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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也就是说,非经正式审判不得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这也是绝大多数国家刑事诉讼立法和司法的一般原则。然而,在美国刑事诉讼中却有一种特殊的现象:绝大多数被告人的定罪科刑实际上并未经过审判这一程序,而是通过另一种途径,这种途径就是所谓的辩诉交易。