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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信息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带来了警务工作方式、思维方式、警察组织结构、管理方式的根本变革,提高了公安机关预防、打击和控制犯罪的效能,进而提升了公安机关保障公民权利的能力。广泛的信息收集对公民权利构成了潜在威胁:电子数据的失真、丢失随时可能危及公民权利保障;警务信息的非法交易给犯罪以可乘之机,从而危害公民权利;对信息网络的过度依赖会削弱警察的主观能动性,进而影响公安机关保障公民权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