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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将新型政商关系精辟地概括为“亲”“清”两字,为从根本上建设文明政商制度、构建和谐政商关系提供了根本指导和重要遵循。随后,省纪委联合省监察厅、省工商联下发了《河南省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暂行办法》,从政务服务、政商交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等方面制定了政商之间“亲”“清”交往的具体规范,使我省政商交往有了具体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