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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指认是侦查实践中广泛运用的一种侦查措施,现场指认笔录作为记录现场指认过程的材料,在司法实践中发挥着重要的证据作用,但由于相关法律规定的缺失,现场指认笔录的证据属性并不明确。现场指认笔录具备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应当是一种独立的笔录类证据,因此应立法明确现场指认笔录的法律地位,有效规范现场指认笔录的审查判断,发挥现场指认笔录在案件事实认定中的证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