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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董仲舒继承和发展儒学,设计了一系列有效的德育方法。它有广泛的想法和丰富的内涵。对于今天的德育仍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 董仲舒;德育方法;当代价值
西汉采取休养生息的国策,经济得以快速发展。但是,社会矛盾仍然很严重。董仲舒及时地提出以德治国的主张。其不仅重视德育理论的研究,还在实践中总结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德育方法。对今天仍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循序渐进法
意味着德育应该考虑受教育者的思想、知识和能力等多方面的基础,适时适度地加以实施。董仲舒认为,学习不能太博,亦不能太节。节则知暗,博则业厌,应该是博贯而多连,循序而渐进。“得一端而多连之,见一空而博贯之”。博和节辩证而统一,方能学有所得。是对孟子“不助苗长”等方法的传承和发展。
董仲舒认为,学习贵在坚持。不可三天打渔,两天晒网,但是学习同样不可以盲目下定自己无法企及的目标,只有通过循序渐进才能有所成就。
二、防微杜渐法
防微杜渐是指教育者通过认真观察受教育者的言行、情感和心理等方面的变化,掌握不良苗头,及时教导,转化思想,将不健康的思想道德思想扼杀在“摇篮”之中。董仲舒强调:“众少成多,积小致钜”。在这里,他已在进行量变导致质变的辩证思考,因此,他提醒人们要注意避免“恶”的积累,加强“善”的积累。是荀子“积善成德”等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董仲舒的德教思想的核也就是提倡统治者用道德教育来治理国家,安抚百姓。董仲舒将德教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上,强调了其对于治国安邦的重要性。他将伦理、政治主张等与德育结合在一起,将德育的高度上升到政治的成败。实际上德育对于个人品行的提高和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有很重要的作用。个人的道德水平与社会的道德水平息息相关,若每个人都重视德育则政治就会成功,国家就能兴盛。反之则会导致社会的动乱,国家的衰败。
三、身教示范法
所谓的榜样示范,是需要将某些正面人物作为榜样,向学生宣扬送些人的卓越成就、高尚的品德以及行为。借助于榜样的力量,即将之作为依据,让学生相信这些良好的品德和思想是值得被赞扬和歌颂的,同时也鼓励学生们向送些人物学习,让学生们在这些故事中受到高尚品德的熏陶,并从中获得灵感,提高道德意识,培养道德品质,形成正确的观点和信仰,增强学习意识。
董仲舒强调教育者的典范作用。他认为教育者需要通过自己良好的言行来影响受教育的人。他说,郡守和县令是普通百姓的老师,他们应该用自己的好榜样来师范和教导人们。如果他们自己“不贤”,不能为人民树立榜样,君主的美德就不能得到弘扬,民众也不可能具有良好的品质。与孔子的“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孟子的"射者正己"、荀子的"仪正而景正"等思想,是一脉相通的。教育者首先需要严于律己,为学生树立榜样,让学生在接受教育的同时,也得到道德文化的熏陶。
当今的社会更看重利益,越发忽视道德教育,要为儿童创造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重视学校教育,同时要重视社会的影响,相互协调一致。学校和社会可以组织和开展各种形式的道德教育活动来熏陶感染儿童。另外,父母的言传身教也非常重要,青少年儿童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很大程度上是受到父母的影响。
所谓身教胜于言教,社会道德是一种无形的力量,只有通过不断地实践才能感知、领悟到其特殊的魅力,进而将其转化为促进自身前行的动力,努力做到完善自我,提高道德修养。在董仲舒看来,“化民成性”可以通过身教来实现。因此,董仲舒一方面致力于建立相应的社会伦理。另一方面,他高度重视社会公德是否能够实现有序的内化,是否能够成为人们的个人道德标准。
今天,健全的社会身教体系仍然是構建社会公德的重要内容。通过董仲舒的思想,不难发现,有以下几种方式来实现个人道德素质的提升:一是加强身教,通过榜样促进个体道德素质的进一步提高。二是逐步完善相应的社会评价标准,将道德和人才作为对个体考量的依据,从制度层面予以肯定,避免评价的主观性和随意性。三是建立典型以影响和感化周围人的道德。
四、启发诱导法
是指引导学生积极思考,变被动受教为主动学习。董仲舒强调说,善为师者,应该根据受教育者的实际水平和才能,以及他们的特殊技能,必须适时,适度的进行启发诱导,才能取得好的效果。这种方法是对孔子“不愤不启,不悱不发”、孟子“引而不发”等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五、情感教育法
指教育者必须关注情感在道德转化中的作用。让受过教育的人产生情感认同,有意识地自愿接受教育。董仲舒认识到,道德与情感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联系,董仲舒认为,在德育过程中,要“引其天性之所好,而压其情之所憎”。也就是说,应该着重于引导受教育者爱憎分明、抑恶扬善。人的道德是可塑的,人的道德品质与后天教育和他所属的环境和经验是分不开的。因此,董仲舒认为教学环境的塑造对于培养道德素质是非常重要的。因此,要营造良好的氛围,通过校园文化建设,开展多种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来熏陶和感化学生。
六、德智结合法
就是德育与知育相结合,做到两者互补。董仲舒强调“必仁且智”,意味着我们不仅要有美德,还要具有智慧。如果“仁而不智”,将无法分辨善恶。如果“智而不仁”,不仅无益甚至伤害别人。只有仁智统一,才能使人形成完美的道德品格。
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人文教育弱化是不争的事实。道德思想严重滑坡,我们必须改变“重智轻德”的教育体制。因此,当代德育的建设要注重人文精神,处理好与德育与智育的关系。董仲舒对德育与知育对立统一的启示,对当代德育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那些在知识上取得进步并且没有道德进步的人,不是在进步,而是在退步。
七、仁之义之法
董仲舒要求“以仁安人,以义正我”。教导人们处理人际关系时,必须严于律己而宽以待人。给我们带来的启示就是运用伦理原则来修养自己,和善与他人的关系。此德育方法是用仁义作为协调社会的纽带,既修养了自己,也促进了人际交往。是对孔子“见贤思齐”、孟子“反求诸己”以及荀子“慎独”等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关键词: 董仲舒;德育方法;当代价值
西汉采取休养生息的国策,经济得以快速发展。但是,社会矛盾仍然很严重。董仲舒及时地提出以德治国的主张。其不仅重视德育理论的研究,还在实践中总结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德育方法。对今天仍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循序渐进法
意味着德育应该考虑受教育者的思想、知识和能力等多方面的基础,适时适度地加以实施。董仲舒认为,学习不能太博,亦不能太节。节则知暗,博则业厌,应该是博贯而多连,循序而渐进。“得一端而多连之,见一空而博贯之”。博和节辩证而统一,方能学有所得。是对孟子“不助苗长”等方法的传承和发展。
董仲舒认为,学习贵在坚持。不可三天打渔,两天晒网,但是学习同样不可以盲目下定自己无法企及的目标,只有通过循序渐进才能有所成就。
二、防微杜渐法
防微杜渐是指教育者通过认真观察受教育者的言行、情感和心理等方面的变化,掌握不良苗头,及时教导,转化思想,将不健康的思想道德思想扼杀在“摇篮”之中。董仲舒强调:“众少成多,积小致钜”。在这里,他已在进行量变导致质变的辩证思考,因此,他提醒人们要注意避免“恶”的积累,加强“善”的积累。是荀子“积善成德”等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董仲舒的德教思想的核也就是提倡统治者用道德教育来治理国家,安抚百姓。董仲舒将德教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上,强调了其对于治国安邦的重要性。他将伦理、政治主张等与德育结合在一起,将德育的高度上升到政治的成败。实际上德育对于个人品行的提高和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有很重要的作用。个人的道德水平与社会的道德水平息息相关,若每个人都重视德育则政治就会成功,国家就能兴盛。反之则会导致社会的动乱,国家的衰败。
三、身教示范法
所谓的榜样示范,是需要将某些正面人物作为榜样,向学生宣扬送些人的卓越成就、高尚的品德以及行为。借助于榜样的力量,即将之作为依据,让学生相信这些良好的品德和思想是值得被赞扬和歌颂的,同时也鼓励学生们向送些人物学习,让学生们在这些故事中受到高尚品德的熏陶,并从中获得灵感,提高道德意识,培养道德品质,形成正确的观点和信仰,增强学习意识。
董仲舒强调教育者的典范作用。他认为教育者需要通过自己良好的言行来影响受教育的人。他说,郡守和县令是普通百姓的老师,他们应该用自己的好榜样来师范和教导人们。如果他们自己“不贤”,不能为人民树立榜样,君主的美德就不能得到弘扬,民众也不可能具有良好的品质。与孔子的“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孟子的"射者正己"、荀子的"仪正而景正"等思想,是一脉相通的。教育者首先需要严于律己,为学生树立榜样,让学生在接受教育的同时,也得到道德文化的熏陶。
当今的社会更看重利益,越发忽视道德教育,要为儿童创造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重视学校教育,同时要重视社会的影响,相互协调一致。学校和社会可以组织和开展各种形式的道德教育活动来熏陶感染儿童。另外,父母的言传身教也非常重要,青少年儿童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很大程度上是受到父母的影响。
所谓身教胜于言教,社会道德是一种无形的力量,只有通过不断地实践才能感知、领悟到其特殊的魅力,进而将其转化为促进自身前行的动力,努力做到完善自我,提高道德修养。在董仲舒看来,“化民成性”可以通过身教来实现。因此,董仲舒一方面致力于建立相应的社会伦理。另一方面,他高度重视社会公德是否能够实现有序的内化,是否能够成为人们的个人道德标准。
今天,健全的社会身教体系仍然是構建社会公德的重要内容。通过董仲舒的思想,不难发现,有以下几种方式来实现个人道德素质的提升:一是加强身教,通过榜样促进个体道德素质的进一步提高。二是逐步完善相应的社会评价标准,将道德和人才作为对个体考量的依据,从制度层面予以肯定,避免评价的主观性和随意性。三是建立典型以影响和感化周围人的道德。
四、启发诱导法
是指引导学生积极思考,变被动受教为主动学习。董仲舒强调说,善为师者,应该根据受教育者的实际水平和才能,以及他们的特殊技能,必须适时,适度的进行启发诱导,才能取得好的效果。这种方法是对孔子“不愤不启,不悱不发”、孟子“引而不发”等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五、情感教育法
指教育者必须关注情感在道德转化中的作用。让受过教育的人产生情感认同,有意识地自愿接受教育。董仲舒认识到,道德与情感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联系,董仲舒认为,在德育过程中,要“引其天性之所好,而压其情之所憎”。也就是说,应该着重于引导受教育者爱憎分明、抑恶扬善。人的道德是可塑的,人的道德品质与后天教育和他所属的环境和经验是分不开的。因此,董仲舒认为教学环境的塑造对于培养道德素质是非常重要的。因此,要营造良好的氛围,通过校园文化建设,开展多种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来熏陶和感化学生。
六、德智结合法
就是德育与知育相结合,做到两者互补。董仲舒强调“必仁且智”,意味着我们不仅要有美德,还要具有智慧。如果“仁而不智”,将无法分辨善恶。如果“智而不仁”,不仅无益甚至伤害别人。只有仁智统一,才能使人形成完美的道德品格。
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人文教育弱化是不争的事实。道德思想严重滑坡,我们必须改变“重智轻德”的教育体制。因此,当代德育的建设要注重人文精神,处理好与德育与智育的关系。董仲舒对德育与知育对立统一的启示,对当代德育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那些在知识上取得进步并且没有道德进步的人,不是在进步,而是在退步。
七、仁之义之法
董仲舒要求“以仁安人,以义正我”。教导人们处理人际关系时,必须严于律己而宽以待人。给我们带来的启示就是运用伦理原则来修养自己,和善与他人的关系。此德育方法是用仁义作为协调社会的纽带,既修养了自己,也促进了人际交往。是对孔子“见贤思齐”、孟子“反求诸己”以及荀子“慎独”等思想的继承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