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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传统的公司法理论,公司的设立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即人的要件——股东或发起人数;物的要件——最低注册资本;行为要件——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不仅是公司设立时所必须具备的法律文件。更是公司设立后在其运营期问对公司进行约束的行为规范。由于我国公司法理论研究相对不足。公司法对公司章程的规定比较简略。因此,人们对公司章程的认识比较模糊。本文试图对公司章程若干法律问题作一些探讨,以期达到能抛砖引玉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