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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程价款结算过程中,施工企业应充分运用合同中关于工程结算的"默示条款",力争以"工程送审价为结算依据"化解发包人拖延或拒绝审价的风险。工程价款结算是发、承包双方在履约过程中极易产生争议的阶段。发包方经常以工程质量问题拒绝、拖延结算,更有甚者直接对承包人提交的结算报告"视而不见",给施工企业的资金回笼带来巨大压力,许多施工企业被迫增加借贷资金以维持企业运转,背负沉重的融资利息。在工程价款结算过程中,施工企业应充分运用合同中关于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