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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旅游法规是高职旅游管理专业的核心课程,与学生职业技能的提高有直接和重要影响,在高职院校推行“2+1”教学模式的背景下,作者结合自身教学实践,对旅游法规教学措施提出个人的几点意见。
关键词:旅游法规;教学;创新
一、高职院校开展旅游法规教学的必要性
旅游法规是高职院校旅游管理专业的一门重要和必修的课程.也是我国相关学生考取导游资格证的必考科目。而“导游资格证”又是旅游管理类毕业生从事相关职业的上岗条件,所以旅游法规课程在旅游管理专业学生的学习生涯中显得极为重要。学好旅游法规对于提升旅游专业学生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在未来取得相应的职业发展有着很好的支撑作用。
二、高职院校在旅游法规教学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旅游法规是一门比较枯燥的课程
概念繁多,所涵盖的内容庞杂、抽象,法律条文众多,因而学生学习兴趣普遍不高。这些都给授课教师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传统的教学就是教师在讲台上讲完规定的课时,而学生遇到重点的部分就划一划,感觉乏味了,就低头做自己的事情。学生很少有机会能主动地参与到教学中,这样一来,教学效果就大打折扣了。
(二)旅游行业操作不规范,导致旅游法规效力消减
我国在2013年5月颁布了旅游法,对于旅游行业的管理和实施更加规范,但很多旅行社在经营过程当中,为了获得更多的客源,低团费、负团费的现象仍大量存在。这些现状导致旅游法规的法律威慑力达不到预期要求。相关条例也无法有效执行。
(三)旅游企业法律观念淡薄,无法有效推动旅游法规的教学改革进程
我国的许多旅游企业,特别是一些中小型的旅游企业因为法律观念淡薄,过于注重短期利益,在使用导游时只看重他们的讲解水平,忽视了他们的职业道德及法律观念,以至常出现导游在带团过程中破口大骂游客的事件。在笔者所在的地区,甚至很多旅行社任用的导游是没有导游证的。在这样的地方背景下,很多学生会觉得学的理论跟现实是完全不一样的,学了旅游法规也没有用。
(四)旅游法规教学创新成果无法实现
旅游管理专业的大部分主干课程如旅行社经营管理、导游业务等,跟企业的实际操作过程联系得非常紧密。教学任务具体易操作,所以教学创新的新成果能够得到有效的用于实践。而旅游法规在教学上的新成果无法得到有效应用,导致学校对旅游法规的课程建设也无法给予更多的关注。
三、高职院校创新旅游法规教学的有效措施
(一)提高学生对于旅游法规课程的重要性的认识
在观念上的提升方面,教师可以将一些优秀的旅行社培训员工的相关课程内容进行展示,让学生明白旅游行业的法制化和正规化是我国旅游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使学生在大方向明白旅游法规是必须学习并且必须掌握的;学校还可以定期邀请相关专家进行旅游法规的讲座和培训,让学生明白自身就是我国的旅游建设规范化的组成力量。
(二)合理安排课程
旅游法规的目的是培养学生运用旅游法律法规分析、解决今后在旅游行业工作的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的能力。旅游管理专业学生更是通过学习获取全国导游资格证书,因此旅游法规教程安排在第三学期,学生在系统学习课程内容后即参加资格考试,符合高职学生的学习特点,才能获得更好的效果。
(三)改善旅游法规课程教学方法,引入项目教学法
虽然旅游法规不是针对特定岗位或特定的工作任务规定的,但我们可以针对课程内容的关联性及职业行为的逻辑性,设计一条项目教学法的主线。主线是:旅行社的创立——旅行社的经营——旅游活动的开展——旅游问题的解决。主线对应的教学内容是:旅行社条例——旅行社、导游员管理法规——酒店管理法规、交通管理法规、旅游资源管理法规、保险法——旅游纠纷管理法规。而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这条主线的每一个环节都可能或多或少涉及到。设定的项目(任务)是:书面创建旅行社——模拟开展业务、招聘导游员——带团出行——解决遇到的问题。
(1)通过参与项目使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进而学会解决问题。这是知识传授与能力训练紧密结合的过程,最终使学生的职业能力得到锻练和提升。
(2)学生学习兴趣得到提高,在项目中我们通过对实际的问题的解决,能使抽象的法律条文得到具体的使用,还可以通过角色扮演让同学们通过为自己扮演的角色全力找理由进行辩解而找到最佳的解决方案。如在讲授《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中可以巧妙设置情境,以个别学生扮演导游人员,部分学生扮演游客的方式,就某个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进行角色扮演,其他学生则参与对该导游人员履行义务的处理方式,以及当其处理不当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讨论。以活动为载体,课程全过程始终保持师生共同策划、讨论,通过精心设计的活动、游戏和情境,使学生在参与过程中感受生动的问题情境,在观察、反思、交流和分享中获得新的感受和认识,获得解决问题的成功感,比单纯的案例教学法更能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主动性。
(四)适当进行实践训练
实践训练是理论教学的补充,在教学中,可以充分利用所在地资源,通过实地参观、观摩,正确理解和掌握所学内容。如在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制度中,我先让学生对相关的星级评定制度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后,再组织他们到本市的五星级酒店——巴黎半岛大酒店参观,并邀请酒店负责人就星级申报及日常管理等现场向学生讲述,这样一来,增强了学生的感性认识,而且加深了对相关知识的理解。
四、结语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旅游法制建设已经取得了长足进步,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科学创新教学手法,在学生学习旅游法规课程的过程中给予正确指导,才能切实做到让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进而提高旅游从业能力。
参考文献:
[1]杨凤霞.职业院校旅游法规教学的思考与探索[J]_河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01)
[2]戴士弘.论课程项目[J].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12):3.
作者简介:
罗小华(1983~),女,广东陆河人,职称:讲师,学历:大学本科,主要研究方向:旅游管理。
关键词:旅游法规;教学;创新
一、高职院校开展旅游法规教学的必要性
旅游法规是高职院校旅游管理专业的一门重要和必修的课程.也是我国相关学生考取导游资格证的必考科目。而“导游资格证”又是旅游管理类毕业生从事相关职业的上岗条件,所以旅游法规课程在旅游管理专业学生的学习生涯中显得极为重要。学好旅游法规对于提升旅游专业学生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在未来取得相应的职业发展有着很好的支撑作用。
二、高职院校在旅游法规教学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旅游法规是一门比较枯燥的课程
概念繁多,所涵盖的内容庞杂、抽象,法律条文众多,因而学生学习兴趣普遍不高。这些都给授课教师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传统的教学就是教师在讲台上讲完规定的课时,而学生遇到重点的部分就划一划,感觉乏味了,就低头做自己的事情。学生很少有机会能主动地参与到教学中,这样一来,教学效果就大打折扣了。
(二)旅游行业操作不规范,导致旅游法规效力消减
我国在2013年5月颁布了旅游法,对于旅游行业的管理和实施更加规范,但很多旅行社在经营过程当中,为了获得更多的客源,低团费、负团费的现象仍大量存在。这些现状导致旅游法规的法律威慑力达不到预期要求。相关条例也无法有效执行。
(三)旅游企业法律观念淡薄,无法有效推动旅游法规的教学改革进程
我国的许多旅游企业,特别是一些中小型的旅游企业因为法律观念淡薄,过于注重短期利益,在使用导游时只看重他们的讲解水平,忽视了他们的职业道德及法律观念,以至常出现导游在带团过程中破口大骂游客的事件。在笔者所在的地区,甚至很多旅行社任用的导游是没有导游证的。在这样的地方背景下,很多学生会觉得学的理论跟现实是完全不一样的,学了旅游法规也没有用。
(四)旅游法规教学创新成果无法实现
旅游管理专业的大部分主干课程如旅行社经营管理、导游业务等,跟企业的实际操作过程联系得非常紧密。教学任务具体易操作,所以教学创新的新成果能够得到有效的用于实践。而旅游法规在教学上的新成果无法得到有效应用,导致学校对旅游法规的课程建设也无法给予更多的关注。
三、高职院校创新旅游法规教学的有效措施
(一)提高学生对于旅游法规课程的重要性的认识
在观念上的提升方面,教师可以将一些优秀的旅行社培训员工的相关课程内容进行展示,让学生明白旅游行业的法制化和正规化是我国旅游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使学生在大方向明白旅游法规是必须学习并且必须掌握的;学校还可以定期邀请相关专家进行旅游法规的讲座和培训,让学生明白自身就是我国的旅游建设规范化的组成力量。
(二)合理安排课程
旅游法规的目的是培养学生运用旅游法律法规分析、解决今后在旅游行业工作的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的能力。旅游管理专业学生更是通过学习获取全国导游资格证书,因此旅游法规教程安排在第三学期,学生在系统学习课程内容后即参加资格考试,符合高职学生的学习特点,才能获得更好的效果。
(三)改善旅游法规课程教学方法,引入项目教学法
虽然旅游法规不是针对特定岗位或特定的工作任务规定的,但我们可以针对课程内容的关联性及职业行为的逻辑性,设计一条项目教学法的主线。主线是:旅行社的创立——旅行社的经营——旅游活动的开展——旅游问题的解决。主线对应的教学内容是:旅行社条例——旅行社、导游员管理法规——酒店管理法规、交通管理法规、旅游资源管理法规、保险法——旅游纠纷管理法规。而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这条主线的每一个环节都可能或多或少涉及到。设定的项目(任务)是:书面创建旅行社——模拟开展业务、招聘导游员——带团出行——解决遇到的问题。
(1)通过参与项目使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进而学会解决问题。这是知识传授与能力训练紧密结合的过程,最终使学生的职业能力得到锻练和提升。
(2)学生学习兴趣得到提高,在项目中我们通过对实际的问题的解决,能使抽象的法律条文得到具体的使用,还可以通过角色扮演让同学们通过为自己扮演的角色全力找理由进行辩解而找到最佳的解决方案。如在讲授《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中可以巧妙设置情境,以个别学生扮演导游人员,部分学生扮演游客的方式,就某个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进行角色扮演,其他学生则参与对该导游人员履行义务的处理方式,以及当其处理不当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讨论。以活动为载体,课程全过程始终保持师生共同策划、讨论,通过精心设计的活动、游戏和情境,使学生在参与过程中感受生动的问题情境,在观察、反思、交流和分享中获得新的感受和认识,获得解决问题的成功感,比单纯的案例教学法更能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主动性。
(四)适当进行实践训练
实践训练是理论教学的补充,在教学中,可以充分利用所在地资源,通过实地参观、观摩,正确理解和掌握所学内容。如在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制度中,我先让学生对相关的星级评定制度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后,再组织他们到本市的五星级酒店——巴黎半岛大酒店参观,并邀请酒店负责人就星级申报及日常管理等现场向学生讲述,这样一来,增强了学生的感性认识,而且加深了对相关知识的理解。
四、结语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旅游法制建设已经取得了长足进步,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科学创新教学手法,在学生学习旅游法规课程的过程中给予正确指导,才能切实做到让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进而提高旅游从业能力。
参考文献:
[1]杨凤霞.职业院校旅游法规教学的思考与探索[J]_河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01)
[2]戴士弘.论课程项目[J].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12):3.
作者简介:
罗小华(1983~),女,广东陆河人,职称:讲师,学历:大学本科,主要研究方向:旅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