升人的灵魂,在灵魂救赎中,给人以饶恕。
  中国的神仙故事更像是一大堆繁琐的传说或者迷信,不具有警戒作用,没有哲学意义,都是现实生活的梦幻。
  古时中国人大都是宿命论者。中国人不相信精神能脱离肉体而存在,对灵魂没有明确概念,一般不追求灵魂不朽,而是追求长生不老、生生不息。中国人认为世界是一个生生不已、循环变化的整体,轻者上升为虚空,粗砺者凝聚为物质。灵魂有没有不要紧,要紧的是传宗接代,可以一直将血脉延续下去。
  因为对应的原故,中国各色人种,对于神仙鬼怪的喜好也不一样。官人喜欢神,文人喜欢仙,至于普通百姓没有文化的粗人,最喜欢或者感到最亲切的,还是鬼,是白无常和黑无常。我的老家徽州演《目连戏》,一演就是好几天,有鬼的日子,乡下人便像来了亲戚一样快乐欢喜。
  小脚文化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著名作家冯骥才写过一部中篇小说《三寸金莲》,借一个旧式缠脚的传统妇女的命运,诠释了中国传统“小脚文化”对于妇女的摧残。这一篇小说,与冯骥才的另一篇小说《神鞭》一样,表达了冯先生对于传统文化的矛盾态度。这两部小说在当时反响强烈,激起了人们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寻根”和关注。
  世界上有没有其他国家的妇女缠足?以我的孤陋寡闻,好像还真没有。非洲有各式各样乱七八糟的习俗,比如有的以嘴大为美,设法把嘴唇拉长;有的以颈长为美,用金属环把头颈垫高;有的以无牙为美,童年时锉去人的牙齿……这些习俗,大都出自原始部落社会的审美,可是中国的缠足呢,并不是来自原始社会,而是起自中世纪的一种装饰陋习。绝大多数女子大约从四五岁起便开始裹脚,具体做法是用一条狭长的布袋,将足踝紧紧缚住,使肌骨变态,脚型纤小屈曲。等脚型固定后,穿上“尖头鞋”,白天需他人扶着行走,活动血脉,夜间将裹脚布用线密缝,防止松脱。到了七八岁时,再将趾骨弯曲,用裹脚布捆牢密缝,以后日复一日地加紧束缚,使脚变形,最后只靠趾端的大脚趾行走。一直到成年之后,骨骼定型,方能将布带解开;也有终生缠裹,直到老死之日。“小脚一双,眼泪一缸”,这种“美”的代价实在不菲,据说缠足幼女双脚疼痛难忍,不能下地,白天有家人搀扶,夜间小便只能用一种专门的小便器。这种小便器的重心很低,放在床上不易打翻,故名“不倒翁”。
  这种以病态美为风尚的追求,似乎跟中世纪欧洲女子的束腰有些相似,却远比束腰残酷得多。
  小脚形成残酷,形成之后,又有诸多不便——王鼎钧在《昨天的云》一书中,叙述当年鬼子进攻华北,村里男女老少逃难,小脚女人最为可怜:逃难的时候,别人可以踏着冰过河,小脚女子会踩出冰窟窿,陷下去;别人可以拖泥带水过沼泽,小脚女子会两腿插在水里泥里,动弹不得;即使路上没有泥水,小脚也会把脚脖子走断了……
  缠足之风,始于何时,一直说法不一。不过可以肯定的是,缠足之习,始于男人的变态审美,也始于男人的变态性欲。较常见的说法是,那个只会填词不会治国的南唐后主李煜是始作俑者。所谓中“窅娘新月,潘妃莲步”,一直被誉为小脚美的最高典范,其中的窅娘即为李煜的宠妃。据说其纤丽善舞,尤其是一双小脚,着素袜行舞莲中,回旋有凌云之态。有人认为这就是女子缠足之始。还有一种说法:公元五世纪的南齐东昏侯萧宝卷,极其宠爱军妓出身的妃子潘氏,甚至在外出游玩时,让潘氏乘车走在前,自跨骏马跟于后,充作随奴。潘妃之所以受到如此宠爱,据说是因为有一双盈盈一握的小脚。   林语堂在《中国人》一书中说:观看一个小脚女人走路,就像在看一个走钢丝绳的演员,使你每时每刻都在被她揪着心。“揪心”的感觉,不完全是担心,也是爱怜。这样的爱怜,其实是病态的恃强凌弱。
  宋代较为富庶,人们生活注重品位。女子缠足,也成为一种时尚,慢慢流行于民间。女子小脚的“小”“瘦”“尖”“弯”“香”“软”“正”成为了文人们歌咏的对象。北宋时有一首吟咏女子缠足的《菩萨蛮》词,被认为是最早歌咏女子缠足的词,有人认为是苏东坡写的,也有人考证作者不是苏东坡,而是早年的谢绛:
  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处行踪。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趺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
  徽宗宣和年间,缠足已开始走红京师,连尖底绣鞋都有了流行款式。“金莲”也成为美女的代称,《水浒》中的潘金莲之所以叫潘金莲,极可能是她长得美,又有一双小脚的缘故。《金瓶梅》中描写西门庆看上了潘金莲,去求王婆拉皮条,王婆说:“她有没有这个心思,实在不好说。你可到我家来吃饭,我请她也来,吃饭时你可以假装把筷子掉在地下,然后俯身去捡,顺势捏一下她的小脚。如果她发作开来,老身也没有办法了;如果她不言语,这事就成了。”西门庆照此去做,结果成了。
  明代,女子缠足的风气更盛,都认为这是时髦,坊曲中的妓女无不以小脚为媚男子之具。明代的唐寅也写过一首《咏纤足俳歌》:
  第一娇娃,金莲最佳,看凤头一对堪夸。新荷脱瓣月生芽,尖瘦帮柔绣满花。从别后,不见他,双凫何日再交加。腰边搂,肩上架,背儿擎住手儿拿。
  这一首诗,不见品位,只见淫心。男人之龌龊自得,一管而窥。
  宋之后的汉人,为什么喜欢小脚?主要还是审美的原因。我在前面说过,中国文化的审美功能特别发达,很容易造成畸形审美。中国古代对于小脚的欣赏,对于病梅的欣赏,都有这样的成分和原因。在很多汉族男人看来,女子的足小不盈握,惹人怜爱;由于足小,走起路来娉娉婷婷、扭扭捏捏,也会使男子浮想联翩。女子缠足以后,她的三寸金莲就变成一个最隐私的部位,绝不可让陌生男子看见,也不能让丈夫之外的男子触碰。中国古代有许多春宫画,有的画是男女双方全裸交合,身体的一切都可以裸露,但是从未见到女子裸露双足的,即使性交时,也穿着三寸金莲鞋,可见这个地方是最大的隐私。
  清代李渔对小脚一直如痴如醉,他认为三寸金莲可以刺激男子的视、嗅、触、听觉,爱抚的方法用口有六种,用手有二十八种,用脚有四种,用肩有两种,用身体有四种,一共四十四种。真不知他是怎么统计出来的。一些中国古代男子迷恋上了“金莲小鞋”,喜欢用女子的金莲小鞋盛酒喝,称之为“金莲杯”。徐纨《本事诗》曾经记载一个文人去参加酒宴,“袖中带南院王赛玉鞋一只,醉中出以行酒”。以妓女的三寸金莲鞋作酒杯,这不是变态,又是什么?
  既然变态,索性一直变态下去。清朝有个叫方绚的,专门写一篇《贯月查》,讲的便是如何以鞋行酒:行酒时,推一人为录事,脱下陪宴妓女的脚上一对小鞋,一只小鞋内放上杯酒,另一只小鞋则放在盘子里。录事拿着盘子走离酒客一尺五寸的地方,而酒客们用大拇指、食指和小指撮取莲子、红豆或榛松之类,对准盘中小鞋投五次,根据投中的次数多少来罚酒,即饮那杯置入在小鞋里的酒。
  还有另一种妓鞋行酒,是把小鞋在桌上传递,传递时数着初一初二以至于三十的日子,而执小鞋的姿势要随时日数不同按规定变换,或者口向下、或者底朝天,或者持鞋尖、或者执鞋底,或者平举、或者高举……如有错落,即以鞋中放置酒杯饮酒。还专门有一首歌,描述这种妓鞋行酒的游戏:
  双日高声单日默,初三擎尖似新月。底翻初八报上弦,望日举杯向外侧。平举鞋杯二十三,三十复杯照初一。报差时日又重行,罚乃参差与横执。
  如此变态堕落,也算是天知道了。不过奇怪的是,“三寸金莲”不仅固定成为一种习俗,还成为了一种文化。比如山西大同,民国之前,每年阴历的六月初六,都有一个“晾脚会”,参加的人员为大同的小脚妇女,会主动把小脚伸出来任人观赏,就像现在的“选美”比赛一样。不只是大同,那时候的很多地方,都有这样的活动。
  小脚文化,从总体上说,男人是始作俑者,女人是受其害者。明代有女子曾咬牙切齿赋诗一首:
  三寸金莲自古无,观音大士赤双趺。
  若问缠足从何起?起有人间贱丈夫!
  一些有识男子,对于缠足恶习,也是不赞成的。清代李汝珍所写的小说《镜花缘》,书中以幽默的笔触写到林之洋被女儿国选作“王妃”,既然当上了“王妃”,大男人就必须缠足了:
  那黑须宫娥取了一个矮凳,坐在下面,将白绫从中撕开,先把林之洋右足放在自己膝盖上,用些白矾洒在脚缝内,将五个脚指紧紧靠在一处,又将脚面用力曲作弯弓一般,即用白绫缠裹。才缠了两层,就有宫娥拿着针线上来密密缝口,一面狠缠,一面密缝。林之洋身旁既有四个宫娥紧紧靠定,又被两个宫娥把脚扶住,丝毫不能转动。及至缠完,只觉脚上如炭火烧的一般,阵阵疼痛,不觉一阵心酸,放声大哭道:“坑死俺了!”两足缠过,众宫娥草草做了一双软底大红鞋替他穿上……林之洋两只金莲被众宫人今日也缠,明日也缠,并用药水熏洗,未及半月,已将脚面弯曲,折作两段,十指俱已腐烂,日日鲜血淋漓……不知不觉那足上腐烂的血肉都已变成脓水,业已流尽,只剩几根枯骨,两足甚觉瘦小。
  小说中这一场折腾男人的闹剧,其实是现实中男人折腾女人的。
  畸形审美不是中国的专属,很多国家和民族,都有类似的情况,只不过表现不一罢了。像欧洲中世纪女子的束胸和束腰,也是畸形文化的表现;芭蕾舞文化,也有畸形审美的元素。日本文化,也有这样的成分,像谷崎润一郎、三岛由纪夫的小说等,都散发着阴阴的气息,有的很变态,有的很扭曲。畸形审美,产生的原因很复杂,中国文化在很多方面过于阴柔,缺乏中正平和,这是一个重要原因。
  美与自由,若不相结合,会变得不康健,能量无处释放,会反过来折磨自己。一味求“美”,会让美变形扭曲,偏离理念,潜伏下行。美,一定要跟“真”与“善”捆绑在一起,才能接通理念,直达上帝,成为“大美”。反之,則可能成为小美,病态的美,狭隘的美,龌龊的美。
  西蒙娜·德·波伏娃在《第二性》中说:“女人不是天生的,是变成的。”中国的小脚女人也是。从她们身上,可以看到背后的中国男人。小脚文化,等于男人的自废武功。女人裹小脚,其实是男人开始练“葵花宝典”,男人不敢自己练,先从女人下手,把女人废了再说。那些孱弱的男人们自身强大不起来,就把女人整得更弱,小脚是一面镜子,从它身上,着实可以照出男人的丑陋。
  责任编辑 鹿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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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猫的人很多,我也不例外。  平日在家前屋后散步,我总是很留意那些寄居在我们小区里的猫。它们中有不少是来无影去无踪的,只是偶尔露面,没等相熟,它们便离开了,等再见面就不知是什么时候了,也可能再无见面的机会。也有一些就像是定居者,只要出门,几乎随时都能看见它们。尽管它们并不在固定的地方待着,但简直像单位里的某些同事,即便不是同一个部门的,却走哪儿都能碰上。  曾经有一只白地黑花的猫出現在我们的小区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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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文是在早上醒来之后不见了爸爸妈妈的。文文睁开惺忪的睡眼,看到身旁的床上空无一人,就妈妈爸爸地叫了起来。  随着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进来的却是奶奶。奶奶俯下身子和颜悦色地告诉他,爸爸和妈妈一块儿给文文买糖去了。文文一听,哇的一声哭嚎起来,嚎得人心里发紧。  无奈之下,奶奶让爷爷带着文文出去玩。爷爷带着文文转到了街上,来到一个花鸟小店门前,门前几个鸟笼里的小鸟叽叽喳喳叫得欢。爷爷就引着文文凑过去逗鸟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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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火焰,没有木炭  却燃烧得如此炽热  就像偷偷的爱  无人知晓  ——引自弗洛伊德《梦的解析》  一  ……绘画,你悲叹这样的工作,是因为它是许多悲伤和烦恼的起因。我想——就像你所说的——它或许只是人生无数选择中的其一,但似乎总是有着一股无比巨大的力量,抓着你的所有精力和专注,我无法反抗……它不是一个简单的选择,它成了组成你生活的重要一部分,失去它,就是失去一半灵魂,人生将由此彻底失去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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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天井上漏下的阳光,能够把堂前蜘蛛网的横纵线和螺旋线彻底打亮,微尘在飞,却丝毫不影响蜘蛛网一根根细小如丝的白净。蜘蛛网与梁钩上吊着的竹叉联结,像晒网似的,斜斜地张开,蜘蛛蛰伏在网心,寂静而寥落。竹叉穿过箬笠顶,以及竹叉上挂着的竹篮,组合一起,好比是悬空的菜橱,通风,干爽,隔蚁,避虫。竹篮里放盘碟,挂上拿下都便利。往里一点,堂前的主体摆着八仙桌、太师椅、长条凳,靠近上门头的照壁下还有长条的香椅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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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德福,在这乐不思蜀忘了家了吧!”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声音冷不丁地在耳边响起,宫德福吓了一跳,他正趴在村部的办公桌前打盹,昨晚和几个村干部一起又把几个贫困户家走访了一遍,确保他们每户都能吃饱穿暖,家中有余粮,手里有闲钱,他们才放心。快过年了,总要保证这几户过一个吃喝无忧的年关。  他猛地睁开眼睛,揉了揉,一下子站起来。  “哪阵风把您这大公主吹来了,快快请坐。”一面讨好地赔着笑,一面忙着倒茶。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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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现大宗毒品  元旦这一天,临泉县禁毒办主任、临泉县公安局政委蔡煜正在值班,突然接到一个紧急电话。  给蔡煜打来电话的不是别人,是禁毒大队查缉中队的民警高林:“报告蔡政委,我们在缉查一辆客车时,发现一包毒品。”  蔡煜站了起来,赶忙问道:“嫌疑人锁定了吗?”  “还没有。”高林答。  早上八点多钟,高林带领队员来到了102省道关庙镇路段例行检查。在对临泉开往天津市的长途汽车进行检查时,民警发现行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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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发自从去了趟省城,回来后就有点魂不守舍。没事总要站在院子里,往岭上的根友家老屋眺望。  凤云忍不住埋怨,你这去了趟省城,回来咋也变成城里人啦?地里的活计你也伸把手,咱赶立秋把种子种下去,节气不等人啊。  得得得,我就不爱听你说话。除了种地,你还能做什么?根发有些不耐烦。  能做什么?还要做什么?我就知道咱是农民,不做春秋大梦!凤云白了根发一眼,对眼前这个与自己朝夕相处的男人突然之间感觉很陌生,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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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侯先生来伍先生办公室坐了一会儿,他们像往常一样聊着天,喝着茶,只字未提阿德的事。  几乎每次来城里,住在郊外的侯先生只要不忙,都要到伍先生的办公室坐一会儿,一个小时或两个小时,若赶上了吃饭的时间,就一同在伍先生的单位食堂里就餐。他们是多年的老朋友了,所以很亲近,也很平淡,不讲究。从这可以看出,他们的关系已经超越了酒肉关系。如果有段时间候先生不来,伍先生还有点提心吊胆,惴惴不安。  说到阿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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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一篇小说,要有一个基本的判断,好小说?平庸的小说?抑或糟糕的小说?判断得有一定的依据。鲁迅先生的《呐喊》《彷徨》因“表现的深切和格式的特别”而成为现代小说的经典;汪曾祺的小说于平淡中见奇崛,情韵灵动、风致淡远而另辟蹊径,亦是小说之上品。好的小说都是绝佳的艺术生命建构,自成体系,浑然一体。明月的短篇小说《卧驼岭》尽管比不上大家的境界,但也自成气象,可以划入好小说之列,究其依据,以下诸端,或可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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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心而论,《卧驼岭》是我近来读到的相对较好的一篇小说。不紧不慢地叙事,不温不火的情感,尤其是炼字锤句的语言,都给人深刻的印象。毋庸讳言,今天的读者越来越挑剔,今天的小说越来越难写,这是作家不得不面对的事实,当然,换个角度来说,也是追求“难度写作”的契机。对作家写作或对小说发展而言,若因循守旧,难免背负不思进取、不能与时俱进的“骂名”;若刻意求新,又难免坠入哗众取宠或逢迎媚俗的泥潭。关键在于如何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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