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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实施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实施。《办法》要求,上市公司对外提供重大担保应作为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以临时报告的形式立即履行披露义务。
上年年底,中国证监会曾就《办法》对外公开征求意见。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文件的改动不大,比较明显的一处修改在于,将临时报告应披露的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由19种增为20种,增加了对外提供重大担保的事项。当发生这些重大事件时,上市公司应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办法》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应关注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异常交易情况及媒体关于本公司的报道。当发生异常交易或在媒体中出现的消息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产生重大影响时,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向相关各方了解真实情况。《办法》同时要求,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及时、准确地告知上市公司是否存在拟发生的股权转让、资产重组或者其他重大事件,并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办法》规范的对象不仅包括上市公司、发行人,还包括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收购人,同时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信息披露相关的市场各方,以及为信息披露事宜出具专项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保荐人及其从业人员,利用或可能利用上市公司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机构和个人,散布传播虚假信息的机构和个人。
二、严禁上市公司高管违规买卖股票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每位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得超比例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或者进行短线交易。据悉,专门规范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有关管理规则和操作指引已起草完毕,即将适时发布。近期,少数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有关规定,超比例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或在六个月内进行短线交易。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这一动向,已经核查有关违规情况,并采取了相应监管措施。上市公司都必须制定专项制度,指定专门人员,加强对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
据透露,监管部门落实两法有关规定的工作正在加紧进行。目前,专门规范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有关管理规则和操作指引已起草完毕,即将适时发布;相关监管技术平台和操作系统的建设工作也基本完成。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管持有本公司股份和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管理和监控,从技术上防止此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数量及其变动情况,是证券市场投资者高度关注的重要信息;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超比例转让股份、不进行短线交易,既关系到证券市场运行的稳定有序,也直接影响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本人的诚信形象。所有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都要对是否存在上述违法违规的问题认真自查,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
据介绍,修订后的《公司法》从约束与激励均衡角度出发,放宽了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限制,同时又明令禁止超比例转让行为。修订后的《公司法》第142 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此外,为了防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利用其在公司中的特殊地位和信息优势谋取非法利益,破坏证券交易秩序,修订后的《证券法》不允许这些股份持有人从事短线交易,如果这些股份持有人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对违规者,可以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已经出现的此类违法违规行为,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立即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三、工商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正式挂牌交易
从2006年10月16日起,中国工商银行在内地、香港同步发售股票。在香港,工行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售H 股股份;在内地,工行发布A股网上申购发行公告,即日起开始网下配售,18日举行网上路演,19日进行网上发行。10月23日,工行发行的最终价格、网下配售结果以及网上申购中签率的情况公布。10月27日,工行将正式在上海和香港两地同时挂牌上市。
工行A股发行价3.12元/股,H股发行价3.07港元/股,A股的发售价格经港元与人民币汇率差已做出调整后,与H股的发售价格一致,首开A H同日同价发行模式先河。工商银行申购人数达97.7万人,超过中国银行95.4万人纪录,成为申购人数最多的上市公司;A股冻结资金超过6500亿人民币,H股冻结资金超过4250亿港元。
从上市首日来看,工行表现较为平稳,A股以3.4元开盘,收盘于3.28元,比3.12元的发行价上涨5.13%。从换手来看,工行A股首日换手为37.81%,比中国银行上市首日的换手要低。成交额87.25亿元。工行H股以3.60港元开盘,比发行价3.07港元高17.3%,收市报3.52港元,成交374.5亿港元。以此计算,工商银行在A股和H股的总市值为1391亿美元,在全球上市银行中排名第五。但到圣诞节时,由于工商银行A股封于涨停板,当天总市值达到2142亿美元,超过汇丰控股成为全球排名第三位的上市银行。几天之后的12月29日,工商银行总市值进一步达到2511亿美元,超过美国银行(2409亿美元),成为仅次于花旗集团的全球第二大上市银行。按照花旗集团2006年底的2740亿美元市值计算,工商银行股价再比2006年底上涨10%左右,即可成为总市值全球第一的上市银行了。工商银行是A股目前总股本最大的上市公司,其股价直接拉动着上证综指上扬。
四、股市转强,券商佣金收入大幅提高
初步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我国证券行业实现营业收入约600亿元,净利润255亿元,其中19家创新类券商营业收入378亿元,净利润161亿元。证券公司扭转了全行业连续四年亏损的局面,迎来历史上最好表现。
证券公司的大幅赢利得益于A股市场的“火爆”行情以及融资功能的重新启动。上证指数在2006年上涨130%,证券市场的开户数以及交易量均数倍于往年。与此同时,中国银行、工商银行等大型公司的IPO也为券商的投行业务创造了巨大的财富。数据显示,我国券商分化加剧、行业集中度提高。在总数过百家的证券公司中,19家创新类券商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超过行业总额的50%。
(中经网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