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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目前的银行监管机制改革中,银行外汇业务的市场准人多数由银行监督委员会及分支机构办理,独有金融机构结售汇市场准入业务,由人民银行授权外汇管理局核准。外汇局主要依据《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2]第4号,以下简称“4号令”)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结售汇业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银发[2004]62号)这两份文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