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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010年,信阳罗山县抓住河南省农村改革综合试验区建设和国家新农保试点县为契机,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在创新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机制上快速“破题”,创新举措,创造了“农民养老”的罗山样本。
通过一年多的努力,试点工作已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县63.8万人口,应参保人员43.45万人,实际参保39.63万人,参保率91.2%。其中60周岁以上参保7.1万人,征缴保险费1.9亿元,发放养老金4418.5万元。社会和谐、尊老爱幼、扶老济困、团结互助的社会风气,让地处大别山深处的罗山县浸透着温暖之意,吹拂着和谐之风。
“新农保”走进千家万户
“你办新农保没?”如今的罗山农村,村民们坐在一起,唠得最多的就是这个话题。
2009年5月,罗山县在广泛调研、充分论证、认真研究的基础上,科学制订了《罗山县新型农村社会保险实施方案》,方案坚持“六项制度”(保基本、广覆盖、能承受、好操作、可持续、易衔接);“五项标准”(政府能承担、农民能承受、利益能共享、制度能衔接、社会能和谐)。
2009年11月,罗山县按照国务院及河南省《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试点的指导意见》,出台了《罗山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暂行办法》。2009年12月31日前已参保人员可按罗办『2009』12号文件规定继续缴费;2010年1月1日以后新参保人员,可选择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个档次其中的一档缴费。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新农保养老金待遇有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中央基础养老金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基础养老金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元。年龄达到70周岁且缴费满15年以上领取养老金人员,政府每月补贴10元。
几个月下来,这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惠农政策,迅速走进罗山县千万家万户。
“党的政策无限好,农民有了新农保。子女负担大减轻,家庭和谐是非少。老后忧虑全没有,晚年生活有依靠。到月拿着银行卡,把手一伸钱来到。活了百岁不嫌多,党的恩情比天高。”龙山乡老人陈贵枝在领取第一个月养老金后,激动不已,她有感而发写下诗歌,表达着内心深处的喜悦和感激。
现在,陈贵枝成了“新农保”政策的宣传员和老师,只要有谁向她问起“新农保”,她都会细致认真地讲解,并兴趣盎然地说起参加“新农保”给自己带来的好处。
为老百姓办事就不苦
为了使“新农保”更快、更可能多地温暖罗山民众。罗山县分别成立了以县长许远福为组长,县委副书记、县委办公室主任、副县长等领导为副组长,县政府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工作小组,实行“县领导包乡、乡领导包村、村领导包组、组干部包户”的四级联动机制。机构设置上,县级成立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编制12人,负责全县新农保信息采集、基金征缴和待遇审发等工作;各乡镇成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编制3人,负责新农保经办工作,县级新农保服务。
为让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利用召开乡村干部会议、村民大会的有利时机,各级政府对“新农保”政策进行了广泛宣传;县劳动保障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抽调专业人员对乡村两级干部进行新农保政策业务知识培训;县劳动保障局印制了政策解读20万份,政策宣传读本5万份,确保全县每户一份政策解读本、县乡村四级干部人手一份政策宣传读本。全县深入18个乡镇对乡村三级干部进行政策业务知识培训,保证干部宣传政策统一口径、一个调、不走样。全县的宣传工作真正做到“四个一”、“六个有”。“四个一”即:政策解读、宣传口号每个家庭一份;对照表每个参保人员一张;宣传读本每名公职人员一册;领导调研、经验交流、日工作进度简报每旬一期。“六个有”即:广播有音、电视有影、报纸有文、手机有短信、网络有信息、宣传队有节目。全县各级政府的工作真正得到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理解,为加快推进试点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罗山县“新农保”中心主任丁大德深有感触地总结了一年来的工作:“万条路,改革才能闯出新路;千好万好,比不过党的政策好;千难万难,发动了群众就不难;千苦万苦,为老百姓办事就不苦。”
政策护航
“新农保”能在短短几个月内在罗山遍地开花,呈现出勃勃生机,最不可或缺的,是罗山县精心出台的各项政策和制度为其保驾护航。
为了从源头上遏制农村社会养老基金的“跑冒滴漏”问题,罗山县建立和实施了内部审核制度、年度审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半年公示制度、社会各界民主监督制度,确保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正常运转。为了确保“新农保”政策实施过程中不出现纰漏,罗山县各级政府严格执行“收支两线”的管理办法,按照《罗山县农村合作养老基金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设立了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对基金预算、筹集、支付、决算等操作环节进行严格把关。特别是在待遇审批方面,罗山县严格按照试点暂行办法和补充意见,继续坚持“两榜公示”原则,对参保人员、享受待遇人员、60周岁以上新参保人员和子女参保情况、上年度领取人员名单等一起进行不少于10天的公示。待遇发放坚持“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征缴、财政部门负责基金管理、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审计部门负责审计、银行负责发放”的模式,实行阳光操作,社会化发放。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县财政专门拿出50万元在全县先后开发了新农保软件管理系统,实现了办公自动化。建立了信息数据库,实现了微机管理、县乡联网,县、乡劳动保障服务大厅均安装LED显示屏和触控查询系统,参保群众可随时在乡劳动保障所通过触控查询机查询新农保政策法规、参保缴费和领取等信息,真正实现便捷服务。
2010年8月13日上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刘涛、农保处处长马力在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李敦峰、县长徐远福、副县长周保林的陪同下对罗山县“新农保”工作开展情况和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在听取了2010年“新农保”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后,刘涛充分肯定了罗山县“新农保”试点工作和“新农保”信息化建设所取得的成绩,并希望罗山县再接再厉,扎实工作,使“新农保”试点各项工作始终保持在全省和全国的前列。
通过一年多的努力,试点工作已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县63.8万人口,应参保人员43.45万人,实际参保39.63万人,参保率91.2%。其中60周岁以上参保7.1万人,征缴保险费1.9亿元,发放养老金4418.5万元。社会和谐、尊老爱幼、扶老济困、团结互助的社会风气,让地处大别山深处的罗山县浸透着温暖之意,吹拂着和谐之风。
“新农保”走进千家万户
“你办新农保没?”如今的罗山农村,村民们坐在一起,唠得最多的就是这个话题。
2009年5月,罗山县在广泛调研、充分论证、认真研究的基础上,科学制订了《罗山县新型农村社会保险实施方案》,方案坚持“六项制度”(保基本、广覆盖、能承受、好操作、可持续、易衔接);“五项标准”(政府能承担、农民能承受、利益能共享、制度能衔接、社会能和谐)。
2009年11月,罗山县按照国务院及河南省《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试点的指导意见》,出台了《罗山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暂行办法》。2009年12月31日前已参保人员可按罗办『2009』12号文件规定继续缴费;2010年1月1日以后新参保人员,可选择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个档次其中的一档缴费。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新农保养老金待遇有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中央基础养老金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基础养老金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元。年龄达到70周岁且缴费满15年以上领取养老金人员,政府每月补贴10元。
几个月下来,这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惠农政策,迅速走进罗山县千万家万户。
“党的政策无限好,农民有了新农保。子女负担大减轻,家庭和谐是非少。老后忧虑全没有,晚年生活有依靠。到月拿着银行卡,把手一伸钱来到。活了百岁不嫌多,党的恩情比天高。”龙山乡老人陈贵枝在领取第一个月养老金后,激动不已,她有感而发写下诗歌,表达着内心深处的喜悦和感激。
现在,陈贵枝成了“新农保”政策的宣传员和老师,只要有谁向她问起“新农保”,她都会细致认真地讲解,并兴趣盎然地说起参加“新农保”给自己带来的好处。
为老百姓办事就不苦
为了使“新农保”更快、更可能多地温暖罗山民众。罗山县分别成立了以县长许远福为组长,县委副书记、县委办公室主任、副县长等领导为副组长,县政府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工作小组,实行“县领导包乡、乡领导包村、村领导包组、组干部包户”的四级联动机制。机构设置上,县级成立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编制12人,负责全县新农保信息采集、基金征缴和待遇审发等工作;各乡镇成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编制3人,负责新农保经办工作,县级新农保服务。
为让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利用召开乡村干部会议、村民大会的有利时机,各级政府对“新农保”政策进行了广泛宣传;县劳动保障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抽调专业人员对乡村两级干部进行新农保政策业务知识培训;县劳动保障局印制了政策解读20万份,政策宣传读本5万份,确保全县每户一份政策解读本、县乡村四级干部人手一份政策宣传读本。全县深入18个乡镇对乡村三级干部进行政策业务知识培训,保证干部宣传政策统一口径、一个调、不走样。全县的宣传工作真正做到“四个一”、“六个有”。“四个一”即:政策解读、宣传口号每个家庭一份;对照表每个参保人员一张;宣传读本每名公职人员一册;领导调研、经验交流、日工作进度简报每旬一期。“六个有”即:广播有音、电视有影、报纸有文、手机有短信、网络有信息、宣传队有节目。全县各级政府的工作真正得到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理解,为加快推进试点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罗山县“新农保”中心主任丁大德深有感触地总结了一年来的工作:“万条路,改革才能闯出新路;千好万好,比不过党的政策好;千难万难,发动了群众就不难;千苦万苦,为老百姓办事就不苦。”
政策护航
“新农保”能在短短几个月内在罗山遍地开花,呈现出勃勃生机,最不可或缺的,是罗山县精心出台的各项政策和制度为其保驾护航。
为了从源头上遏制农村社会养老基金的“跑冒滴漏”问题,罗山县建立和实施了内部审核制度、年度审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半年公示制度、社会各界民主监督制度,确保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正常运转。为了确保“新农保”政策实施过程中不出现纰漏,罗山县各级政府严格执行“收支两线”的管理办法,按照《罗山县农村合作养老基金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设立了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对基金预算、筹集、支付、决算等操作环节进行严格把关。特别是在待遇审批方面,罗山县严格按照试点暂行办法和补充意见,继续坚持“两榜公示”原则,对参保人员、享受待遇人员、60周岁以上新参保人员和子女参保情况、上年度领取人员名单等一起进行不少于10天的公示。待遇发放坚持“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征缴、财政部门负责基金管理、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审计部门负责审计、银行负责发放”的模式,实行阳光操作,社会化发放。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县财政专门拿出50万元在全县先后开发了新农保软件管理系统,实现了办公自动化。建立了信息数据库,实现了微机管理、县乡联网,县、乡劳动保障服务大厅均安装LED显示屏和触控查询系统,参保群众可随时在乡劳动保障所通过触控查询机查询新农保政策法规、参保缴费和领取等信息,真正实现便捷服务。
2010年8月13日上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刘涛、农保处处长马力在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李敦峰、县长徐远福、副县长周保林的陪同下对罗山县“新农保”工作开展情况和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在听取了2010年“新农保”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后,刘涛充分肯定了罗山县“新农保”试点工作和“新农保”信息化建设所取得的成绩,并希望罗山县再接再厉,扎实工作,使“新农保”试点各项工作始终保持在全省和全国的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