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农户的经济行为是研究农村金融制度安排的出发点,中国农村金融体系的低效在于对农村微观经济主体农户的经济行为缺乏深刻的理解和认识。中国农户的经济行为具有复杂性,表现为在各种外部约束条件下的经济理性,传统金融制度安排无法有效满足这种复杂的微观金融需求,而开发性金融才是适应中国农村微观基础的并能为农村经济增长提供一种可持续金融支持的有效形式。
关键词:农户经济理性;开发性金融;农村金融制度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848-2007(05)-0024-05
一、引 言
中国农村金融问题是一个尚待破解的谜团,农村要走出困境,实现二元化向一元化的转变,金融支持是核心因素之一。尽管政策制定当局采取了种种措施,从实际效果看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的运行仍然是低效的,究其根本原因是当局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微观需求主体——农户,缺乏深层次的理解和认识。
微观主体的经济行为一直是经济学的核心,经济现象来自于微观主体的经济行为,微观主体经济行为的变化直接导致经济总量和结构的变化。微观主体的经济行为是政府制定政策和进行金融制度安排的出发点。农户是农村市场的微观主体,同时也是农村金融市场上的需求方,是研究农村金融问题的逻辑起点。本文试图从微观需求层面来破解农村金融问题,首先,从传统的农户经济理论人手,指出不同的农户经济行为所需要的金融支持形式也不同。其次,通过对农户经济行为调研和分析得出中国农户是在各种因素制约下的经济理性,资源和制度的约束使得纯商业性金融无法完全满足农村金融需求,而农户的经济理性又使得传统政策性金融不能发挥金融支持的最优效率,最终推导出开发性金融才是适应中国农村微观基础的并能为农村经济增长提供一种可持续金融支持的有效形式。
二、传统农户经济行为理论与金融支持
西方研究小农经济行为的理论可以划分为两类,一类认为小农是非理性的,另一类则强调小农的理性。就前者而言,俄国学者的恰达诺夫,他认为小农的经济行为不能用传统的资本主义经济理论解释。小农家庭经营方式的特点是有一定数量的土地和生产要索,依靠自身劳动而不雇佣劳动所以成本利润难以核算,其产品主要用于自身消费而不是在市场上出售追求最大利润,在此机制下小农投入的劳动量主要以主观评价的辛苦程度和新增产品消费带来的满足感决定。在生产技术没有较大进步的情况下,家庭经营方式优于大规模的农场经营。在50年后,美国经济学家J.斯科特秉承了恰达诺夫的观点,并进一步拓展了上述理论,提出道义小农命题。他认为“生存伦理”和“安全第一”才是农民基本的生活原则,而不是追求利润最大化。斯科特(1967)描述了农民处在一种“水深齐颈”的生存边缘位置,即使微波细澜也会导致灭顶之灾,所以对于农民来讲安全第一,这种生存伦理引导着农民的经济行为,表现为农户对风险的厌恶。
恰达诺夫的世界里,小农的经济行为是非理性的,不会为追求最大利润而进行新的投资,小农只试图维持当前的经营规模。此时,小农的融资行为亦有自身特点,由于经营规模较小,其单个家庭的融资金额也较小,主要用于临时周转和消费,农户偏好内源融资或向亲朋好友融资。在进行金融安排时以合作金融为主,合作金融的特征(自愿性、共济性、非盈利性、民主管理)充分反映出与此种小农的相容性。而在斯科特看来,小农的非理性主要由于其生存环境造成,为此在改造小农时,政府的重要性就凸显出来。政府应该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同时为小农提供风险分担机制和社会保障体系。金融制度安排也应以政策性为主,原因有两点:第一,由于农户处于生存边缘其积累能力差,无法支撑起商业性金融;第二,政策金融体现了国家的政策性,有利于化解农户风险,有利于促进农村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
与斯科特等悲观理论相反,舒尔茨认为小农是理性的。他认为农户就像企业一样,而农民就相当于企业家。小农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济人”,并且小农是传统技术条件下有进取精神并最大限度地利用了有利可图的生产机会和资源的人。对于传统农业中的小农而言,一旦有经济利益的刺激,小农就会因追求经济利润而创新,从而改造传统农业。后来波普金又进一步拓展了舒尔茨的观点,认为小农是一个在权衡了长短期利益及投资风险之后,为追求最大利益而做出合理生产选择的“理性的小农”。如果小农是理性的,那么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的关键是建立市场化激励机制和引进新的生产要素,同时,政府不应该过多干预农民企业家的自主经营。此时农村金融安排又是另外一种状况,理性小农的融资目的是追求投资利润最大化,则相应的金融安排应该是商业性的。政府在做金融制度安排时,只需要把现代的金融制度直接移植到农村既可,而不需政府过多的干预金融市场。
三、中国农户的经济理性与金融悖论
较早研究中国小农问题的是美国华裔学者黄宗智,他通过对前两种理论审视和评判以及在对中国农民的大量实地调查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的“小农理论”,即“过密化理论”。他认为农户家庭在边际报酬十分低下的情况下仍会继续投入劳动,可能因为农户家庭没有边际报酬概念或农户家庭受耕地规模制约,家庭劳动力剩余过多。由于缺乏很好的就业机会,农民劳动的机会成本几乎为零,即使城市有较好的就业机会,由于小农对土地的依恋,生活贫困的小农也不愿意成为雇佣劳动者。黄氏的理论适用于九十年代之前,市场化之初农民进城务工还是偶然现象,农村劳动力大量过剩,而从九十年代至今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非农收入占农民总收入的比例越来越大,黄氏理论已无法解释这种现象的出现。
(一)中国农户经济理性行为的考证
要解释中国农户的经济行为,必须基于时代背景来分析,这样才能深层次理解中国农户经济行为的复杂性。在转型时期,农户的经济行为具有多重性:首先,农户在经营方式上仍然是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的家庭农场生产方式,但是家庭雇佣劳动力已逐步成为一种常态,表现出企业的特性。笔者对四川省峨眉山市联盟村的茶农调研发现。该村95%的农户雇佣劳动力,农户在衡量成本收益后会扩大和缩小其经营规模,其在经济上的计算能力不低于企业家,农户的经营追求利润最大化。其次,农户的生产目的已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逐步转向以进行商品交换获利为目的的商业性经济。在联盟村茶农也兼营种田和养殖,产出的粮食多用于自己消费,养殖品部分用于消费,部分用于出售,而对于茶农的主导产品茶叶,则98%以上进行商品出售。再次,从农户的产业结构来看,农户也有主导产业,其产业选择主要以经济效益为基础。虽然农户也兼营其他产业,但主要目的是为了分散风险。比如在联盟村茶农兼营其他产业的根本考虑是害怕茶叶的市场风险冲击到农户家庭生活,因为农户缺乏社会保障,无论经营 什么项目都有较大风险,所以农户选择了风险分散化的经营方式,从这个意义上讲农户是完全理性的。第四,农村的劳动力虽然处于剩余状态,但农民外出务工已极为普遍。在农村没有取消农业税以前,三角洲的民工是供大于求的,但取消农业税后,大量外出民工回流,三角洲出现民工荒,这点就说明农户是遵循理性的经济人。
转型时期中国农户的经济行为具有复杂性,一方面对利润追求,表现出理性的一面;另一方面则表现出非理性如家庭化经营而非规模化经营,缺乏投资积极性和技术创新积极性等等,但是当我们站在农户的角度来观察整个问题,就会发现那些所谓的“不理性”行为是农户在当前环境下(制度、资源、农民保障家庭化)的理性选择。林毅夫指出:“被用来证明小农行为不是理性的典型事例,通常都是具有城市偏向的人在对小农所处的环境缺乏全面了解的情况下作出的论断。如果能设身处地的从小农的角度考虑问题,则可以发现这些被认为是不理性的行为却恰恰是外部条件限制下理性的表现”。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户的经济理性表现得更为明显,江浙、广东沿海农户的经济行为基本适用于舒尔茨的理性理论,在落后地区,农户虽然有“非理性”行为,但主要是因为受到制度和资源约束,本质上是理性的。浙江大学的史清华通过对山西、浙江两省农村在1986-1999的农户资料的调查和分析中得出,农户在进行资源利用和配置方面完全是理性的。一般来讲,贫困户被认为是最不理性的,但傅晨构建的贫困户行为模型认为贫困户受到收入和多种风险制约,看似不理性的行为,恰好是在多种约束下的最优,即舒尔茨的“贫困但是有效率”。
(二)中国理性小农与宏观经济运行低效之谜
按照西方经济学的理论,理性的微观主体和宏观经济效益是正相关的。在我国这一点并没有表现出来,农业一直是弱势产业,农村依然较为落后,其根本原因就是在制度资源和生存环境的约束下,农户理性经济行为的发挥受到限制,直接造成了宏观经济运行的低效,同时,也决定了商业性金融在当前农村的作为是有限的。
1.农村市场的不完整性。信息不完备是市场不完整的直接表现之一,在农村农户缺乏获得信息的有效途径,或者说农户搜寻信息的成本很高,使得农户决策行为异化很难主动适应市场的变动,导致市场需求多样化与农户供给单一化的矛盾,直接阻碍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的经济增长和发展。市场不完整也使得商业银行在农村收集信息的成本很高、风险大,造成了农村金融资源大量流向城市,理性农户可利用的金融剩余较少,很难为有发展前景的项目进行融资。
2.农户受土地制度的约束。我国农村人多地少耕地不足,传统的“多子继承制”土地分配方式造成了土地的无限细分(赵冈2001),无法形成规模经营,产生了农户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此外由于土地制度的限制使住房和土地使用权在短期内很难成为有效抵押品,即使可以抵押,由于农村产权市场的缺乏,处理抵押品的成本也很高,传统商业性金融不愿为其提供资金支持。
3.由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缺乏,中国理性小农过多考虑项目风险,即使在没有资源约束的情况下,也很难做出最优投资决策。由于农户被排除到社会保障制度之外,又由于农业本身弱质性,农户只能通过家庭内部获得保障,所以中国农民对风险的态度是非常厌恶的,这就直接影响了农户的投资行为和农村产业结构的升级。农户惧怕风险,不愿意向高风险高收益项目投资,而传统农业项目收益很低,不能吸引商业性金融在农村发展。
综上,由于农户微观主体的复杂性,导致金融支持体系的综合性。一方面,农户是理性的,那么金融支持体系应该是商业性的,即资金使用商业化:另一方面,农户受到多种约束和对风险的厌恶,金融支持体系又要体现一定政策性。纯粹的商业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都不能完全满足当前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开发性金融则体现了时代的要求,它是以实现国家宏观经济发展目标为己任,以商业化的运作方式管理资金,通过融资方式弥补制度缺损和市场缺损,由于它兼具商业性与政策性的特点,故而它完全适用于中国农村,能为农村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做出积极贡献。
四、开发性金融与农村经济发展
开发性金融是政策性金融的深化和发展,是政府与市场的有效契合体,是为同时解决“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而产生的一种金融理论,它在转轨时期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贡献最大。它以国家信用为依托,通过政府和市场共同融资,以市场化的运作方式管理资金,通过融资推动制度建设和市场建设以实现政府特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资金融通方式。它的主要功能就是对一国的产业结构进行有效调整,利用资金引导功能支持弱势产业的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平衡发展,有效弥补社会发展过程中制度缺失和市场缺失。
开发性金融体现了政府的政策性,能为农户分散风险,解除资源约束,同时商业化的运作满足了理性小农的客观要求,有效避免了传统政策性金融资金使用低效率的问题。目前,我国国家开发银行已经率先对开发性金融理论进行成功实践,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都将向开发性金融机构转变,开发性金融与三家政策性银行及农村、农业、农民的完美结合,必将带来农村经济的巨大发展。
(一)开发性金融可以有效解决中国农户面对的各种约束
1.开发性金融的主要优势之一就是主动建设弱势市场,弥补市场不完善。由于农业具有获利周期长、利润低、风险大等特点,无法诱导商业性金融的大力支持。同时,由于我国农村是小农户与大市场,市场不完善使得农户很难获得大量的市场信息,存在严重信息不对称,因而理性农民在经营时不可避免的作出非理性的决策。开发性金融机构以政府信用为依托,立场较为中立、公正,因而可以很便利的从政府机关、民间企业等多种渠道广泛收集信息,具有得天独厚的信息优势。开发性金融机构可以为农民提供各种信息咨询服务和技术支持,引导农户突破信息、资金、市场约束从而做出理性决策,促进农业的长足健康发展。
2.开发性金融是政府调控经济和实现政策意图的重要工具,它通过融资方式积极推动弱势行业的制度建设。中国农村由于缺乏健全的医疗教育社会保障体制,农民抗风险能力极其低下,很难承受农业经营的巨大风险。为此开发性金融作为政府意图的代表必须为农民提供有效的风险分担机制,通过加大对农业开发、农业技术进步及农村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投入,为农户经营生产活动解除后顾之忧,提高农民抵御风险的能力,使其遵循理性选择,将资金自发的投向高利润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而实现农村产业结构升级的目标。
3.开发性金融善于利用国家及政府组织增信进行信用制度建设。中国农户由于受到土地制度的制约,多是小块土地经营,难以形成规模效应,故而小额农户贷款笔数多、单笔贷款数额小、成本高,同时
关键词:农户经济理性;开发性金融;农村金融制度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848-2007(05)-0024-05
一、引 言
中国农村金融问题是一个尚待破解的谜团,农村要走出困境,实现二元化向一元化的转变,金融支持是核心因素之一。尽管政策制定当局采取了种种措施,从实际效果看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的运行仍然是低效的,究其根本原因是当局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微观需求主体——农户,缺乏深层次的理解和认识。
微观主体的经济行为一直是经济学的核心,经济现象来自于微观主体的经济行为,微观主体经济行为的变化直接导致经济总量和结构的变化。微观主体的经济行为是政府制定政策和进行金融制度安排的出发点。农户是农村市场的微观主体,同时也是农村金融市场上的需求方,是研究农村金融问题的逻辑起点。本文试图从微观需求层面来破解农村金融问题,首先,从传统的农户经济理论人手,指出不同的农户经济行为所需要的金融支持形式也不同。其次,通过对农户经济行为调研和分析得出中国农户是在各种因素制约下的经济理性,资源和制度的约束使得纯商业性金融无法完全满足农村金融需求,而农户的经济理性又使得传统政策性金融不能发挥金融支持的最优效率,最终推导出开发性金融才是适应中国农村微观基础的并能为农村经济增长提供一种可持续金融支持的有效形式。
二、传统农户经济行为理论与金融支持
西方研究小农经济行为的理论可以划分为两类,一类认为小农是非理性的,另一类则强调小农的理性。就前者而言,俄国学者的恰达诺夫,他认为小农的经济行为不能用传统的资本主义经济理论解释。小农家庭经营方式的特点是有一定数量的土地和生产要索,依靠自身劳动而不雇佣劳动所以成本利润难以核算,其产品主要用于自身消费而不是在市场上出售追求最大利润,在此机制下小农投入的劳动量主要以主观评价的辛苦程度和新增产品消费带来的满足感决定。在生产技术没有较大进步的情况下,家庭经营方式优于大规模的农场经营。在50年后,美国经济学家J.斯科特秉承了恰达诺夫的观点,并进一步拓展了上述理论,提出道义小农命题。他认为“生存伦理”和“安全第一”才是农民基本的生活原则,而不是追求利润最大化。斯科特(1967)描述了农民处在一种“水深齐颈”的生存边缘位置,即使微波细澜也会导致灭顶之灾,所以对于农民来讲安全第一,这种生存伦理引导着农民的经济行为,表现为农户对风险的厌恶。
恰达诺夫的世界里,小农的经济行为是非理性的,不会为追求最大利润而进行新的投资,小农只试图维持当前的经营规模。此时,小农的融资行为亦有自身特点,由于经营规模较小,其单个家庭的融资金额也较小,主要用于临时周转和消费,农户偏好内源融资或向亲朋好友融资。在进行金融安排时以合作金融为主,合作金融的特征(自愿性、共济性、非盈利性、民主管理)充分反映出与此种小农的相容性。而在斯科特看来,小农的非理性主要由于其生存环境造成,为此在改造小农时,政府的重要性就凸显出来。政府应该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同时为小农提供风险分担机制和社会保障体系。金融制度安排也应以政策性为主,原因有两点:第一,由于农户处于生存边缘其积累能力差,无法支撑起商业性金融;第二,政策金融体现了国家的政策性,有利于化解农户风险,有利于促进农村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
与斯科特等悲观理论相反,舒尔茨认为小农是理性的。他认为农户就像企业一样,而农民就相当于企业家。小农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济人”,并且小农是传统技术条件下有进取精神并最大限度地利用了有利可图的生产机会和资源的人。对于传统农业中的小农而言,一旦有经济利益的刺激,小农就会因追求经济利润而创新,从而改造传统农业。后来波普金又进一步拓展了舒尔茨的观点,认为小农是一个在权衡了长短期利益及投资风险之后,为追求最大利益而做出合理生产选择的“理性的小农”。如果小农是理性的,那么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的关键是建立市场化激励机制和引进新的生产要素,同时,政府不应该过多干预农民企业家的自主经营。此时农村金融安排又是另外一种状况,理性小农的融资目的是追求投资利润最大化,则相应的金融安排应该是商业性的。政府在做金融制度安排时,只需要把现代的金融制度直接移植到农村既可,而不需政府过多的干预金融市场。
三、中国农户的经济理性与金融悖论
较早研究中国小农问题的是美国华裔学者黄宗智,他通过对前两种理论审视和评判以及在对中国农民的大量实地调查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的“小农理论”,即“过密化理论”。他认为农户家庭在边际报酬十分低下的情况下仍会继续投入劳动,可能因为农户家庭没有边际报酬概念或农户家庭受耕地规模制约,家庭劳动力剩余过多。由于缺乏很好的就业机会,农民劳动的机会成本几乎为零,即使城市有较好的就业机会,由于小农对土地的依恋,生活贫困的小农也不愿意成为雇佣劳动者。黄氏的理论适用于九十年代之前,市场化之初农民进城务工还是偶然现象,农村劳动力大量过剩,而从九十年代至今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非农收入占农民总收入的比例越来越大,黄氏理论已无法解释这种现象的出现。
(一)中国农户经济理性行为的考证
要解释中国农户的经济行为,必须基于时代背景来分析,这样才能深层次理解中国农户经济行为的复杂性。在转型时期,农户的经济行为具有多重性:首先,农户在经营方式上仍然是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的家庭农场生产方式,但是家庭雇佣劳动力已逐步成为一种常态,表现出企业的特性。笔者对四川省峨眉山市联盟村的茶农调研发现。该村95%的农户雇佣劳动力,农户在衡量成本收益后会扩大和缩小其经营规模,其在经济上的计算能力不低于企业家,农户的经营追求利润最大化。其次,农户的生产目的已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逐步转向以进行商品交换获利为目的的商业性经济。在联盟村茶农也兼营种田和养殖,产出的粮食多用于自己消费,养殖品部分用于消费,部分用于出售,而对于茶农的主导产品茶叶,则98%以上进行商品出售。再次,从农户的产业结构来看,农户也有主导产业,其产业选择主要以经济效益为基础。虽然农户也兼营其他产业,但主要目的是为了分散风险。比如在联盟村茶农兼营其他产业的根本考虑是害怕茶叶的市场风险冲击到农户家庭生活,因为农户缺乏社会保障,无论经营 什么项目都有较大风险,所以农户选择了风险分散化的经营方式,从这个意义上讲农户是完全理性的。第四,农村的劳动力虽然处于剩余状态,但农民外出务工已极为普遍。在农村没有取消农业税以前,三角洲的民工是供大于求的,但取消农业税后,大量外出民工回流,三角洲出现民工荒,这点就说明农户是遵循理性的经济人。
转型时期中国农户的经济行为具有复杂性,一方面对利润追求,表现出理性的一面;另一方面则表现出非理性如家庭化经营而非规模化经营,缺乏投资积极性和技术创新积极性等等,但是当我们站在农户的角度来观察整个问题,就会发现那些所谓的“不理性”行为是农户在当前环境下(制度、资源、农民保障家庭化)的理性选择。林毅夫指出:“被用来证明小农行为不是理性的典型事例,通常都是具有城市偏向的人在对小农所处的环境缺乏全面了解的情况下作出的论断。如果能设身处地的从小农的角度考虑问题,则可以发现这些被认为是不理性的行为却恰恰是外部条件限制下理性的表现”。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户的经济理性表现得更为明显,江浙、广东沿海农户的经济行为基本适用于舒尔茨的理性理论,在落后地区,农户虽然有“非理性”行为,但主要是因为受到制度和资源约束,本质上是理性的。浙江大学的史清华通过对山西、浙江两省农村在1986-1999的农户资料的调查和分析中得出,农户在进行资源利用和配置方面完全是理性的。一般来讲,贫困户被认为是最不理性的,但傅晨构建的贫困户行为模型认为贫困户受到收入和多种风险制约,看似不理性的行为,恰好是在多种约束下的最优,即舒尔茨的“贫困但是有效率”。
(二)中国理性小农与宏观经济运行低效之谜
按照西方经济学的理论,理性的微观主体和宏观经济效益是正相关的。在我国这一点并没有表现出来,农业一直是弱势产业,农村依然较为落后,其根本原因就是在制度资源和生存环境的约束下,农户理性经济行为的发挥受到限制,直接造成了宏观经济运行的低效,同时,也决定了商业性金融在当前农村的作为是有限的。
1.农村市场的不完整性。信息不完备是市场不完整的直接表现之一,在农村农户缺乏获得信息的有效途径,或者说农户搜寻信息的成本很高,使得农户决策行为异化很难主动适应市场的变动,导致市场需求多样化与农户供给单一化的矛盾,直接阻碍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的经济增长和发展。市场不完整也使得商业银行在农村收集信息的成本很高、风险大,造成了农村金融资源大量流向城市,理性农户可利用的金融剩余较少,很难为有发展前景的项目进行融资。
2.农户受土地制度的约束。我国农村人多地少耕地不足,传统的“多子继承制”土地分配方式造成了土地的无限细分(赵冈2001),无法形成规模经营,产生了农户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此外由于土地制度的限制使住房和土地使用权在短期内很难成为有效抵押品,即使可以抵押,由于农村产权市场的缺乏,处理抵押品的成本也很高,传统商业性金融不愿为其提供资金支持。
3.由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缺乏,中国理性小农过多考虑项目风险,即使在没有资源约束的情况下,也很难做出最优投资决策。由于农户被排除到社会保障制度之外,又由于农业本身弱质性,农户只能通过家庭内部获得保障,所以中国农民对风险的态度是非常厌恶的,这就直接影响了农户的投资行为和农村产业结构的升级。农户惧怕风险,不愿意向高风险高收益项目投资,而传统农业项目收益很低,不能吸引商业性金融在农村发展。
综上,由于农户微观主体的复杂性,导致金融支持体系的综合性。一方面,农户是理性的,那么金融支持体系应该是商业性的,即资金使用商业化:另一方面,农户受到多种约束和对风险的厌恶,金融支持体系又要体现一定政策性。纯粹的商业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都不能完全满足当前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开发性金融则体现了时代的要求,它是以实现国家宏观经济发展目标为己任,以商业化的运作方式管理资金,通过融资方式弥补制度缺损和市场缺损,由于它兼具商业性与政策性的特点,故而它完全适用于中国农村,能为农村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做出积极贡献。
四、开发性金融与农村经济发展
开发性金融是政策性金融的深化和发展,是政府与市场的有效契合体,是为同时解决“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而产生的一种金融理论,它在转轨时期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贡献最大。它以国家信用为依托,通过政府和市场共同融资,以市场化的运作方式管理资金,通过融资推动制度建设和市场建设以实现政府特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资金融通方式。它的主要功能就是对一国的产业结构进行有效调整,利用资金引导功能支持弱势产业的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平衡发展,有效弥补社会发展过程中制度缺失和市场缺失。
开发性金融体现了政府的政策性,能为农户分散风险,解除资源约束,同时商业化的运作满足了理性小农的客观要求,有效避免了传统政策性金融资金使用低效率的问题。目前,我国国家开发银行已经率先对开发性金融理论进行成功实践,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都将向开发性金融机构转变,开发性金融与三家政策性银行及农村、农业、农民的完美结合,必将带来农村经济的巨大发展。
(一)开发性金融可以有效解决中国农户面对的各种约束
1.开发性金融的主要优势之一就是主动建设弱势市场,弥补市场不完善。由于农业具有获利周期长、利润低、风险大等特点,无法诱导商业性金融的大力支持。同时,由于我国农村是小农户与大市场,市场不完善使得农户很难获得大量的市场信息,存在严重信息不对称,因而理性农民在经营时不可避免的作出非理性的决策。开发性金融机构以政府信用为依托,立场较为中立、公正,因而可以很便利的从政府机关、民间企业等多种渠道广泛收集信息,具有得天独厚的信息优势。开发性金融机构可以为农民提供各种信息咨询服务和技术支持,引导农户突破信息、资金、市场约束从而做出理性决策,促进农业的长足健康发展。
2.开发性金融是政府调控经济和实现政策意图的重要工具,它通过融资方式积极推动弱势行业的制度建设。中国农村由于缺乏健全的医疗教育社会保障体制,农民抗风险能力极其低下,很难承受农业经营的巨大风险。为此开发性金融作为政府意图的代表必须为农民提供有效的风险分担机制,通过加大对农业开发、农业技术进步及农村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投入,为农户经营生产活动解除后顾之忧,提高农民抵御风险的能力,使其遵循理性选择,将资金自发的投向高利润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而实现农村产业结构升级的目标。
3.开发性金融善于利用国家及政府组织增信进行信用制度建设。中国农户由于受到土地制度的制约,多是小块土地经营,难以形成规模效应,故而小额农户贷款笔数多、单笔贷款数额小、成本高,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