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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自实施以来, 产生了重要的作用,但本身仍有一定的局限性.首先,建造合同收益的确认缺乏客观依据,难以提供真实的信息;其次,应收帐款确认与收入相脱节,为调节收益和财务状况留下隐患;其三,准则对建造合同核算内容的规范既不全面也不明确;其四,建造合同的信息披露应更加科学,充分提供更相关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