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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发展相对于社会现实的发展具有滞后性,于是有学者提出"良性违宪"的概念。对所谓"良性违宪"现象进行描述、分析和某些解释是非常必要的。但"良性违宪"的定性和提法,不但不科学,会产生很大的纵容违宪行为的负面效应,而且该提法与法治理念也不符。实践中某些改革行为违宪但却存在合理性的原因在于宪法不能及时回应现实需要,解决该问题的出路应当是及时释宪或者修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