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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我国的国际贸易往来日趋扩大,因而签订涉外经济合同日益增多,涉外经济关系几乎遍及世界各地。由于我们还缺乏经验,在涉外经济实践中不可避免存在许多亟待改进的工作,需要我们进一步探索和研究。以上海口岸商检部门“六五”期间的550份涉外购货合同为例,情况可分为三类:1、购货合同中明确订有品质规格、指标和商检条款的共378份,占总数的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