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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下,公司出资形式发生了制度性改变。人力资本作为一种具有人身依附性特征的无形财产,作为新型出资方式具有了广阔制度空间。人力资本具有实用性,可评估,使用权可转让,可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并促进公司利益实现。文章从分析人力资本出资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入手,提出完善人力资本评估制度以及运营制度体系,以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本出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