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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研究了高校贫困生教育公平问题的产生,对这一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加强高校贫困生教育公平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高校贫困生 教育公平
中图分类号:G658.3文献标识码:A
一、高校贫困生教育公平问题的产生
高校贫困生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出现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改革开放前,我国高等教育费用全部由国家承担,国家统包了个人的高等教育学费与生活费,因此贫困生问题尽管事实存在但未得以显现。改革开放后,尤其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 随着高等教育制度改革的深入,特别是实行高等教育成本分担制度改革以后,高等教育部分费用由个人、家庭负担,于是高校贫困生问题日益突出。
二、高校贫困生教育不公平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城乡差距的影响。
我国各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存在着巨大的差异,这种差异尤其体现在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上,不同经济条件的家庭对支付高等教育统一的高额学费存在了不同的选择,来自农村或者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学费支付能力较低,一些家庭经济条件欠佳的学生选择收费相对较低的学校或专业就读,有的甚至放弃学业,这就导致高等教育起点的不公平,进入学校后,由于经济困难,贫困生往往要从事勤工助学活动减轻家庭负担,在生活上、心理上承受更多,很有可能导致教育过程的不平等,这也将影响到学业成功的机会不公平。
(二)高等教育缴费制度的影响。
影响我国的高等教育发展的一个直接原因是教育经费的制约,而要增加高等教育的经费,除了要进一步增加政府的投入之外,高等教育的收费就是一个现实的途径。1989年,国家开始对高等教育实行收费, 不过实际上当时只是象征性的收取200元。1996年高等教育试行并轨招生, 部分高等教育成本由个人承担,1999年开始的高校扩招,标志着高等教育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宽带的高速时期,高等教育已不再是少数人拥有的权利,但是随着高校收费制度的改革,在不断上涨的学费面前,社会中的贫困阶层,尤其是农民的子女,已经在接受高等教育上面临着越来越不利的局面。因此,高等教育的高收费影响了人们接受教育的平等权利。
(三)高校贫困生家庭的情况限制。
高校贫困生的一个主要特征就是家庭经济贫困,贫困生家庭贫困的原因主要包括:(1)家庭所处的地区的影响,比如来自边远地区、农村低收入地区等等;(2)城市家庭多为下岗家庭,收入较低;(3)家庭遭遇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意外事故;(4)家庭人口较多,劳动力较弱,父母年龄较大;(5)单亲或父母双亡。高校贫困生群体经济生活状况差,这些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难以支付高昂的学费,有的学生甚至连基本的生活都没有保障,这无疑使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受到影响,影响他们的学业。
(四)学生主观因素的影响。
高校贫困生由于家庭经济贫困,心理负担较重,贫困生群体典型的思想状态就是自卑,表现为性格内向、心理脆弱敏感、做事缺乏自信,同时与其他普通同学相比,对自我的评价较低,也容易意志消沉,这些必然会影响到他们对待学习、对待生活的态度,表现在学习上缺乏主动性、遇到问题容易退缩,因经济贫困而引发的心理问题、学业问题和就业问题已非常严重。
三、加强高校贫困生教育公平的几点建议
(一)法律制度上要完善教育立法。
要完善教育立法,使高校贫困生群体教育公平权法律化、制度化。高校贫困生群体教育公平必须有相应的法律才能得以保障,并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和制度化的正轨,因此完善教育立法必然成为保障高校贫困生群体教育公平的有效策略。一方面要从立法上明确高校贫困生群体教育公平问题在高等教育中的的重要地位和特殊作用,保证高校贫困生群体教育公平权的制度化。另一方面要对高校贫困生群体教育公平权的范围、形式、内容和方式等诸多问题都做出详细规定,使其有科学的法律依据和规章制度可以遵循,从而逐步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二)思想观念上要直面高校贫困生的教育问题。
首先,学校要创造民主、平等的学校教育环境,使贫困生和其他同学一样有尊严、积极地参与学习和生活。其次,家长要创建良好的家庭氛围。家长应当学会尊重孩子,要积极营造民主的、平等的、和谐的家庭气氛,有利于贫困生培养积极向上的学习态度、形成良好的心境。再次,贫困生自身要积极的自我接纳,培养自信心,自我肯定,有自我追求,对现实状况报积极的态度,从而引导自己积极向上。因此,各方都要共同努力,消除阻碍他们参与的一切障碍,积极地接纳贫困生群体。
(三)经济措施上要完善贫困生的资助体系。
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是指高校贫困生资助的各相关主体按照贫困生资助政策与措施所开展的一系列工作。具体包括贫困生认定、奖助学金的评比与发放、助学贷款工作、勤工助学工作等等。对于贫困生认定,主要是认真核实贫困生家庭所在地相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生的证明;奖助学金的评比与发放要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尤其要照顾到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国家助学贷款是资助贫困生完成学业的一个重要措施,有必要拓宽助学贷款的资金筹措渠道,增强学生的还贷信用;此外,学校、学院设立的勤工助学岗位是有限的,往往不能满足数目众多的贫困生的需求,所以有必要积极拓展勤工助学岗位,使更多的贫困学子能通过勤工助学减轻一部分经济压力。
本文系共青团江苏省委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项目。(作者:唐小青,江苏大学,硕士研究生,助教,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全晋春,江苏大学,讲师,本科,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夏大庆,江苏大学,讲师,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参考文献:
[1]唐昭霞.论高校收费与教育公平.乐山师范学院学报,2004(1).
[2]魏小琳.论大学生“弱势群体”及其扶助.教育理论与实践,2004(8).
[3]宋铁军.浅议当代特困大学生现状.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05(1).
[4]袁振丽等.高等教育收费对教育机会均等的影响.沈阳教育学院学报,2005(4).
[5]周敦文.助学贷款与教育公平.中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6).
[6]左玉珍.教育场域中的贫困大学生群体.扬州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07(4).
关键词高校贫困生 教育公平
中图分类号:G658.3文献标识码:A
一、高校贫困生教育公平问题的产生
高校贫困生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出现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改革开放前,我国高等教育费用全部由国家承担,国家统包了个人的高等教育学费与生活费,因此贫困生问题尽管事实存在但未得以显现。改革开放后,尤其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 随着高等教育制度改革的深入,特别是实行高等教育成本分担制度改革以后,高等教育部分费用由个人、家庭负担,于是高校贫困生问题日益突出。
二、高校贫困生教育不公平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城乡差距的影响。
我国各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存在着巨大的差异,这种差异尤其体现在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上,不同经济条件的家庭对支付高等教育统一的高额学费存在了不同的选择,来自农村或者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学费支付能力较低,一些家庭经济条件欠佳的学生选择收费相对较低的学校或专业就读,有的甚至放弃学业,这就导致高等教育起点的不公平,进入学校后,由于经济困难,贫困生往往要从事勤工助学活动减轻家庭负担,在生活上、心理上承受更多,很有可能导致教育过程的不平等,这也将影响到学业成功的机会不公平。
(二)高等教育缴费制度的影响。
影响我国的高等教育发展的一个直接原因是教育经费的制约,而要增加高等教育的经费,除了要进一步增加政府的投入之外,高等教育的收费就是一个现实的途径。1989年,国家开始对高等教育实行收费, 不过实际上当时只是象征性的收取200元。1996年高等教育试行并轨招生, 部分高等教育成本由个人承担,1999年开始的高校扩招,标志着高等教育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宽带的高速时期,高等教育已不再是少数人拥有的权利,但是随着高校收费制度的改革,在不断上涨的学费面前,社会中的贫困阶层,尤其是农民的子女,已经在接受高等教育上面临着越来越不利的局面。因此,高等教育的高收费影响了人们接受教育的平等权利。
(三)高校贫困生家庭的情况限制。
高校贫困生的一个主要特征就是家庭经济贫困,贫困生家庭贫困的原因主要包括:(1)家庭所处的地区的影响,比如来自边远地区、农村低收入地区等等;(2)城市家庭多为下岗家庭,收入较低;(3)家庭遭遇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意外事故;(4)家庭人口较多,劳动力较弱,父母年龄较大;(5)单亲或父母双亡。高校贫困生群体经济生活状况差,这些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难以支付高昂的学费,有的学生甚至连基本的生活都没有保障,这无疑使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受到影响,影响他们的学业。
(四)学生主观因素的影响。
高校贫困生由于家庭经济贫困,心理负担较重,贫困生群体典型的思想状态就是自卑,表现为性格内向、心理脆弱敏感、做事缺乏自信,同时与其他普通同学相比,对自我的评价较低,也容易意志消沉,这些必然会影响到他们对待学习、对待生活的态度,表现在学习上缺乏主动性、遇到问题容易退缩,因经济贫困而引发的心理问题、学业问题和就业问题已非常严重。
三、加强高校贫困生教育公平的几点建议
(一)法律制度上要完善教育立法。
要完善教育立法,使高校贫困生群体教育公平权法律化、制度化。高校贫困生群体教育公平必须有相应的法律才能得以保障,并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和制度化的正轨,因此完善教育立法必然成为保障高校贫困生群体教育公平的有效策略。一方面要从立法上明确高校贫困生群体教育公平问题在高等教育中的的重要地位和特殊作用,保证高校贫困生群体教育公平权的制度化。另一方面要对高校贫困生群体教育公平权的范围、形式、内容和方式等诸多问题都做出详细规定,使其有科学的法律依据和规章制度可以遵循,从而逐步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二)思想观念上要直面高校贫困生的教育问题。
首先,学校要创造民主、平等的学校教育环境,使贫困生和其他同学一样有尊严、积极地参与学习和生活。其次,家长要创建良好的家庭氛围。家长应当学会尊重孩子,要积极营造民主的、平等的、和谐的家庭气氛,有利于贫困生培养积极向上的学习态度、形成良好的心境。再次,贫困生自身要积极的自我接纳,培养自信心,自我肯定,有自我追求,对现实状况报积极的态度,从而引导自己积极向上。因此,各方都要共同努力,消除阻碍他们参与的一切障碍,积极地接纳贫困生群体。
(三)经济措施上要完善贫困生的资助体系。
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是指高校贫困生资助的各相关主体按照贫困生资助政策与措施所开展的一系列工作。具体包括贫困生认定、奖助学金的评比与发放、助学贷款工作、勤工助学工作等等。对于贫困生认定,主要是认真核实贫困生家庭所在地相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生的证明;奖助学金的评比与发放要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尤其要照顾到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国家助学贷款是资助贫困生完成学业的一个重要措施,有必要拓宽助学贷款的资金筹措渠道,增强学生的还贷信用;此外,学校、学院设立的勤工助学岗位是有限的,往往不能满足数目众多的贫困生的需求,所以有必要积极拓展勤工助学岗位,使更多的贫困学子能通过勤工助学减轻一部分经济压力。
本文系共青团江苏省委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项目。(作者:唐小青,江苏大学,硕士研究生,助教,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全晋春,江苏大学,讲师,本科,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夏大庆,江苏大学,讲师,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参考文献:
[1]唐昭霞.论高校收费与教育公平.乐山师范学院学报,2004(1).
[2]魏小琳.论大学生“弱势群体”及其扶助.教育理论与实践,2004(8).
[3]宋铁军.浅议当代特困大学生现状.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05(1).
[4]袁振丽等.高等教育收费对教育机会均等的影响.沈阳教育学院学报,2005(4).
[5]周敦文.助学贷款与教育公平.中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6).
[6]左玉珍.教育场域中的贫困大学生群体.扬州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