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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绵阳市涪城区审计局出台《审计项目质量引入外部监督试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审计局安排项目审计组以外的其他人员组成复审组对项目进行抽查或有针对性地复审。复审组的人员来源包括上级审计机关,本级纪检监察机关、财政监督部门.社会中介机构、内部审计机构.特约审计员、项目审计组成员以外的本局其他审计人员:复审‘的范围为涪城区审计局所有的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复审项目原则上每季度安排一次(复审的具体项目由局长办公会议或局考核领导小组决定);复审的时机为审计组现场审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