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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2月17~22日,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东北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在浙江大学举行《自然辩证法概论》教学基本要求修改统稿会。与会专家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十六大”精神,以与时俱进的理论创新思维,经过认真研讨,基本确定了新的《自然辩证法概论》教学基本要求内容体系。修改后的教学基本要求以自然观、科学观与科学方法论、技术观与技术方法论、科学技术与社会四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