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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基本案情2008年10月,犯罪嫌疑人孔某某在北京市某区承租了明天第一城小区1号楼6单元2105号房屋作为办公地点,唆使白某、李某等人冒充电视购物售后服务人员,通过电话(86328585)推销手机。孔某某将其购买的客户信息交给白某、李桌等人,要求他们按照手机话术,以每部1480元或1380元的价格推销三星F488E手机。手机话术的主要内容是夸大手机功能,以"买一赠一"、"购新手机退旧手机款"等作虚假承诺。后孔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